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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泉案的三个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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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郭泉案有三个看点。首先,开局不利,其后可期。这么一个举世关注的案子,你怎么能如此执法犯法呢?这样的水平,不如早点放人,因为实在是跟自己过意不去。看起来,郭泉案又将是一个乱七八糟的乌龙案,不但在国际上丢人现眼,在国内也会凝聚反对力量,增强他们同仇敌忾的决心。实在说来,几个重大政治犯案件,从陈光诚到郭飞雄,从胡佳到郭泉,无不砸锅,大概也不可能不砸锅。现在回过头来看,你抓了胡佳有什么用?多一个萨哈罗夫奖落户中国,更多国际支持的力量汇拢过来,适得其反也。这就是自由版的牛顿第二定论:有一种作用力,就有一种更大的反作用力,也就是说,打压力越大,反抗力更大。其次,这个案子拖而不决,不清不楚,为什么?等待上级指示。但是,高层犹犹豫豫,拿不定主意,暴露了中共内部存在着争论。我相信,郭泉案分裂不了民主斗士,但却会分裂了中共内部,因为这样一个明显的政治迫害案,得不偿失也。第三,当局判了郭泉,不但打压不了民主的呼声,反而促使更多的知识分子觉醒,更多民主人士跟进。这些年来,共产党搞掉了中国人的英雄主义精神,一片浑浑噩噩,但是,借着政治迫害案,中国人的英雄主义不又回来了吗?老百姓为之一振,士林为之一振,全世界为之一振。总之,三个看点,我们看到了什么?郭泉还未审,当局已败阵。

民主人士郭泉被超期羁押 - 中国南京学者郭泉11月13号被南京市公安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实施刑事拘留至今。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南京市公安局违法超期羁押郭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自由亚洲电台]

中国南京民主人士郭泉被关押到今天,中国的检察院还没有做出逮捕或者不逮捕的决定。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南京市公安局应该在拘留郭泉后三天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即便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要求南京市公安局也应该在拘留郭泉后一个星期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十一月二十七号之后,在检察院没有任何行动的情况下,南京市公安局继续羁押郭泉已经属于执法犯法,非法拘禁郭泉。对此,近日在美国为郭泉早日重获自由而奔走呼号的中国民主党美国加州分部负责人郑存柱先生向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分析了中国当局拘禁郭泉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原因就是现在中国比较大胆地写出反映中国民主、要求多党竞选的文章。从目前来说,虽然共产党自己指定了一个时间表,但是他还是怕在舆论上形成很多对政治改革的关注。他们认为这样提出政治改革不利于他们统治的稳定。”
记者:“那你认为跟郭泉组建政党和参加民主党派有没有关系呢?”
郑存柱:“我们认为肯定和他的言论和行为是有关系的。”

郭泉去年底对外称组建新民党,其成员主要是访民。郭泉组建的新民党是有真正意义上的一个民主党派,目前正在美国访问的中国维权律师李建强分析说:

“ 中国政府给郭权定的这个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颠覆国家政权罪就是要有组织的活动,要成立一个团体或者是一个组织。因为我们知道郭泉的新民党实际上是一个空的,就他自己一个人弄的网络上的虚拟的一个党派,不是一个真实的党派。如果当局要以颠覆国家政权罪来起诉郭泉就一定要有证据来证实新民党是真实存在的,不是一个网络上的虚拟组织。我们认为一个人是不可能称为一个组织的,一个人是不可以称为一个党的。新民党究竟这是不是存在,这就是一个关键。”

如果郭泉成立的新民党有形有人,建制齐全,那是否就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此,李律师表示:

“从共产党自己的法律逻辑上讲是存在的,当然我们的调查是成立整个正当并不必然导致一定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他是共产党,他自己有法律,他的逻辑是这样的,他说你成立一个政党,你的宗旨是以推翻共产党,颠覆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那你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罪。”
记者:“但是郭泉新民党的宗旨是这样吗?”
李律师:“宗旨不一定。共产党的解读不是说要明确地解出来,比如说你要追求民主、追求自由,要怎办么样结束一党专政,那这些他都会解读成颠覆社会主义制度。”

在自由亚洲电台上开设博客的旅美社会学者刘晓竹博士称郭泉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典范。网络上查阅发现,他成立的新民党的宗旨是建立“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 的民主社会主义中国。李建强律师表示,中国政府往往以煽动和颠覆国家政权以及泄漏国家机密三项罪名打击中国大陆的政治异议人士和民主人士。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记者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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