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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列车事故理赔标准出台 让死伤者寒心

—死者廿万 伤者一张票

“4.28”特大火车相撞事故中死者赔偿标准已经确定,每位死者家属将获赔20万元(人民币,下同)。对于要求出院的伤者,负责协调赔偿事宜的王玉明表示,当前仅有两条承诺:伤者都不必支付医疗费用、铁路部门提供返乡车票。由于部分家属对“只给一张车票”,对伤者家属概不负责的做法极度不满,当地负责善后工作的淄博市各区政府接待处,已先行为家属购买返乡车票。



王玉明30日下午对死者家属表示,每位死者家属将获赔20万元的标准现已确定,发生变动的可能性不大。

铁道部和当地民政部门尚未对在“4.28”事故的伤者赔偿制订具体标准。

内地于1992年颁布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每张火车票包含2%意外伤害保险费,保额2万元。而2007年9月1日颁布实施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则称,事故造成铁路旅客人身伤亡和自带行李损失的,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15万元。根据上述规定,每位死者可获赔17万元。

铁道部启动赔偿工作

“刘志军什么时候辞职?”在29日下午针对“4.28”惨祸召开的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结束,济南铁路局新闻发言人张连合被记者团团围住,逼问铁路部门是否会有高档官员为事故担责。在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上的反应迟缓,已令“铁老大”成为众矢之的。

有消息称,由铁道部和当地民政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已开始受理伤者家属的赔偿工作:听取家属要求,统一研究后再行确定。

对于要求出院的伤者,王玉明表示,当前仅有两条承诺:一、伤者不必支付医疗费用;二、铁路部门提供返乡车票。至于更多赔偿,王玉明称需要家属先提出要求,“面谈”后再作决定。他没有表示是否会为所有伤者设立统一或分层次的赔偿标准。

由于部分伤者家属对铁道部“只给一张车票”,闻讯赶至的家属极度不满,当地负责善后工作的淄博市各区政府接待处,已出现了不少区政府为家属购买返乡车票的情况。

伤者转院遭索住院费

山东潍坊人刘的父亲在惨祸中去世,母亲受伤入院急欲回家。孝顺的刘先生便为母亲安排了转院,但接收医院却要求他先行支付住院费。刘先生只得再度返回淄博“讨说法”──此前的救援承诺是政府担负所有治疗费用。

经过再三交涉,济南铁路局一位王姓处长终于答应,可为刘先生的母亲先行垫付治疗费用。除此以外,王处长不愿就伤者赔偿问题作出任何承诺。他说,“赔偿要经过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但包括张先生弟弟在内的多位家属都表示,希望铁路系统能先就赔偿问题“表个态”。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香港文汇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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