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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的广西大屠杀

—不应遗忘的历史——论 “文革”中的广西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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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6月17日,正值武宣圩日,“联指”派小头目蔡朝成、龙凤桂等人抓汤晨辉上街游斗,走到新华书店门前,龙用步枪将汤击伤倒地未死,凶手王春荣手持五寸刀剖开汤的腹部挖出心肝,围观的群众也蜂拥而上动手割肉,汤即命绝身亡。
 
三、大屠杀是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一手造成的
 
1967年11月8日,韦国清和广西军区向中央交出了检讨,承认自己在“文革”中支一派、压一派,犯了方向路线的错误,决心改正错误,向毛主席请罪,向造反派赔礼道歉。事实证明,这是假的,是他们缓兵之计的一种策略罢了。他们检讨的墨汁未干,围剿造反派、大屠杀之事就开始了,到了1968年的7、8、9三个月,造反派全部被歼灭,乱杀人也达到了最高潮。
 
如果说在1967年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支一派、压一派,仅仅是支持“联指”们用棍棒、石头来进攻造反派;对造反派的压制也仅是政治上施压,发发忠告、警告书之类的,再就是逮捕造反派个别负责人,把他们打成“反革命”。1968年则不一样了,他们大权在握,可以欺上瞒下,肆意妄为,调动农民进城,甚至动用部队来围剿造反派,放手让“联指”来屠杀“4·22”派人员和广大群众,是一场灭绝人性、反人类的屠杀,超过了二战时日本法西斯在广西的大屠杀,连后来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大屠杀也不能与之相比。
 
1、《6·17公告》是大屠杀的动员会
 
1968年6月17日,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全广西人民公布了《关于破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的反革命案件公告》(下称《6·17公告》),这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有意制造冤案,向造反派及人民群众举起屠刀大开杀戒的动员令。
 
所谓的《6·17公告》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1968年2月间,广西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国民党时代的“老反团”)的反革命集团案,缉拿了以梁汉忠为首的罪犯63人归案,只有3名主犯漏网,不存在侦破继续追查这个组织的问题。但广西区革筹领导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为了镇压造反派,就利用这一事件来移花接木,借题发挥,倾注全力号召全区人民起来追查“反共救国团”,导致全广西追查“新反共救国团”冤案的发生,终至出现乱打乱杀人惨剧。
 
1968年5月17日,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中央文革报告《破获蒋匪“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一案的报告》,韦国清亲自签发这一报告。报告中除了说明破获这一反革命案件外,还特别指出“该反革命组织涉及南宁市及玉林、钦州、柳州、南宁四个地区,全区已发展匪徒两千人(破案时认定实为491人),总部设在南宁市解放路新凤街即原醒汉街(“4·22”派控制区),利用“4·22”据点造反楼做联络站,与越侨有联系……”
 
1968年5月20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又向各地、市革委会和军分区党委发出《关于继续深入侦破<中华民国反共救国团广西分团>问题的指示》,要求各地、市、军分区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专案组,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侦破此案,要深入追组织、追联系,务必缉拿一切“反团”分子。
 
1968年6月17日,《6·17公告》正式向全广西人民公布。公告在介绍了案情之后,进一步指出:“这个反革命集团的骨干分子,混入了某些群众组织,有的还当了头头,打着造反的旗号,狡猾地利用群众组织掩护他们进行反革命活动”。“现在这个反革命组织并没有完全摧毁,必须彻底追查组织,缉拿漏网主犯归案”。号召广大无产阶级革命派和广大人民群众,“组织浩浩荡荡的革命大军,主动地、不停顿地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的、猛烈的进攻,彻底摧毁这个反共救国团”。
 
1968年6月18日,区革筹、广西军区就《6·17公告》的贯彻执行向全区各地、市、县革委会、军分区和县人武部发出通知,要求统一认识,结合本地区情况进行布置,广泛深入宣传《公告》,要召开各种会议,检举揭发叛徒、特务和一切反革命分子。于是,一个借本来已经查清了的老案件来追查所谓“反共救国团”的特大冤案在广西各地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
 
