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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法院长肖扬:大陆没有沉默权 只有交待

“我知道你今天会来的。我把你原来的题目找出来,等一下……”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参加完山西代表团讨论后,对迎上来的本报记者说。

  据京华时报报道,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山西代表团参加讨论。本报记者 胡雪柏 摄


  关于沉默权 法律还未规定沉默权

  记者:全国法院在审理职务犯罪、贪污腐败和高智能犯罪时,是否要设立被告人的沉默权?

  肖扬表示:(中共)国家法律规定,任何人必须如实交待自己所犯的罪行。到现在为止,法律还没有规定有沉默权。我们审案的原则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沉默不讲,如果其他证据确实充分,同样可以判刑。当然,反过来讲,只有口供,其他的证据不充分,也不能判他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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