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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猪流感] 中国大陆防疫系统的最大漏洞

猪流感来势汹汹。曾经饱受沙士及禽流感肆虐之苦的中国,不敢怠慢,国家主席胡锦涛下令各级政府“要严格出入境检验检疫,抓紧做好应急技术储备和物资准备,广泛宣传公众防控知识”。不过,中国防疫机制漏洞不少,能否应对这次危机,仍是很大的问号。

自从○三年沙士危机后,北京当局大力改革防疫制度,修订《传染病防治法》、推出《突发公共衞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严令各级官员如实呈报各种疫情。不过,制度的变革、法例的完善,并没带来相应效果,地方当局隐瞒疫情的情况,屡禁不止:○四年安徽阜阳的大头BB事件、○四年广东第二次沙士危机、○五年江苏天长县的禽流感、去年河北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等。

这些情况说明,中国应付公共衞生危机的体制,仍有很大缺陷,其根源就是,从饲养禽畜的农民到地方干部,都有诱因去瞒报、漏报疫情。

对农民来说,如实报告禽畜不正常死亡,不仅招致巨大个人损失,还会开罪邻居及地方领导,甚至沦为阶下囚。申报疫情后,邻近地区会被划为疫区,区内禽畜会被扑杀,但政府赔偿标准过低,当地农产品声誉也会受损,令其他农民损失更惨重,地方经济大受打击。因此,他们如实报告的可能性不大。

对地方干部而言,瞒报更是最佳选项。无论矿难,还是公共衞生事件,地方干部都倾向“瞒天过海”,瞒不了,才用“情况还未确定”等藉口搪塞。即使被揭发隐瞒疫情,也可能跟如实上报一样,只是暂时撤职,一年半载又可复出。既然瞒报与否,后果相当,为甚么还要如实上报呢?若侥幸没被揭发,还能躲过一劫呢!河北省及石家庄市当局,在三鹿奶粉危机之初,不就是采取这种态度吗?

至于知情者,更加不会多管闲事。○四年底,江苏省鸭农乔松举,得知天长县的朋友,其鸭只大量不正常死亡,于是向农业部举报,最后确定为禽流感。事后,乔松举不仅没有成为感动中国人物、爱国英雄等,反被地方政府诬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监三年半。前车可鉴,谁还会做“举报”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呀?

因此,必须将隐瞒及漏报疫情列为刑事罪,否则,轻微疫症也可能因瞒报而错过时机,演变成公共衞生危机,付出的代价可大了。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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