由于区革筹和广西军区的发出的《公告》和《通知》都说“这个‘反共救国团’已经混入了‘4·22’群众组织中,有的还当了头头,总部设在‘4·22’控制区”,并布置全区各地“加紧侦破”,“追组织”、“追联系”,因此,各地的“4·22”组织和群众就成了追查的主要对象。
对于区革筹、广西军区的《公告》和《通知》,“联指”派及那些支持“联指”、反对“4·22”的各级干部就如获似宝,到处广为宣传,到处散布“反共救国团”就在“4·22”组织中。于是,全区各地到处乱抓、乱打、搞逼、供、信的事件就频频发生了,紧接着就是非法关押、乱杀人。
仅据官方的统计资料,由于追查“反共救国团”,玉林地区刑讯逼供达5213人,仅北流县就达804人,非法杀害275人,打伤414人,打致残废139人。
 
南宁市有3543人(全为“4·22”派人员)列为“反共救国团”成员,斗争1772人,关押957人,37人被杀,34人被逼自杀,4人下落不明。园艺场职工黄输孟(贫农出身,单位革委会成员)一家三口人,妻子有孕在身,都被逼致死。
 
百色地区批斗了9396人,打死1074人,打致伤残2135人。
 
南宁地区因此案而打死、逼死4943人,仅武鸣县就达1546人。
 
都安县因“反共救国团”案非法杀害441人;蒙山县在十天内就杀害了“反共救国团”及四类分子457人;临桂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只因是支持“4·22”的领导干部,被杀害后以“反共救国团第一方面军军长”的罪名公诸于众,其妻子周英丽(县民政科科长)也惨遭杀害。在广西的所有县、市都有因“反共救国团”一案而乱抓、乱杀的事件发生。
 
当时广西军区支左干部董坤(后被韦国清提为区党委办公厅主任)于1968年7月16日从北京打长途电话回南宁市,称在北京的广西几位领导人研究,“拟再公布一批‘反共救国团’成员名单及罪恶”,大有猛打穷追之势。
 
从1967年冬以来,至1968年6月中旬,全广西各地到处都在围剿“4·22”派,到处都在乱抓人、乱杀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不但不出面制止和依法处理,反而制造“反共救国团”这一无中生有的冤案,使围剿“4·22”及乱杀人之风迅即加剧,遍及广西各地,多少人头落地,尸横遍野。韦国清的用心何其毒也。
 
据官方的统计资料,全广西因“反共救国团”案被害人员为37400人,5000人以上的有玉林、河池、百色、桂林等地区和南宁市。是一起惊天地泣鬼神的大冤案。
 
2、《7·3布告》的下达给杀人狂潮推波助澜
 
1968年7月3日,经毛泽东批示“照办”的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的布告(习称《7·3布告》)公布了,这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继制造《6·17公告》之后,又骗得的中央尚方宝剑,使大镇压、大屠杀之事“合法”了,他们可以毫无顾忌地大干一场了,把大围剿、大屠杀推向了新的高潮。
 
《7·3布告》的形成,是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谎报军情,欺骗中央的结果,是他们为使镇压“4·22”合法化而使出的阴谋鬼计,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令人触目惊心的。
 
从1967年冬以来,广西的一些地方就不断出现围剿“4·22”和乱杀人的事件;到了1968年的春天,这种围剿和屠杀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愈演愈烈,后果越来越严重。而这种围剿和屠杀往往是由各地、县、军分区和人武部的负责人指挥“联指”武斗人员,以“剿匪”的形式进行的。“4·22”派被他们称之为“匪”,消灭“4·22”建立革委会是他们早就定下的方针。最典型的“剿匪”事例,如:
 
