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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官霸占‘抗美援朝‘老兵数千万 送其进监狱

—受害者为入朝参战老兵 入狱后申诉无罪释放 资产官司3年半来至今无果

广西高官霸占台属数千万 送其坐牢
受害者为入朝参战老兵 入狱后申诉无罪释放 资产官司3年半来至今无果

(《中国舆论监督网》作者:李新德 徐 祥 摄影)梁裕宁,原柳州市副市长,现全国政协常委,广西政协副主席。罗家斌,柳州市退休干部,“抗美援朝”老兵。近12年来以二人为主角上演了一场比电视剧还曲折离奇的真实故事:先是1996年主管柳州南环公路建设的梁裕宁找到罗家斌,请其出任南环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由罗利用侨胞身份而向境内外亲友募集资金2400万并贷款1080万用于修路。1998年公路完工并开始收费后,梁要求罗将总经理让给其老公陈际忠,一年后又要其出让董事长位置,罗拒绝到工商部门变更,于是梁一伙一面哄抢了罗办公室和财务室并诬陷罗有贪污挪用行为,然后利用私权将罗逮捕直至判刑7年。经过一年的申诉,罗才被无罪释放。2004年初,罗等人将陈际忠等人以侵权告到了广西高法,广西高法至今没结果。
 

图一 主席台上梁裕宁

老兵暮年突遇“贵人” 市长老公 大肆侵吞

2007年的9月24日傍晚,也就是中国传统中秋节前夕,南宁广西高法门前。

一身材矮小却颇有清风道骨的姓罗名家斌的古稀老人,一直站在微雨中。

雨露已经打湿了他的衣物,长寿眉上更是沾满了雨水。一时间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随着老人清瘦的面颊依稀而下。

罗家斌,73岁,台属, 16岁时赴朝参战,1956年春转业。历任柳州地方农场党委书记、场长。曾荣获朝鲜政府授予的军功章一枚,高级农业经济师,广西自治区第五届党代会代表、自治区抗洪救灾先进个人代表。曾入选1994年“中国企业家传”和全国20世纪名人录,1995年退休时享受正处级干部待遇。

六点时分,有好心人告诉说:“老人家你不要等了,院长和他的司机早就有事离开大院了。”

罗家斌用手擦了擦眼睛说:“我明天还是要来的,我一定要把控诉信送到院长手中,并且还要问他一句,为什么我告全国政协常委、广西政协副主席梁裕宁亲属们的案子,3年多了没有一个结果?!难道就是因为有梁的幕后撑腰,那些人才敢胆大妄为地侵吞国资民产近亿元并将一个无辜的人送进监牢?”

9月25日,本来要在上午八点前赶到广西高法门口再去“拦官轿”的罗家斌因为前一天淋雨的关系而患了感冒,并且发起了低烧。舍不得到医院去看病的老人到一个小药房随便买了点药囫囵了下去。

“我现在还不能死,我死了,众亲友投资的2400万和后来借亲戚战友们的300多万元就讨不回来了,恶人们也就不会得到报应!我真后悔昨天淋雨自残而妄想让院长大人同情的举动,真要客死南宁了,我对得起谁啊!”罗家斌喃喃地说。

梁裕宁,原柳州副市长,位高权重,官居副部级。罗家斌,一个普通的退休干部,因有几个弟弟和亲属定居外国和台湾而成为侨属。二者本不是一个层次,为何会发生这么多瓜葛?

原来在罗家斌快退休时,时任柳州市副市长的广西政协副主席梁裕宁要其继续为党工作,并负责修建柳州第一条民营公路。

根据“柳政办函[1995]44号”文件,柳州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副市长梁裕宁为指挥长的南环路建设工程指挥部,罗家斌担任常务副主任,全权负责该工程的筹划、投资融资及其建设经营管理工作。

1996年8月,柳州市政府批准成立“柳州市鑫大润南环路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更名为“柳州市南环路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环公司)。


图三 广西柳州市南环路一侧

南环公司原有三个股东:大桥园艺场、润城公司和鑫和利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后因资金短缺,梁裕宁知道罗家斌的弟妹在台湾,香港和外国也有亲属,可以借到资金,就动员罗家斌早就成立的佳运公司参股。

