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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 113万赔偿 谭卓父母封口费?

还未开审,谭卓父母就被打发回老家了。
杭州飙车案双方家属签订113万赔偿协议
谭卓的亲友及网友自发到事故现场悼念(资料图)


 

杭州飙车案双方家属签订113万赔偿协议
事发现场模拟图。据媒体报道,谭卓被撞飞起5米高20米远,当场身亡。(资料图)


 

杭州飙车案双方家属签订113万赔偿协议
谭卓生前最喜欢的一张照片成了他的遗照。(资料图)


 

杭州飙车案双方家属签订113万赔偿协议
  肇事司机坐在旁边的警车里。他双手不停地盖着脸,不停地挤着前额,揉着眼睛,偶尔露出手指缝,看着外面的动静。(资料图)


 阿波罗网摘自上海《新民周刊》

  飙车案113万赔偿是不是封口费?

  谭卓之父和代理律师接受《新民周刊》专访

  撰稿·杨 江(首席记者)

  5月18日上午,谭卓的遗体火化,19日,谭卓父母的代理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魏勇强,向《新民周刊》透露:本案双方当事人家属已经签订了总额高达113万元的赔偿协议。

  这份协议有着怎样的背景?会否成为“封口费”?

  谭卓52岁的父亲谭跃以及免费代理此案的律师魏勇强接受了《新民周刊》记者的独家专访,透露了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新民周刊》:“5·7”飙车案在由刑事案件演变为公共事件的过程中,有两个转折点,且都与警方的表态有关,一个就是所谓的“70码”,一个就是杭州警方5月15日的纠正与道歉,对此,你们前后各持怎样的态度?

  谭跃:70码的说法,我们从一开始就质疑,因为70码的车速不可能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公布这个数据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当时没有参加,后来警方拿通稿来给我们看,我们看了确实上面写得很明白——当事人自己陈述。所以我们对警方并没有什么意见,我只是对办案警察说,胡斌自己的这个说法不可信。

  我当然不能接受70码这个说法,我原来的单位就是搞运输的,作为一个老司机,我见多了交通事故,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个车速不可能把人撞出5米高、20米远。

  《新民周刊》:你的意思,“70码”并非警方的结论,只是警方引用了肇事者的说法,但这个说法传到网上后,引起了公众对警方的普遍质疑,甚至出现了“欺实马”的网络流行词。

  谭跃:这个问题后来确实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到底是多少码,因为争议,成为公共事件,因为争议,后来才搞了一个专家鉴定。

  《新民周刊》:警方认定肇事车辆事发时时速在84.1至101.2码之间,对此你们是否认同?

  谭跃:基本没有异议。至于法官以后在审理过程中,是依据上限还是下限,我们相信也期望法官会有一个公正的裁定。

  胡斌到底是涉嫌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们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对法律不是很了解,我们说了也不算,还是交给法院,我们相信法院,当然,我们也有一些想法,比如,不管何种定性,司法机关都应该把证据搞得充分一点。

  《新民周刊》:对于网民,你有什么要说的?

  谭跃:我对网上的情况不是很清楚,确实没有心情上网。

  《新民周刊》:能谈一谈今天刚刚达成的113万元赔偿协议吗?

  谭跃:这个问题,你过会儿问我的律师吧,我已经全权委托他了。不过,我跟你说,钱不是我最终想要的,儿子都没了,对钱的问题,我并不感兴趣。

  《新民周刊》:那你最终想要得到什么?

  谭跃:这不仅是我们受害者家属,也是广大老百姓的心声——城市改装车、飙车的问题一定要重视,否则还会有类似悲剧上演。如果说,谭卓的死这个事情对社会安定、公众安全还能有一点贡献,那么我儿子也算得到一点安慰了。

  我希望法律能更加完善一点,法律专家们,我想也会由这个事情引发一些深度思考,推动一个什么新的制度、条文,这也是可能的。事实上,目前的交通法规也就是一个超速、严重超速的划分,胡斌现在至少超速50%,属于严重超速,今后对于类似的案子,法律应该要有一个明确的处理依据。

  《新民周刊》:这几天,萧山又有一辆宝马车将一个正在过马路的三口之家撞翻,你听到这个案子有着怎样的感触?

  谭跃:全国各地都有,不仅杭州。我一听到这些案子就觉得,飙车问题迫在眉睫,不过肇事行为,要根本解决还是要靠驾驶者本人的素质。

  当然可能刑罚也太轻了,如果刑罚重一点,可能肇事的人就会少一点。我自己开了几十年车子,我觉得关键就是看肇事者本身的素质,你开车要有起码的职业道德,你看胡斌,显然就没有这方面的道德,明明知道闹市区这样的速度开车肯定会危及他人的安全,本身的素质不行。

  至于深层次的问题,怎么看这类现象,我一个老百姓说不上来。

海外网友评论:

[6楼] 标题:《个人觉得。。113太少了, 其实300万》 发表人: neyao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09年5月20日 20:53:17 评论内容:
我想他的父母也给得起。。。大不了,把他送进监狱。大家怎么看??
[5楼] 标题:《487487 ----》 发表人: eleazar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09年5月20日 20:51:47 评论内容:
如果稍微改动一下就是478478 -----> 死去吧,死去吧

= =
[4楼] 标题:《呵呵》 发表人: cyberwolf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09年5月20日 20:48:51 评论内容:
很多地震极重灾区失去孩子的父母得到了几万元补偿,条件是不能继续追究“豆腐渣”,何其相似
[3楼] 标题:《果然有钱能使磨推鬼,所以这还是一起交通肇事案?》 发表人: 小花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09年5月20日 20:46:51 评论内容:
“妨害公共安全罪”始终只是大家的理想而已。。中国要走的路还很长。。
[2楼] 标题:《真的很悲哀呀》 发表人: luchen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09年5月20日 20:41:50 评论内容:
一百万一条人命……
[1楼] 标题:《看来事情会越来越小了.》 发表人: cherie1022 所在地: 美国 【管理
发送时间: 2009年5月20日 20:40:44 评论内容: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新民周刊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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