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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警察杀人案原告被判死刑 受害者为何上诉?

—云南刑警杀人案原告律师受威胁 二审有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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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7日 星期五     节目长度:3分41秒 下载mp3


中国云南蒙自110刑警吉忠春 开枪杀人案,13号经红河州中级法院审理,宣判吉忠春死刑,之前原告律师遭当局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威胁,要求交还外流的死者中弹照片,受害家属担心二审还会有变数,已在16号提出上诉,并呼吁媒体持续关注此案。

死者潘俊的表姐贺集清表示,刑警吉忠春枪杀他的表弟,3月24号一审庭审不公时,家属拿出死者中弹的照片,事后律师就被威胁了,让家属担心二审还会有变数,不能维持之前一审的死刑判决,呼吁媒体关注。

贺集清【录音】:在庭审非常不公的时候,就中弹了那个照片了嘛,和大幅标语抬出来以后呢,他们打电话威胁律师,就说律师泄漏国家机密,还说照片如果不收回的话,要把律师抓进牢里头去了嘛。所以这个案件本身就是反射中国有些不成文的规定,这个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这个案件还不知道最后的结果,是不是能够真正维持这个一审判决嘛,现在家属感到非常的担心。

贺集清女士感谢本台记者客观公正的报导此案,引起社会震动,在强大舆论压力下使得红河州公检法才出现从一审庭审的包庇到宣判死刑的转变。

贺集清【录音】:在这个庭审前呢,实际上整个家属我们都是做好了上访的准备。整个红河州公检法为什么会对这个事情从包庇以致到判死刑,这个转变的这个过程,正义的呼声,这个社会压力呢,实际上就是对政府来说也是造成很大的这种政治压力,所以本来是准备判死缓的案件,最后判死刑。

贺集清女士表示,原本受害家属对于法院判凶手死刑感到满意,打算不再上诉,但是在律师建议下潘俊的父母和妻子已经在16号向法院提出上诉 。

贺集清【录音】:根据中国的法律,就是被害人如果不进入二审的话,他连旁听的资格都没有。为什么家属要提出上诉呢?因为在国内了嘛,实际上就是死刑再改判死缓的这种案件的话,屡见不鲜,为的是这个争到二审有个说话的权利。因为蒙自县整个的谈判、公安局的赔偿是我去谈的,应该是29万3千多。就是说它实际上只有赔到三分之一了嘛,这个家属实际上对这个赔偿实际上都不去计较了。

贺集清女士还告诉记者说,吉忠春手段相当凶残,从照片上看受害人嘴唇周围被打的青紫,右肩淤血,然后连开三枪,第一枪是从左胸打到左腰,第二枪在死者倒地过程中从左肩打到左手腋下,第三枪是死者倒地以后从背后打了一枪。吉忠春案发后还打电话跟人聊天,编造他开了四枪的谎言,说他的第一枪是向地上示警。

贺集清【录音】:吉忠春会有这个作案的这种条件了嘛,就是这个跟蒙自县公安局,长期对枪枝管理的这个失控了嘛,这个是有很大关系的。最重要的一个证据呢,就是96年的1月份,吉忠春就领了50发子弹,这个13年没有人过问。然后案发以后就缴回了4发吧,然后除了打我弟弟的,还有枪里头留下的话还有2发子弹,现在就根本不知去向,没有人过问的。

以上新闻是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记者文芳、子悠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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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吉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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