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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看看大陆精英人权律师突破到什么程度

律师为法轮功辩护 成都当局设重重障碍   Real Player格式Windows Media Player格式加入自由串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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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给朋友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节目长度:4分37秒 下载mp3

四川成都市武候区钟芳琼等11名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当局非法判处三年到7年刑期的案件,北京的辩护律师表示,成都市当局从抓捕、关押到庭审判决这群法轮功学员的程序,全都违反了中国的法律,当局还不断设置障碍干扰他们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辩护律师直到11月3日期限当天才得以完成递交上诉状。

对于这起纯粹因为信仰而遭到判决的案件,律师们表示,此案从侦察起诉到审判,没有任何合法有效的依据。

其中一位被告人刘嘉的辩护律师谢燕益表示,当局组织设立专门机构针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各种手段的迫害,再加以定罪,完全是违法的。
(录音)“它没有任何的法律根据,因为国安局也好,国保大队也好,610也好,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授权于这些机构去采取人身自由限制以及审讯嫌疑人,或者是进行所谓的‘洗脑’、‘强制学习’这种……,没有任何法律根据,所以这完全是一种违法的,甚至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一个行为。”

这11名成都市法轮功学员是在2007年分别从各自单位和家中被抓走。成都市当局、国安和610组织把这11名法轮功学员投进看守所之前,曾将他们关入洗脑班进行2个月到4个月时间的精神折磨。之后,没有任何法律根据就将他们直接转为逮捕状态。

辩护律师之一的李春富表示,法轮功学员们在被拘禁过程中遭受了严重的精神和肉体虐待,他担忧法轮功学员们目前的处境。(录音)“在开庭的时候几个法轮功学员那个身体非常的糟糕,他们受到了刑讯逼供是非常严重的。据他们讲,使用电棒电击、长时间不让睡觉,什么样的手段都使出来了。像我的第二被告人刘嘉,当时因为侦察人员给他脸上和嘴巴上全部涂了芥末粉,整个鼻子、鼻孔加上嘴巴上面全部都结疤了。像钟芳琼可能就比较厉害,据钟芳琼讲,她的上衣都被这些人给脱光了,然后就坐在那里训问,她的脸上刚开始就被毁容,有扇耳光,造成脸上血流不止这种情况都有,这种情况我们觉得是不可思议的。”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于9月27日对11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第一次庭审开庭,10月10日进行第2次庭审。唐吉田律师表示,在庭审过程中,610公安和检查院与法院联合在庭上对辩护人不时地进行威胁,此等流氓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法庭的公正性。(录音)“这个法庭他没有什么中立性和自主性,完全是被610等机构,这些在法律上没有定位的机构来操控,那么法庭的审判可以说这些法官就是一个道具,这个审判组织也就是一个木偶,没有体现出来法律的这种尊严。”

北京的辩护律师表示,成都市武候法院在此案10月10日的第2次庭审上做出了所谓的当庭宣判。当事人是在10月23,也就是宣判后第13天才收到判决书。而各个辩护律师是通过在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时才从当事人那得知判决书内容。法轮功学员刘嘉的辩护律师谢燕益表示,法院这种拖延行为已经违反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录音)“我们律师接到判决书的时间要远远滞后于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时间,所以他以此可能是来变相地阻隔我们辩护人和当事人之间,对于上诉这个问题的沟通和合作配合,这个我就觉得他是变相的剥夺当事人的上诉权力。”

北京的辩护律师们曾在10底和11月初,亲自到成都市武候法院申领判决书,遭到各种理由拒绝。谢燕益律师表示,从成都市有关当局在一审和二审的过程中,一直对律师们设置种种障碍的作法看来,这次上诉的程序能不能够正常进行,难以预料,但是律师们表示将据理力争。

图:钟芳琼。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郭亮、茜文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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