于是罗家斌开始游说境外亲友出钱出力参与修路,罗家斌还忍痛将当时经营红火的一家大型加油站以200万元就转让了。

曾经劝罗家斌当时不要出卖加油站的一亲友至今不肯原谅老罗:“那时,他就像疯了一样,我们一直劝他不要太冲动,千万不要孤注一掷地将所有的鸡蛋都投到一个篮子里面。

随着资金到位,南环公司由三个股东变更为四个股东,注册资金增大为1354.5万元,其中罗家斌的佳运公司出资709.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的52.38%。1998年2月工程指挥部撤销,罗家斌被选为南环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修路工程。

而此时梁裕宁的老公,柳州房地产开发商陈际忠等人,把引入民企资本修建南环路作为自身发财的大好时机,他们倚仗自身社会背景的影响,在修建南环路过程中,分别由陈际忠、韦武尚和兰永松出面明目张胆地侵吞公款900多万元。

1996 年1月,梁裕宁指示罗家斌安排其亲戚罗兴彪所在的润诚公司参加投资修建南环路,接着陈际忠就利用其妻子副市长身份地位的影响力,通过其关系网,以修建南环路的名义从柳州市建设银行下辖的投资银行贷款800万元,其中450万元以润诚公司投资认缴款的名义打入南环公司帐户,另外350万元被陈际忠擅自挪作他用,即用于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柳州市银龙大厦。同时,就在转入南环公司的450万元的所谓投资款,也从1996年至1997年先后5次被陈际忠以购买修路材料名义转走428万元,也都用于搞房地产开发。

1996年1月18日,南环路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刚刚成立,梁裕宁就授意其心腹韦武尚,以工程指挥部的名义分二次转款45万元到兰永松个人帐户上,被他们瓜分掉。2004 年,南环公司法定代表人罗家斌发现以上问题,随即报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但至今没有查处结果。

1996 年 4 月至 7月间,梁裕宁又指使其心腹韦武尚以南环路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的名义,从鑫和利公司投入修路280万元资金中,抽逃了170万元,用于陈际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南环公司其他股东发现后,报公安机关拘留了韦武尚,正当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此案时,梁裕宁迫不得已出具了一张批条,证明该笔款是经她批准的,于是当地检察院办案人员说,此案到此为止。

之后,当公安机关到检察机关调取该批条作真伪鉴定时,却在该卷宗中再也查不到此批条。

北京资深法学专家为此表示:其实,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就是上级领导批示借款,也必须经本单位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方可转款,但梁裕宁为了保护其心腹和自保,竟然违法违规出具虚假签字批条,致使该笔巨款,至今尚未追回,而有关办案部门更是涉嫌渎职和不作为。

梁副市长图穷匕现 占财害人照样升官

1996 年初南环路建设工程筹建伊始,梁裕宁就交待罗家斌要多安排些工程给润诚公司,其实该公司的后台老板就是陈际忠。当罗家斌同意后,进而又提出让该公司参与投资入股,罗家斌也被迫同意。至此,陈际忠顺利地成为南环公司的幕后股东,为日后进一步吞并南环公司垫定了基础。


图四 为了南环路,罗家斌把弟弟投资的加油站给贱卖了

南环路自1996年起历时3年的建设过程中总投资约人民币6800万元,其中润诚公司曾出资450万元,但不久就以多种理由抽逃了428万元,实际出资仅为22万元。然而,陈际忠仍然迫使罗家斌做其他股东的工作,强行确认润诚公司出资额为345万元,占南环公司注册资本25.47%。

1998 年9月底南环路即将通车,梁裕宁为了将南环公司实权牢牢控制在陈际忠等人手中,亲自交代罗家斌安排其老公陈际忠到南环公司工作,担任公司收费处处长,收费人员由他统一招聘,之后于1999年1月又提出由陈际忠担任公司总经理,主管财务人事工作。这样一来,陈际忠就顺利地完成了从后台到前台的角色转变。

为了达到恶意侵占公司资产之目的,自 1998年9月起,梁裕宁曾多次向罗家斌提出增加股东的要求,其中包括由其胞弟梁裕州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南宁畜禽兽药厂,罗家斌予以婉拒。因此,陈际中他们意识到罗家斌将是其全面侵吞公司的主要障碍。

1999 年4月由梁裕宁出面劝导罗家斌主动辞去南环公司董事长职务,因罗家斌不同意而未能得逞。1999 年6月由陈际忠等人共同策划召开董事会,企图通过董事会这一合法形式更换董事长、增加股东,因罗家斌当时提出公司董事仅有他与罗兴彪二人到会未达到法定人数开会不合法,并马上退场而流产;

