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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风:人大代表有权摸港女屁股?

迅风 加帖在 猫眼看人
    
     西安一男子在香港一家店铺摸了女店员的屁股,在警方调查时竟然喊出“我是人大代表”。 ( )

     这真是闹天下大“笑话”,但想笑又笑不出声来,不知人大代表有无权力摸香港美女的屁股?
     据媒体报道:前日下午,香港国际机场发生一起内地人大代表非礼案。一名来自陕西省西安市的53岁男子,在机场客运大楼一家店铺购物,可能是淫心顿起,摸了一下一名26岁女店员的屁股。大约15时30分,女店员不甘受辱,与另一女同事商议后,报警声称遭人非礼。警察接报到场调查,并查阅该男子的证件,该男子却“当众表露自己的身份是人大代表”,但警方并不理会,将他和女事主带往机场警署讯查,稍后便以涉嫌非礼罪名将其拘捕。
     人民代表,固名思义,就是代表人民的人了。近些年来,人民代表还是很吃香的了,不仅可以人民的名义随心所欲行使某些权力,受一些害怕失掉选票的官员的恩宠,而且还似乎高人一等,总是“高高在上”,时不时在民众中炫耀一下子。更有一个“受豁免”的特权,即使违法犯罪,自称为人民代表的“娘家人”的人大常委会的官员们不许可,法律也奈他不何!
     说来好笑,也好气,西安市这位人大代表,在香港去摸美女的屁股,竟然也是代表大陆人民去摸的?!如果换了大陆的一些美女,也许感受就不同了:“代表摸摸屁,终身享福气!”而且在王兆山之类马屁精的眼里,可能是倍感荣幸之至了:“纵被摸,也幸福!”不过,迅风也在猜想:也许西安这位男子,可能是一位官员,习惯成自然嘛,因为官员们平常讲话作报告,动不动就是代表人民如何如何,而这次去了香港,他也就习惯性地“代表”人民摸了一下港女的屁股,且理直气壮地亮相“我是人大代表”!
     好在香港与大陆终有别,且有伟人说过“一百年不变”。在香港,凡是违法犯罪,管你什么官儿,管你啥子代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常言说,吃一堑,长一智。不知咱大陆的官员们,甚或什么代表、委员也罢,会不会以此为戒,长点法律意识?任你在内地胡作非为,别去文明香港出丑。当然,大陆也在文明进步,为非作歹终将受到法律制裁。
     再说,大陆的“人民代表”,虽说是“人民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人民”,可又有几个“代表”是人民自愿选举出来的?这也就难怪一些人民代表素质低劣了,在大陆丢人出丑不说,而竟然跑在境外去出丑丢人了。好在不是人民自愿选出来的“人民代表”,感到羞辱的也就不是人民大众了。羞辱了谁?谁会感到羞辱?自不必说了!
     2009年元月23日

责任编辑: 王笃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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