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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奉孝:政治二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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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二奶”这个词,大概国人是再熟悉不过了。当官的包二奶,大款包二奶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人们听这类故事已经听的耳朵都磨出犟子来了,单从媒体揭露的事例已经是举不胜举,因此也就无需赘言了。现在竟然有女大学生在网上发贴,声言自己愿意被包二奶。作为教师的我不能不产生一种莫名的悲哀。我想这样的女大学生之所以有这样的想法,除了受当前社会的物欲横流的影响外,毕业后就业难,工资低可能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但我想,作为一名大学生,应该是懂得一点法律的,主动去当二奶可是触犯了婚姻法呀,我不知道她们想过没有。哎!今天的社会怎么变成这样了呢。

不过更使我感到惊奇的是今天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政治二奶。名词的发明者竟然把政协和民主党派说成是政治二奶,我不由得有点生气了,因为我曾经是政协委员,而且也是某个民主党派的成员,我可从来没有想当政治二奶的想法!不过冷静下来想想,该名词的发明者讲的确也不无道理。就个体的二奶而言,大体可分两类。一类是那些愿给大款当二奶的女士,其目的不过是为了追求物质享受;那些甘愿为当官的做二奶的女士除了经济目的外,恐怕还有政治目的:把当官的伺候的舒服了,可以被提拔升职。就“政治二奶”而言,仔细想来可是渊源流长。历史上各朝各代都有不少专门对当权者溜须拍马的佞辰弄臣,只会为当权者歌功颂德的文人墨客,这些将其归为政治二奶之列,大概是不错的。

鲁迅先生把为当权者做事的人分为帮凶、帮忙、帮闲三类。我想,政治二奶应该属于帮闲之类。因为这些人一般不会直接帮助当权者去杀人,一般也不是当权者的助理秘书什么的,因此只能将其归为帮闲之类。近来陈行之先生又发明一个新名词“文化利益集团”,其定义是:依附于国家权力之上、以垄断性文化行为向社会攫取精神和物质财富的社会阶层。既然是依附于国家权力,那么将其归为帮忙或帮闲之类我想是不错的。例如在“百家讲坛”上宣扬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儒学”,含泪劝说地震受难的学生家长不要游行要求惩办豆腐渣工程的官员和开发商,说什么因为国家领导人已为死难者开了追悼会,因此“纵做鬼,也幸福”的等等先生女士,将其归为帮忙、帮闲之类大概也不会错。因为当权者不便说或不能说的话(做鬼也幸福)由他(她)们说出来了。由于这些人并非官场里的人物,讲其归为“政治二奶”也许更准确些。

那么名词发明者为什么将政协和民主党派说成是政治二奶呢?就政协而言,其全称叫政治协商会议。全国政协的情况我不清楚,但没听说过有哪一个省、市、县的哪一届政协会议对重大的政治问题提出过什么协商议案。政协委员们讨论的问题和提交的提案百分之百都是一些事物性问题,有关政治问题或重大政治事件的处理,政协委员大都自觉地回避。每次政府官员换届先进,政协委员们也只能充当拍手的角色(人大代表也只能充当举手的角色),你说把地方政协说成是政治二奶岂不也名副其实?

就各“民主党派”而言,八个“民主党派”无一不把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写进自己的党纲,各“民主党派”的领导人,特别是 “民主党派”的地方领导人,无一不是共产党员,换届选举时,候选人都由共产党的统战部指定,实行等额选举,“民主党派”要发展成员也必须得到统战部的首肯,这恐怕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由于一切都老老实实地按统战部的指示办事,因此各“民主党派”的大小头头都获得了一个什么政协副主席、常委、人大副主任、常委之类的官当当,从而得到政治经济利益,你说不把它归为“政治二奶”归为什么呢?“政治二奶”这一新名词的发明者,我真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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