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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统战部女高官罗静虹受审

前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重庆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罗静虹,因涉嫌受贿、隐瞒犯罪所得,15日开庭受审。此前,罗静虹之夫,原渝中区副区长王政已因利用职务之便,三十四次非法收受他人各种名义感谢费及房产等折合人民币共计九百六十余万元,已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中新社报道,2004年底至2005年,罗静虹利用职务便利,为某房地产公司在解决土地转让纠纷事项中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黄某送的一部价值近人民币1.3万元索尼牌笔记本电脑和两只价值人民币4.25万元的欧米茄牌手表。

罗静虹认为,自己“虽然收了东西,但不是受贿行为,只是一点小礼品。”她还表示,检察机关对礼品的估价不准确,她称这些礼品都是在香港买的,价格本来就比内地低,而且还有折扣。对于笔记本电脑,罗静虹称,是个二手货,根本不值几个钱。

据检察机关调查,2001年至2007年间,罗静虹的丈夫王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并将部分钱财拿回家。罗静虹明知王政拿回家的235万人民币、12.5万美元和20万港币系受贿犯罪所得,仍用于投资理财、购房等。

2007年8月,罗静虹得知王政被有关部门调查后,将王政受贿所得部分钱财、购房手续等转移。指控认为,罗静虹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罗静虹坚称,帮王政管理那些钱,只是自己当家理财,不清楚钱是受贿所得。

公诉机关认为,罗静虹的以上行为构成受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2007年重庆市五中院去年12月29日,对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犯受贿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王政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经法院审理查明,在1999年至2007年6月之间,王政曾担任沙坪坝区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沙坪坝区规划分局局长、渝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他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些项目在用地规划、报建审查、调整容积率、减免配套费等方面积极协调,提供了方便,为此34次非法收受他人各种名义感谢费及房产等折合人民币共计966.3685万元。王政归案后,主动交代了有关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

责任编辑: 王笃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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