为了从实体上阻挠罗家斌介入南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自1999年5月初起,陈际忠他们就百般刁难罗家斌董事长履职,派专人监视其工作活动,后来又直接指使打手阻止董事长进入办公室正常上班,企图把罗家斌逼走,彻底架空其对公司的控制权。罗家斌为避免正面冲突,无奈之下,于1999年8月27日将南环公司办公地点从柳石路映红旅店 2楼,搬到荣军路的羊灵酒家 5 楼。

陈际忠对罗家斌突然将南环公司搬出柳石路映红旅店非常不满,遂指使亲信纠集一帮无业人员约 30 余人,于1999年8月28日中午,对设在荣军路羊灵酒家的南环公司新办公室实施了暴力抢夺,把办公室的所有财务会计资料,全部文件档案材料、公章和印鉴,以及桌椅等全部抢走。之后,又对一些重要会计原始资料,帐册进行了大肆毁坏,篡改和藏匿,使南环公司在管理上处于高度混乱的状态。

“那时,我们对他们这种强盗行为很是气愤,并且马上打110和到当地的柳州市鱼峰区鸡喇派出所报案,不过这些单位不断的推诿,甚至在等那些强盗离开后,警察才赶到现场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说法!”罗家斌的侄子罗国雄说。

而另外一知情人透露,其实那次打砸抢事先早就由在柳州公安局做干警的梁裕宁的二儿子陈鑫和管片的事先打过招呼。

中国舆论监督网记者就此和鸡喇派出所进行核实时,值班人员表示因时代久远,人都换了几茬,有的事件确实没法去查。不过他们都听说过老有人就此事向他们的上级机关投诉反映过。

再说,陈际忠等人非法强占南环公司之后,即加快了从法律形式上吞噬公司股权的进度。1999 年10月15日由吴义带着两个打手胁迫罗家斌董事长在他们精心炮制的1999年9月1日《柳州市南环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股东会议纪要》和《柳州市南环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议决议》等二个假文件签了字,以图谋达到增加股东、变更股权和更换董事长目的。

2000年6月,梁裕宁一伙通过关系,将罗家斌刑拘然后关进看守所,而此时罗家斌因为严重的心脏病并正在医院治疗中。

由于罗家斌本来就无罪,所以拖了两年后还是不能结案,而罗家斌也因为病情严重而被保外就医。于是梁、陈又找到了柳州市检察院某检察长,一来二去后,检察长亲自打电话指令柳州市鱼峰检察院一定要指控罗家斌有罪,随后,鱼峰检察院只好以梁裕宁二儿子陈鑫在南环公司“帮买”工程材料时,强行要走公司35万元一直没有归还为借口,指控罗家斌挪用公款把钱借给私人使用,犯挪用公款罪。

罪名“成立”后,柳州鱼峰法院以罗家斌犯“挪用公款”罪,判其7年有期徒刑。

“梁裕宁一伙给我按的那罪名真是天下第一大笑话,如果我批了钱有罪,那为什么不将她自己拿钱不还的二儿子抓起来?”想起往昔一幕,罗家斌至今不忘,“但经过3年丧失人身自由的折磨,精神和经济上双重打击,特别是我佳运公司的出资全部被梁、陈侵占导致血本无归,害得我目前倾家荡产,家破人散。”

罗家斌被关押期间,鱼峰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黄德明每个月都审问罗家斌几次,时间大多在七、八个小时左右,审讯期间还不给吃喝。因年老有病身体虚弱,罗家斌有时只得躺在地上被审,尤其是2001年1月29日晚,罗家斌再次在狱中病危,送柳州市卫校医院抢救的两天两夜中,在梁裕宁帮凶的指使下,一直给罗家斌双脚戴着六斤多重的脚镣。

“我们当时看见都纳闷:这么老的犯人人多要死了,怎么还要戴脚镣,他也不是危害社会的重刑犯,再说大门内外还有两个公安看守,他能跑哪里去?”当时给罗家斌看过病的医生说。

为了再次关押罗家斌,柳州市检察院副在看守所召开20多人的会议,要看守所关押罗家斌,但遭到看守所负责人的反对,因为罗家斌有四级心脏病,随时都有死亡的可能,如果罗家斌病死在看守所,由谁负责?怕承担责任的各方人物见状也只好暂时作罢。