1968年4、5月间,广西军区、南宁军分区、宁明县人武部、崇左驻军部队、宁明驻军部队各一个连,凭祥边防军四个连,和宁明县夏石公社“联指”共1千多人围剿“4·22”派上石“农总”;6、7月间梧州军分区和梧州地区各县人武部策划指挥,集中富川、贺县、钟山、昭平四县“联指”武斗人员和梧州专、市“联指”武斗人员近万人,在梧州军分区副司令员李钱荣、副参谋长李玉涛的指挥下,围剿平桂矿务局“井岗山兵团”(“4·22”派);与此相呼应的,梧州“联指”也加紧了对“4·22”派的围剿,南宁、柳州、桂林三座城市的“联指”也抢先占据点,抢夺武器,以图刺激“4·22”和“桂林老多”,挑动武斗,以图最后消灭“4·22”和“桂林老多”。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4·22”及“桂林老多”一面动用宣传机器,揭露韦国清和“联指”派的阴谋,发表严正声明指出韦国清及广西军区负责人的错误;一面被迫也占据点、夺武器用以自卫。
5月21日,柳州“4·22”和柳州铁路“工机联”联合抢夺了9257次列车八辆援越的1700多万发子弹;5月23日,“桂林老多”也抢夺了苏联援越的50吨黄色炸药。与此同时,在桂林和南宁也有个别“联指”派人员被“桂林老多”和南宁“4·22”下属组织和人员所杀害的偶然事件发生。
6月19日至20日,南宁“联指”攻打“4·22”“火种兵团”据点(区水电设计院),杀害了“4·22”62人,尸体全部丢入邕江之中。
 
对于上述的所有事件(包括自去年冬天以来所有“联指”围剿“4·22”和屠杀事件),区革筹和广西军区负责人对“联指”的胡作非为只字不提,而对“4·22”和“桂林老多”的所谓“事件”则片面指责,诬称“4·22”和“桂林老多”“制造反革命”事件,并多次向中央报告。在《7·3布告》下达前的半年多时间里,区革筹和广西军区向中央上报了有关广西“文革”问题的电报80多份,绝大部分都是指责“4·22”派的,把“4·22”派说成是被“阶级敌人”“操纵尽做坏事的‘反动组织’”。如1968年5月14日,由韦国清签发的《关于广西阶级斗争形势的情况报告》中,明确指责新“4·22”(老“4·22”派个别领导人被韦国清拉过去了)是由“坏人操纵的坏组织”,“在政治上有反动纲领”,“在行动上,他们搞了很多破坏活动”,“在他们控制的据点,大搞打、砸、抢、抄、抓、杀事件等罪恶活动,并派专人到各专区、县挑动武斗”。
 
这真是贼喊捉贼的可耻伎俩。对于“联指”派围剿“4·22”、抢枪、杀人等一系列罪大恶极的事件他们是从不上报,并千方百计的纵容、袒护。就是对于6月19日“联指”攻打“4·22”“火种兵团”杀害62人沉尸邕江的大惨案,在6月22日给中央的报告中仍在袒护“联指”。
 
更有甚者,广西军区的支左干部王生江,竟授意从“4·22”派分化出来的罗振龙、曾学文(南宁八中教师)胡编乱造许多虚假案情,以欺骗群众,欺骗中央。
 
《7·3布告》就是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欺骗中央所得出的结果。听信韦国清的谎报,也说明当时的中央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绝非“一贯正确”的。
 
显然,《7·3布告》是一个错误的报告,实践证明,这个报告给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及“联指”的指挥者们作为镇压、屠杀“4·22”和人民群众的纲领性文件,起到了极其恶劣的作用。
《7·3布告》一下达,韦国清、广西军区负责人及“联指”头头们如获至宝,他们当即翻印了一千多万份,在全区各地广为散发,为了造声势并以此诬陷“4·22”和“老多”“反对”这个《布告》,他们几次派出飞机从凭祥至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空投《布告》。
 
为贯彻落实《7·3布告》,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指令各地、市、县召开声势浩大的群众大会,狠抓阶级斗争,加紧清查“走资派、叛徒、特务、反共救国团和一切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对“阶级敌人”实行“群众专政”。各地、市、县又层层加码,发布“通告”和“命令”,有的地方则成立“剿匪指挥部”,派武装民兵四处搜捕“4·22”人员(被他们诬称为“匪”)。
 
《广西日报》也在舆论上配合,为贯彻落实《7·3布告》,连续发表9篇社论和52篇文章,大肆煽动派性,鼓吹群众专政、鼓吹向“阶级敌人刮12级台风”,为镇压造反派和广大群众大造舆论,使广西各地的大镇压、大屠杀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疯狂地步。
 
