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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与黄光裕有染 金巧巧要宋祖德赔偿百万


在博客中自封“当代鲁迅”、人称宋大嘴的宋祖德因为自己那张喜欢骂人的“大嘴”被女演员金巧巧告上法庭,起因是宋祖德在博客中刊载博文称,金巧巧与黄光裕以及其前男友吴启华的父亲有染。昨天上午,金巧巧告宋祖德名誉侵权纠纷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金巧巧和宋祖德本人均未露面。    

金巧巧索赔宋祖德百万赔偿 被称与黄光裕有染

宋祖德(资料图片) 
    
    
    金巧巧索赔宋祖德百万赔偿 被称与黄光裕有染

    金巧巧(资料图片)
    

    原告:博文内容虚构用词不堪
    
    庭审 双方当事人均未露面

    
    2008年11月27日,宋祖德在博客上刊发题为《中国首富黄光裕曾栽倒在金巧巧的石榴裙下!》的文章。文中称“在中国首富黄光裕的身后,金巧巧就是这么一个疯狂索取的女人,对于黄光裕来说,金巧巧之流就是梦魇,就是丧门星”,并以刘信达的朋友之口称“黄光裕的好哥们早就在外流传,金巧巧早年习舞,柔弱无骨,是模特身材,而且金巧巧长于伺候男人……绝不亚于桑拿中心的按摩女……”
    
    三天后,宋祖德再次在博客上发表署名刘信达的文章《金巧巧的另外一些破事!》(又题为《金巧巧曾为吴启华之父堕过两次胎!》),称金前男友、香港艺人吴启华的父亲“与金巧巧偷吃了禁果”,金巧巧还两次为吴父堕胎。
    
    金巧巧诉称,文章内容纯属虚构和捏造,用语低级粗俗,对金巧巧进行侮辱诽谤,公然丑化了她的人格和形象,严重降低了她的社会评价。为此,金巧巧请求法院判令宋祖德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被告:文章是转载 原告告错了

    
    
    “宋祖德不是文章的作者,只是转载人之一。原告起诉错误,法院就不应该受理。”宋祖德的代理律师表示,两篇博文原刊载于宋祖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信达的博客。“既然转载,就要忠实原文。而且,刘信达本人也在博客中注明,凡媒体刊登或转载他的文章,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他本人承担。”该律师还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刘信达的书面证明,称这两篇文章是由其在博客中撰写刊发的,且同意宋祖德转载。
    
    被告的代理律师还指出,认定文章是否属实是认定是否侵权的前提,金巧巧本人应当自行举证,证明文章内容并非虚构。“我们认为,原告之举带有明显的炒作之意。”
    
    原告:其本人从未公开露面

    
    “我们无法确定真的有刘信达这个人存在,假如能够确认他的身份,我们会追加他为被告。”金巧巧的代理律师杨大民在法庭上说,不能排除博文就是宋祖德本人写的。虽然刘信达通过书面承认文章是由他所写,但由于文件均没有经过公证,法官宣布休庭,让被告方在下次开庭提交有效证明。
    
    宋祖德曾说过,他披露的好多明星的隐私都是他从刘信达侦探社那里得来的消息。而刘信达是否确有其人呢?金巧巧的代理律师说,他们之所以会怀疑,是因为宋祖德经常出现在媒体面前,而刘信达却从未公开露面过。
    
    针对原告的怀疑,宋祖德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刘信达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显示其住址是在上海长宁区。休庭后,记者看到了刘信达身份证复印件。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刘信达与宋祖德两人出生年月日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也是紧挨着。由于是复印件,照片上刘信达的模样看不太清楚。
    
    据了解,今年1月13日,张艺谋状告刘信达诽谤名誉案在上海中级法院开庭,刘信达本人也未露面。 
    
    被告:刘信达是我表兄弟
    
    昨天晚上,记者电话联系了宋祖德本人。“当然有刘信达这个人了,他已经在上海这边做了身份证明的公证,过两天就会寄到法院。”对于身份证信息的相似,他称纯属巧合,“我们不是双胞胎,是表兄弟。”
    
    宋祖德说,刘信达在香港开私人侦探公司,他写的东西基本上都经过调查取证,自己比较相信他。“当时我看他写的东西有点意思,就放在我的博客里,后来发现跟我的文风不符,就删除了。金巧巧是认字的,她应该看到文章不是署我的名字。”
    
    金巧巧告诉记者说,她相信法院会公平处理案件,还她公正。

 

责任编辑: 紫薇  来源:北京晨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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