罗家斌在保外就医和被关押期间一直没有放弃上诉和申诉,2002年9月 柳州市中级法院受理了此案,经两次重审。2003年5月27日,广西柳州市中级法院给罗家斌下达了无罪判决书。从2000年6月22日罗家斌被刑事拘留起,期间经历了取保就医、逮捕、被取保就医到再次取保留医等过程,历时3年。

在审理期间,柳州中法法官梁斌、岳喜军、阮绍新等人包括中法的领导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最终还了法律和罗家斌一个公道!

梁、陈夫妻这伙人,目的是害死罗家斌而好瓜分柳州南环路的所有权,见中法判罗家斌无罪后仍不肯放过他,从2003年10月起至今,仍在不断想办法打击报复罗家斌:罗家斌在台湾小弟以罗家斌佳运公司名义投资在柳州大桥园艺场等处价值150万元的房子,不经过罗家斌同意更没有任何补偿而全部被其拆除。2004年柳州城中法院韦飞霞法官,判罗家斌赔偿新南环公司30多万元所谓的损失费,其实那款是南环公司的正常开支,这完全是颠倒黑白,后经柳州中法重审纠正。2002年,城中法院到罗家斌家抄家,从罗家斌妻子处抢走了45000元。2007年3月,柳州市纪委介入说罗家斌借款没还,后查清此款已投入南环路才作罢。但过了一个月,纪委又说罗家斌历史不清,要审查罗家斌。

其实就在罗家斌被抓不久,作为柳州副市长的梁裕宁被当着“民主人士重点培养”地升迁到了广西政协副主席的位置上,不久又当上了全国政协常委。梁裕宁做柳州副市长的时候才是副厅级,而到广西区里后一下子成了副部级官员,她为什么能连跳两级而成为省领导甚至全国政协领导?至今是一不解之谜。

立案三年半未结案 为虎作伥幡然醒悟

获得清白之身和自由后,罗家斌马上赶到北京四处上访并给中央有关部门写了举报信。

罗家斌在信中说,从2000年4月起违法经营南环路四年半,后来又将这条民营公路作价7500万由柳州市政府整体回收。陈际忠一伙将收取的几千万元过路费用于吃喝玩乐。所以在2004年他恢复自由后,以总后勤部大校唐光学为首的老战友和许多亲友、正义人士都为他鸣不平,在亲友和正义人士出钱出力的支持和帮助下,罗家斌在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状告梁裕宁的老公,希望自己的冤屈得到彻底昭雪,要回修的公路,要回自己的和集资借来的几千万元。

2004年2月,罗家斌以南环公司控股股东佳运公司和鑫和利公司的名义向广西高院提起民事诉讼,状告“新南环公司”及五家股东侵占南环公司的收费经营权。

梁裕宁等人见状非常恐慌,怕罗家斌追究其丈夫陈际忠和弟弟梁裕州等人的刑事责任,便竭尽全力、四处活动,力图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于是他们采取了各种措施,包括更换欲公正办案的法官,而独独留下女法官鲍容琴,此案三年换了三批法官,唯独她没有撤换,反而将她由主审法官提升为此案的审判长。


图五 罗家斌的侄儿和股东兰柳站在广西高院的大门前感慨万千

当上审判长后的鲍容琴马上开始了大刀阔斧的动作。

从2006年1月起,鲍容琴推翻了法院批准的“罗家斌以法人代表身份代表南环路公司诉新南环路公司抢占南环路的侵权”,而此决定其实也是她自己以前参加合议庭合议的结果。为此,罗家斌直指鲍容琴“不但违法而且绝对的出尔反尔”。

另外,鲍容琴还一直以各种借口,阻止案件的进展,甚至公开帮助被告方违法反诉。譬如其大讲罗家斌参诉有法律障碍,并弹压原告与被告和解。

2006年底鲍容琴被迫下了一个审计通知,审计被告方抢路后的收支,但审计内容鲍容琴又袒护被告,审计被告抢占南环路收费收入、支出和纯收入,更滑稽的是还给被告加上修公路的折旧费1800万元。