如果说在《7·3布告》下达前,一些军分区和县人武部就在支持那里的“联指”围剿“4·22”和屠杀人民群众,但在南宁、柳州、桂林这样的城市,韦国清和广西军区也仅是暗中支持“联指”胡作非为的话;但在《7·3布告》下达后,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则是公开出面了,派正规部队打前锋,全力围剿南宁、柳州的“4·22”派,把“4·22”一举歼灭。仅在南宁市,部队和“联指”围剿“4·22”解放路等据点就杀死“4·22”1558人(《7·3布告》前仅杀害261人)
宾阳县仅7月下旬至8月上旬,十多天时间里就杀害3681人;桂林地区在《7·3布告》前杀害了2831人,《7·3布告》下达后就杀害了9087人。
 
全广西各市、地、县都有类似的情况,《7·3布告》下达后都在公开的杀人,7、8、9三个月是杀人最多的时期,据官方统计资料,“文革”期间全广西打死、逼死共89810人,其中5万多人是在《7·3布告》下达后杀害的。这些受难者都是在县人武部、军分区负责人、以至韦国清和广西军区负责人指挥或纵容下由“联指”派非法抓人加以杀害的,是有领导有计划进行的;是在非武斗的情况下被个别或集体加以杀害的。
 
3、杀人手段之残忍是历史罕见
 
1968年的广西大屠杀,不但杀人数量之多数全国之最,就是杀人手段之残忍也是全国其他地方少有,也是广西自有文字记载以来所罕见的。形形色色的杀人惨案几乎遍及广西各地,都是令人毛骨悚然,惨不忍睹的。下面择其最残忍的一些杀人惨案分述如后,就足可见广西当时杀人的惨状了。
①1967年11月2日,全州县东山公社三江大队民兵营长黄天辉与黄天爱(大队会计)、刘性林(“联指”头目)、刘义周(信用社会计)、刘俊博(党支部委员)、杨隆义(大队治保主任)等人商议,召集民兵班、排长等30多人开会,黄在会上传言湖南道县杀地、富分子的情况,提出“我们也要动手,先下手为强”,对地、富分子要“铲草除根一扫光”。会议决定采取坑杀的办法,即将人抓来推下黄瓜冲山洞,并按村分配抓地、富分子的任务。会后,黄天辉于10月3日晚带民兵去抓地、富分子,抓到后即押到黄瓜冲山洞。从10月4日凌晨1时起至上午11时的十一个小时里,分三批集体杀害地、富分子及无辜群众76人,其中有少年、儿童、婴儿31人,有7户39人被全家杀绝。死者蒋鸾英(高中文化,民办教师,女)曾当面指责黄天辉的行为是违反政策的,被黄一棍打下山洞而死。蒋的老母亲蒋元秀(地主,70多岁了),也被逼抱着自己三岁的孙子和一岁的孙女被推下山洞而死,死前曾苦苦哀求黄天辉留下一个孙子给入赘其家的贫农女婿也不准,只能含恨而死。地主刘香元是到贫农家入赘的,死前也曾哀求黄天辉,请求留下一个小孩给他贫农出身的爱人,也未获准,三父子被逼跳下山洞而死。这世上还有比这更残忍的惨剧么?
 
②贵县松英乡乡长覃锡明,从1968年3月27日起,先后策划、组织杀害无辜群众40人,其中38人是经他亲自批准杀害的,有13户人家男性全被杀光,包括未成年的小孩12人,最小的一个年仅7个月,是从其母亲的背袋拉下来当着孩子母亲的面活活打死的。把人杀死后,又捏造罪名,诬陷他们是“反革命组织‘同心会’”的会员。
 
③1968年3月7日,忻城县“联指”在其头目卢建能(县委组织部干事)、蓝名贵(县财办干事)及安东乡民兵营长莫现武等人的指挥下攻打岩峨“4·22”据点,“4·22”派卢秀苗、钟绍辉、莫家庆、莫显祖、吴祖顺、罗奇格等多人被“联指”抓获后枪杀。一个88岁的老太太贵仁妈因孙女婿钟绍辉是“4·22”派的,“联指”到她家搜查,叫她出去,老太太动作慢,被凶手用棍棒活活打死。一个88岁的老人也不放过,天理何在?
 
