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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帝的权力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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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代政府的最高机构在政事堂。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若未加盖,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但也并无皇帝绝不该径自颁下诏书之规定。这是中国传统政治制度下一种通融性。

    往往每一制度,都留有变通之余地,不肯死杀规定,斩绝断制。因此中国皇帝不致如英国皇帝般被逼上断头台,或限定他不得为种种活动。

    事实上唐代也确有不经中书门下而皇帝随便下命令的。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此是刘之批评武则天的话,而刘之因此遭了杀身之祸。武则天以下的唐中宗,也便不经两省而径自封拜官职。但中宗究竟心怯,自己觉得难为情,故他装置诏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发,而改用斜封。所书“敕”字,也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斜封墨敕”。此即表示此项命令未经中书门下两省,而要请下行机关马虎承认之意。在当时便认为这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之事,因此在历史上传下。当时唐中宗私下所封之官,时人称为“斜封官”,因其未经正式敕封手续而为一般人所看不起。举此一例,便知中国传统政治,本不全由皇帝专制,也不能说中国人绝无法制观念。但中国政治史上所规定下的一切法制,有时往往有不严格遵守的,此亦是事实。只因闹得不大,皇帝私下只封几个小官职,也不致有太大影响。

    直到宋朝,太祖赵匡胤开国为帝时,建德二年,恰逢三个宰相相继去职,太祖欲派赵普为宰相,但皇帝诏敕一定要经宰相副署,此刻旧宰相既已全体去职,一时找不到副署人,该项敕旨,即无法行下。宋太祖乃召集群臣会商办法,再四商讨,始决定由当时开封府尹副署盖印行下。当时宋都开封,开封府尹即等于国民政府建都南京时之南京市长,恰巧当时开封府尹是赵匡义,又系宋太祖的嫡亲胞弟,后来即为宋太宗,这才算完备了这一诏敕的法定手续。

    根据这一点看,中国过去的政治,不能说皇权相权绝无分别,一切全由皇帝专制。我们纵要说它是专制,也不能不认为还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开明的专制。它也自有制度,自有法律,并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志来决定一切的。我们现在应该注意在它的一切较详密的制度上,却不必专在专制与民主的字眼上来争执。

责任编辑: 陈柏圣  来源: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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