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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从未有过一国两制 好人袖手旁观邪恶胜利

—澳门从未有过一国两制/陈民彬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给大家心理准备,因为会大量使用被认为粗言“胶”字(Plastic)。“胶”是香港一个潮语,文雅的解释,是比较接近“荒谬”的意思。在外国,特别是在美国,已经有人用“胶”(Plastic)形容为蠢货。为何在本文中使用那么多“胶”字?因为胶人胶事在澳门实在太多了。
    
    连香港民主派的立法议员在出席澳门各种有关“二十三条”论坛也说过,如要阻止“二十三条”恶法通过,还是靠澳门人自己。但是,澳门人对“二十三条”态度,同样身为澳门人的笔者感到非常失望。亦猛然的发现了,澳门胶实在太多,上至澳门特区政府的高官、立法议会,下至一般澳门市民(包括年轻人)。
    
    一般澳门人的胶,总括来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澳门胶是经常阿谀奉承,喜欢和澳门擦鞋和拍马屁的大大小小的“爱国爱澳”的奴才,这类胶的势力不能忽视。第二类澳门胶,是占澳门多数的,亦即属于敢怒不敢言的人,他们充其量在互联网上发泄不满和反对的声音而已。例如在facebook的平台上,反对 “二十三条”倒是不少。可是提到或真正参与实际行动的,则是寥寥无几,甚至是退避三舍(这是经常事,是澳门的特色)。第三类胶在澳门也是占澳门多数的,就是冷漠和不问不闻的态度,亦即掩着耳朵就以为不存在。第二和第三类胶其实也是很可耻的,因为亦是协助澳门特区政府推行红色恐怖的帮凶!
    
    内部保安法是二十三条
    
    至于澳门特区政府,从民生、管治、政制方面,以及现在推行“二十三条”等,由始至终都是发挥“超级澳门胶”这个“就是与别不同”的“特色”。澳门特区政府民生政策等方面,却比蜗牛还要慢,民主政制更不用说了,毫无寸进。但是破坏言论和个人自由的“二十三条”立法却是如箭般迅速。
    
    “二十三条”在澳门还未正式实施,可是“二十三条”一早已经执行了。笔者所说的就是《内部保安纲要法》。表面上,《内部保安纲要法》只针对跨境犯罪和国际恐怖主义活动,但实际上已沦为打压异见和反对声音的工具。
    
    去年十二月二十日由新澳门学社发起“反贪腐、争民主、保民生”为口号的回归大游行,包括九名香港立法会议员和二十多名民运人士有意参加游行。但澳门当局却以根据《内部保安纲要法》拒绝他们入境澳门。在上周六(十日)习近平访问澳门期间,想向习近平请愿的香港雷曼苦主,以及三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也被拒绝入境,澳门保安当局也是根据《内部保安纲要法》为由。
    
    事实上,被所谓《内部保安纲要法》禁止入境澳门的人士,根本没有任何证据会危害澳门的稳定。来澳门的目的几乎都是和平表达诉求的,可是却遭澳门当局以“恐怖分子”看待。澳门特区政府这样乱来,等于向世人告知“二十三条”早已执行。
    
    好人袖手旁观邪恶胜利
    
    有人说,澳门正式实施“二十三条”之时,就是澳门完蛋之日。不过笔者认为,澳门早已经完蛋,一国两制早早名存实亡,甚至从来没有一国两制的存在。一国两制只不过是中共骗骗澳门(或香港)的把戏而已。现在不论是红底学校还是教会学校,已经毫无分别,都是一样的胶,同样灌输洗脑教育之物。学校的训导主任、老师早已塔利班化。因此,澳门上上下下都是一大堆澳门胶和愤青。
    
    十八世纪政治哲学家柏克(EdmundBurke)说:“邪恶胜利的必要条件,就是好人袖手旁观。”看看现在一大堆澳门胶、澳门塔利班、澳门愤青,就是柏克先生所说的“好人”吧!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陈民彬澳门自由撰稿人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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