④1968年3月9日,地主家庭出身的女青年陈振廉与未婚夫到灵山县檀圩买布,被“联指”头目陈宝声、姚善南非法抓捕,凶手们当众把她的外衣、外裤脱掉,又用刀把她的内裤叉、内衣和乳罩割烂,赤身裸体的让数十名围观的人看,一个凶手并把自己的胶鞋脱掉,拿来不停地打她的阴部和乳房取乐,最后用绳勒、用刀捅把女青年杀害。在光天化日之下如此野蛮地杀害女青年,绝对是人世间罕见的惨剧。
 
⑤宜山县的党员干部黄秀英和小学教师杨松琼,都是已怀孕在身的女同胞,只因参加了“4·22”派,被“联指”派的人用枪杀和棍棒打死。杨松琼死后腹内的胎儿仍在蠕动,被凶手们用脚踏上肚子猛踩;黄秀英枪杀后被辱尸、曝尸示众,残忍至极。
 
⑥1968年8月,平乐县二塘公社山背村地主分子李林结全家6人被杀,财产和粮食被抢光;二塘中学学生周治年只因是“4·22”派的,被“联指”们将其推下锰矿矿井,然后把手榴弹丢下矿井将其炸死;二塘中学女学生申广秀,是一位优秀的学生,只因是“4·22”派的负责人之一(宣传部长),被“联指”派非法抓到二塘公社各个大队轮流批斗,并多次遭到轮奸,最后被用刀捅死。
⑦1968年6月9日至10日上午,在1天多的时间里,蒙山县文平大队民兵营长谭钊奇,策划和亲手杀害无辜群众、教师50人,其中全家被杀绝的有5户,地、富家庭的男性全部被杀光。1~14岁的小孩有18人被杀,其中有13个小孩是用绳子套住脖子后,在地上活活拖死的。
 
⑧在1968年6月15日至9月26日间,临桂县“联指”头目、武斗副总指挥胥明德,策划布置、亲自决定和组织指挥杀害干部、群众77人,其中有县委副书记李瑾科、副县长周克仁、法院院长刘锡臣、检察院副检察长龙炎云等支持“4·22”派的领导干部13人,一般干部16人,教师4人,医师3人,学生6人,工人5人,有8对是夫妻双双被杀的。
 
⑨凌云县武装部政委、县革委主任王德堂,诬陷在“文革”之初揭发、反对过他的干部、群众组织为“反革命”、“暗杀队”;诬陷县委书记赵永禧是“反革命总后台”、“阴谋组织暴乱”,亲自策划、组织“联指”人员把赵活活打死,并有12名干部、群众同时被杀害。杀人后王又公然宣称打死人事件为“革命”行动,大方向“正确”,并作为经验向全县推广,把全县杀人事件推向高潮。
⑩贵县大岑公社柳江大队民兵营长徐善富,在1968年4~8月间,策划指挥或亲手杀害无辜群众33人,其中一次就杀害16人。为了杀人取乐,把被害者排成一路纵队,从背后开枪,名曰“串豆腐果”;有的是用船装到河中活活淹死的。徐善富兽性发作,杀人后强奸被害者的妻子二人,并用权势强奸其他妇女5人。
 
111968年7月20日,在“联指”头目唐厚全和顾问吴兰才的指挥下,南丹县和大厂矿务局“联指”1700多人围攻拉么矿“4·22”派据点。由于“4·22”派没有什么武器,之前他们也并未与“联指”派发生过什么武斗,被围困10天后,7月31日下午4时,据点内的“4·22”人员510多人手持毛主席像、语录本、“忠”字旗,扶老携幼出来到拉么第5生产队向“联指”“投降”,“联指”们当即从这510多人中挑出105人(所谓的“坏人”),然后又再从中挑出50多人拉到道班房公路边跪下,当即就枪杀了地主家庭出身的青年工人钟三。之后,“联指”派的凶手张昌瑾、邵波、匡宗玲、蔡科宣、杨加开、张敏、郑宗祥、李友华、龙世乾、刘明等一批人就对这些“投降”的人用木棍、铁条疯狂的乱打,有47人被当场打死,杀人场面惨不忍睹。几名女死者被打死后,被流氓龙世乾、刘明等人把衣裤剥光,用木棍捅女死者的乳房和阴部,极尽污辱之能事。
 