“被告没有出钱修路,为什么还要回收修路的拆旧费,鲍容琴为什么不阻止,难道她是法盲不成?!”罗家斌的代理律师说。

除此外,由于被告陈际忠一伙提供审计的都是假帐,审计单位提出假帐不能审,身为审判长的鲍容琴竟当庭表示:“就是假帐也要审(计)”。于是参与审计的广西同德会计事务所只得硬着头皮对那些被告提供的假账进行了所谓的审计。而原告方提出确凿的书证表明,被被告方抢去的财务账本早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明目张胆的假账,那账上不但原会计换了人,而且所有的收据发票都不是原始的了。

罗家斌为了证实自己所言不虚,拿出那次庭审录音以证明自己所说不假。

除了从精神上打击原告外,鲍容琴还想从经济上拖垮原告。2006年5月10日,高院通知开庭审理。但当日上午八点开庭时,鲍容琴却宣布暂不开庭,说她已在4月29日接到了被告的反诉。

罗家斌的业务合作伙伴兰柳为此表示,法官鲍容琴如果做事公正的话,应该通知原告5月10日不来开庭,而不应该等原告方的律师等人从北京、广州飞到南宁,白白浪费了三万多元来回费用。

2006年6月28日鲍容琴又开庭审查被告方的违法反诉,说原告没有投资修路一分钱,当原告拿出投资南环路1000多万元证据的原件,鲍容琴等人当场无话可说,而就是这样一件证据确凿的案子直到现在已经3年多了还是没有结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之规定:要取消已立案后的诉讼人的诉讼资格必须下判决书或裁定书。但为了袒护被告,2007年8月7日鲍容琴公然违法下通知取消罗家斌以法人代表身份代表南环公司参与诉讼的资格,又剥夺了罗家斌南环公司的上诉权(通知和裁定不同没有上诉权)。更让人不敢相信的是鲍容琴在通知上公开违法将原告和第三人的诉讼案由侵权案改为股权纠纷案。两个不同经济性质实体的公司,出资不同,其股东又各不相同,哪来的股权纠纷?

2007年8月初,中国舆论监督网记者带着以上疑问见到了鲍容琴法官,其表示不能回答并且反对将有关她的对话披露出去,至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一般案件6个月审理终结特殊案件结院长审批可以延长一说,鲍容琴倒没有否认。她极力否认的是,她确实不知道被告陈际忠的妻子梁裕宁是全国政协常委和广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梁裕宁是谁,我确实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

“她不是买菜的小贩,她是你们堂堂的自治区政协领导人,难道鲍法官您平常不读书、不看报和不看电视吗?”

“我就是看也确实不知道她是做什么的。”

针对以上对话,罗家斌认为,这是典型的此地无银。

2007年9月25日中午,中国舆论监督网记者再次赶到广西高法新闻处,一接待人员表示,他们将尽快向领导汇报审案中存在的问题。


图六 梁裕宁、陈际忠的心腹唐红星如今开始举报陈际忠

虽然因为官员腐败司法不公导致罗家斌在时旷日久的官司中吃尽了苦头,不过还有不少事件让罗家斌感觉到了正义和光明的存在。

其中最让罗家斌感觉到“人间正道是沧桑”的是梁裕宁、陈际忠二人的心腹唐红星和岑德辉在关键的时候公开站出来检举揭发陈际忠等人是如何陷害罗家斌并非法侵占其资产和公司的。唐红星在题目为《关于陈际忠如何陷害罗家斌的真象》的揭发材料中,唐先是证实了罗家斌血泪控诉的真实,并且还透露了在梁裕宁的指使下陈际忠带着巨款去北京和广州等地找媒体刊登“罗家斌犯罪被抓”的新闻以期制造舆论并给与罗家斌精神上的打击。后来数家媒体找到当时保外就医的罗家斌,但是看到罗家斌出具的种种铁证后,皆放弃了曝光罗的想法。

2007年9月26日上午,中国舆论监督网记者和梁裕宁联系,以期听取梁裕宁对于此案的意见时,但梁裕宁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再打陈际忠在柳州的电话,已是空号。

是日下午,记者再次和广西自治区办公厅电话取得联系,一自称姓何的先生表示,梁裕宁目前不在南宁而在外地。至于她是否涉嫌伙同其丈夫侵占他人数千万资产,他也说不清楚。不过记者可以以单位的名义给办公厅发个公函并附上联系方式,他将转告梁副主席。

而至本站截稿时,梁裕宁方一直没有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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