12在武宣县,1968年的大屠杀中有526人被非法杀害,其中竟有75名死者被割肉、挖肝供凶手们煮食,是广西挖肝、割肉最多的一个县。最典型的惨案如:
 
1968年6月17日,正值武宣圩日,“联指”派小头目蔡朝成、龙凤桂等人抓汤晨辉上街游斗,走到新华书店门前,龙用步枪将汤击伤倒地未死,凶手王春荣手持五寸刀剖开汤的腹部挖出心肝,围观的群众也蜂拥而上动手割肉,汤即命绝身亡。当时在场围观的有县革委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严玉林,他亲眼目睹了这一残忍暴行而一言不发,如此的共产党领导干部连起码的人性和正义感都没有了。
 
7月的某一天,通挽区大团村第七生产队干部龙克星组织批斗会,批斗甘大作;批斗后将甘大作拉到附近田边,凶手龙业伟喝令甘大作跪下,并一棍往甘大作头部打去,甘倒地但并未死,凶手们即动手脱甘大作的裤子割生殖器。疼痛使甘大作醒来,并哀求说:“等我死了你们再割”,这些野兽们无动于衷,惨无人道的继续割甘大作的阴部,并剖腹取肝、割肉。甘大作在撕人肺腑的惨叫中挣扎,令旁观者毛骨悚然。生割活人,令人怵目惊心。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了,竟有如此的惨状,实在叫人无法理解。
 
131968年5月20日晚,武宣县禄新区大榕乡党支部书记石朝保等人,在桥巩村召开批斗王德欢、王开华大会。在批斗会上,王德欢被凶手们用木棍活活打死,王开华被打后未死,被拖到会场外用刀捅死。迨后,几名凶手即窜到王德欢家,轮奸正处豆寇年华之次女王凡珍。
 
141968年7月16日,阳朔县“联指”为他们到桂林参加武斗被打死的百货公司职工黄金成在阳朔公园内开追悼会,“联指”头目吕明忠、陈益昌、王天德等人竟策划杀人来祭奠他们的所谓“烈士”。他们把被非法关押的“4·22”派干部程志纯(百货公司干部)、苏良钰(县委委员、粮食局长)、李超(县合作社干部)押到会场,强令他们跪在死者黄金成的尸体前,当即被杀死。三人都是被棍打、刀捅死的,最后再补枪。苏良钰是先被割下耳朵再打死的,残忍至极。
 
8月20日晚,福利粮所在福利区礼堂召开批斗普益粮站干部廖大文大会。在批斗中廖大文被棍棒乱打,未死,几名凶手就用绳子把廖大文头在前、面朝下、手反绑着,从礼堂沿着福利老街,在那高低不平的石头路上拖到漓江边鲤鱼洲上,约一里半路程,廖被活活拖死。
 
151968年7月13日,平乐县“联指”武斗人员围攻桂林师范学校及榕湖饭店“老多”派的据点。由于进攻失败,平乐“联指”有12人在武斗中被打死,他们就寻找机会疯狂地报复。
 
当时,桂林“联指”在桂林火车站对面的东方红饭店前语录牌楼建立了一个专门关押人的“看守所”(临时监狱),把抓获的“老多”派人员和所谓“五类分子”关押在此,先后关了258人。7月14日上午,平乐“联指”把在进攻桂林师范和榕湖饭店时死的12人尸体运到桂林玻璃厂,“联指”人员前往悼念。上午9时左右,平乐“联指”卢红光、林海、李绍邦等20多人,冲进“看守所”对关押的人乱打,桂林市文化局副局长郭文刚等多人被打得头破血流。到了中午,平乐“联指”武斗人员廖德权、伍学强、林海、廖昌辉、候永成、唐桥生等24人又冲进看守所楼上,将被关押人员唐跃武(针织厂职工)、候霉(插青)、马震鹏(二中学生)、秦恩深(兽医站职工)、白先德(棉纺厂职工)、李江(汽配厂职工)等12人拉到桂林11中学对面的树林里,凶手们三人一群,5人一堆,分别围住被抓来的“老多”派人员,先是拳打脚踢,再用枪托猛击,用刺刀乱刺,最后开枪,把被抓的12人全部打死,杀人手段惨不忍睹,是又一起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惊天血案。
 
161968年6月28日,在龙胜县玉赠村发生一起惊天惨案。在支部书记吴建兴、乡长吴代珍等人的指挥下,凶手黄仁原、吴代松、吴孟贤、吴才智、吴和平、吴金秀等多人,把地主石光祖打死,吴耿基及女儿吴树娥、女婿吴振凡等同时被打死;孕妇杨开梅见其丈夫吴均被打,求民兵吴代章不要打,凶手黄仁原即把杨开梅打死,两个小孩(吴玉平8岁,吴玉金3岁)和丈夫同时被打死,死者的脑浆四射,血肉横飞,残忍至极。
 
17防城县防城公社二江大队的唐颂南,是一个年近80岁的老人,早年曾跟随孙中山参加过辛亥革命,会见过孙中山先生,后又反对国民党,拥护共产党,1968年2月29日被诬为“历史反革命、国民党残渣余孽”而被活活砸死。
 
防城县文工团的女演员、大学毕业生易宁,因参加“4·22”派,被“联指”非法抓捕杀害。面对凶手们的刀枪,易宁宣称自己无罪,并严正指出“联指”们乱杀人是违法的,是真正的犯罪。她临死前曾高呼“共产党万岁”,并面对枪口站立着迎接罪恶的子弹,表现了大无畏的勇敢和对凶手们的蔑视,不愧为一位巾帼英雄之举。
 
181968年4月初,巴马县的“5·12”派(即“4·22”观点一派)在县城受到围攻,没有立足之处,在黄德康、苏汉等人的带领下,部分人员逃到了恙圩公社乙圩大队下乙屯躲藏逃命。“联指”得到消息后,即由县武装部部长李彦智、恙圩公社武装部部长卢金珊、副部长黄正业和乙圩大队革委会主任覃德强等人指挥下,组织2500多人围攻下乙屯。从4月中旬开始至4月21日,围攻多天。由于“5·12”派没有什么武器,加之村里男女老少一村人,不可能挡住“联指”的进攻,他们愿意主动“投降”。“联指”们叫被围困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要脱掉上衣举起双手出来,极尽人格之侮辱。这些人“投降”后,当即遭到血腥的屠杀,黄德康与下乙屯韦卜楼等49人被枪杀(苏汉当时曾逃脱,但不久即被抓获杀害,苏是体委主任、体育运动员,妻子胡春虹也被杀),被杀者中有两名儿童(8岁、11岁),三名婴儿,60岁以上的老人8人。凶手们不但杀人,全村44户133间房屋全被烧毁,幸存者只好流落他乡,整个乙下屯荒无人烟。这和日本法西斯当年的三光政策有何区别呢?
 
19罗城县的“6·15”惨案:1968年6月15日,罗城县革委会在县城广场召开“向阶级敌人发动全面总进攻誓师大会”,由军管会宣判三名罪犯。县直各单位、全县各区上万人到会,并带来了155名批斗对象(“4·22”派人员和地、富分子)到会场,人人挂黑牌、戴高帽、被反手捆绑跪着在大会会场一旁。大会对三名罪犯宣判后,段志英(县革委第一副主任、县人武部部长)在大会上讲话:“专政是群众的专政,要放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镇压敌人。要向阶级敌人刮十二级台风,不管敌人在什么地方出现,就要在哪里把他消灭掉”。接着鼓动干部群众说:“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一定要把他们斗倒斗臭,不获全胜决不收兵”。段讲完话后,大会即宣布以各区和县直机关为战区进行批斗。于是,各区、县直各单位就把队伍和批斗对象带到广场周围开展批斗,一场大屠杀即开始。
 
在批斗现场上,各区、县直各单位都有人用棍棒、石头打批斗对象,有好心的干部对段志英说:“这样行吗?要出事的,我们要讲话”。段却说:“不能给群众泼冷水呀!”
 
段志英走到黄金战区时,见该区只带来了三个批斗对象,批斗又不激烈,即叫该区革委主任银应用出来,边讲边向天河战区方向走,并说:“你们这个班子怎么样?是不是有点右倾呀!”银见天河区已批斗打死了七、八个人,回到本战区后即组织群众继续批斗,当即把三个批斗对象活活打死。
四把粮所干部柳学志(1954年入伍)被打死后,其妻黄凤琼即找段志英一起去看;当看到群众正用石头砸人时,段也不吭声。黄便问:“他们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这样打死人?如果犯了法,也应由法院处理,你们为什么这样做?”段志英却说“这是群众,我们讲他们不听,制止不了,你快走吧!”这时,旁边有人说,她不走,就连她一起干掉!黄凤琼只好无奈的离开。
 
当天,各战区在批斗中,共斗死、敲死、砸死、开枪打死59人,其中国家干部12人,职工2人,群众15人,地、富分子30人。县直机关打死韦善忠(供销社经理部干部)等3人,龙岸区打死高定中(居民)等8人,黄金区打死黄兆安(青明山林场干部)等7人,东门区打死张永华(社员)等10人,四把区打死莫加星(四把供销社主任,1946年入党的老干部)等10人,天河区打死张福宽(中学教师)等12人,乔善区打死许国强(群众)等6人,都是“4·22”派的人。
 
201968年8月5日,在韦国清、军区负责人的指挥下,部队和联指武装人员围攻“4·22”派南宁市解放路据点的战斗结束,“4·22”派有1340人被打死,其中许多人是被抓到后当场枪杀的,杀后把尸体推下邕江,鲜血染红了邕江河水。在抓获的“4·22”派人员中,有好心的部队战士把他们围住以图保护他们,但“联指”的凶手们杀红了眼,冲破军人的保护,强行把那些“4·22”派的男、女青年拉出人群枪杀。
 
在“联指”人员押送“俘虏”的过程中,从解放路出来,走到广州照相馆门前又枪杀了26人。
在部队和“联指”武斗人员围攻展览馆和解放路等地“4·22”派据点时,“4·22”派共被打死1470人,被“俘虏”9845人(包括居民2500人),在被“俘虏”的人员中,有7012人是各县到南宁避难来的,交回各县处理,这些人在路上或者回到本县后即有2324人被杀害。围剿南宁“4·22”,是全广西杀人时间最集中、杀人数量最多的地方。
 
类似上述的杀人惨案全广西几乎各地都有,无须再一一列举了。任何一个正常的人、有良知的人,看了这些记述,都会痛心疾首,悲愤交集,对死难者会充满无限的同情和惋惜,对杀人的指挥者和凶手们会充满无比的仇恨。
 
关于杀人手段之残忍和那个悲惨的时代,看看“处遗”时几个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语言,就能更清楚地说明了。
 
武宣县:纵观历史,原始社会生产力极不发达,有吃人肉的现象,此后这一现象已绝迹。但,“文革”中武宣县有75名死者被挖肝吃肉,是丧失人性、愚昧无知的“返古”人吃人的离奇行为……在武宣县,党员干部因吃人肉受到开除党籍或清除出党的共27人。
 
合山市:我们……百感交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在那个“伟大”的革命时代,在那场“史无前例”的运动中,国法不复存在,公理不复存在,整人、害人、杀人者不但无罪,反而有功。不少人入党、当了官。挨整、挨害、挨杀的人还得背上各种莫须有的罪名,连他们的家属、亲属都受到歧视……
 
崇左县:……(杀人手段)有剖腹取肝煮食,取肠挂在树枝上的,有用牛拖死的,有杀夫奸妻、杀父奸女的,有杀人后抄家抢劫财物的……
 
柳江县:(杀人手段)有拳打、脚踢、刀砍、匕首刺死、棍棒打死、枪杀、粉枪杀、挖眼睛、割鼻子、割耳朵、剖腹取肝、死后砍头示众、火烧死、活活甩死、活埋、丢下水潭或河里淹死等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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