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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疯狂:政府带走17家属5人被拘 百多人被捕

—石首:政府撕毁免责协议 5家属被拘 百多人被捕

 

石首老百姓保卫尸体

石首老百姓保卫尸体

 

武警进攻抢尸体

武警进攻抢尸体

 

老百姓击退一轮进攻

老百姓击退一轮进攻

 

石首死者尸体

石首死者尸体

 

尸体被抢,酒店被烧

尸体被抢,酒店被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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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石首6.17案
湖北石首6.17案 涂远高离奇死亡后爆发警民对峙(网络照片)

《南方都市报》报道,近日,湖北石首当地警方分批将石首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死者涂远高的家属带走接受调查,至今已有五人被刑事拘留。法广

而失去亲人,引发了"6·17"石首万人警民对抗事件的这些涂远高的族人声称,死者遗体6月25日火化前,当地政府曾与死者家属签署过一份协议,许诺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家属称,6月24日深夜及次日凌晨,仍有部分家属不同意签字火化死者尸体,当时政府谈判人员催促尽快火化,"不要把事情搞大,现在还有台阶下,搞大了,台阶都下不来",并表示可不追究家属在事件中的刑事责任。

家属终于在25日凌晨3点多签署了这份协议,4点死者尸体火化。

这份《关于6·17事件与死者家属有关事项的协议书》写到,对"事件过程中所发生的非组织、参与打砸烧的其他行为(如拉横幅、买东西的行为),市政法机关免予处理......若死者家属未参与永隆大酒店纵火,则不负担责任......死者家属在2009年6月25日5时前自行理丧火化尸体后,此协议生效。"

从7月9日,开始,石首市公安局开始传唤死者哥哥涂远华等人,由石首市公安局开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称,被拘者均"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目前,对于其中的"免责"条款,双方有着不同的理解。

石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子信,是在"免责"协议上签字的政府代表。他表示,协议是对"非组织、参与打砸烧的其他行为"不追究,但没说对"有组织"等行为不追究。而家属将政府的意思理解为,是许诺对他们事后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有律师认为,"免责"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现在还不好说。如果家属存在犯罪,法律一样会追究,而不会看是否有协议。

"6·17"事件后,当地公安部门已抓捕数十名涉嫌打砸抢烧人员,另有约30人在逃,而被带走调查的群众达100多人。官方说,7月30日之前,将从重从快判决第一批参与打砸抢烧者。

而目前,石首当地还没有官员为此被处分或者因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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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事件死者17名家属被警方带走5人被刑拘

2009-07-22

轰动全国的湖北石首事件又有新进展。案中被指跳楼自杀导致身亡的厨师涂远高﹐其家属在和政府签署免责协议后﹐近日先后有十多名亲属遭公安带走调查,至今5名亲属遭刑拘。(RFA潘加晴报道)


在上月导致数万人上街抗议﹐当局需出动大批武警镇压、并一度在当地实行断网的石首骚乱事件﹐案中死者家属尽管在同意遗体火化前﹐和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代表的政府一方签署协议书﹐当中政府承诺家属对事件免责﹐但在过去十几天内﹐死者17名家属先后被警方带走调查﹐至今已有5人被刑拘。死者家属不满当局“秋后算帐”﹐近日已授权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宣东律师向当局交涉。

宣东的助理律师孙广智在周三接受了本台记者的采访﹐他表示﹐目前仍在前往石首途中。他表示﹐由于案件的社会影响较大﹐在处理过程中会比较谨慎。至于有关当局和家属签订的免责协议﹐孙广智说由于还没有看到﹐暂时不便作评价。

据大陆《南方都市报》周三报道﹐家属和市政府代表签署的《关于6.17事件与死者家属有关事项的协议书》﹐分别由市善后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人和死者家属代表双方在6月24日签字。协议书称﹕“死者家属在‘6.17’整个事件过程中所发生的非组织、参与打砸抢烧的其他行为(如拉横幅、买东西的行为)﹐市政法机关免予处理……若死者家属未参与永隆大酒店纵火则不负担责任。” 协议生效时间在 6月25日5时前﹐家属自行火化尸体后方开始。

不过﹐在家属依政府要求﹐在指定时间前将尸体火化后﹐不到两日﹐死者的堂侄率先遭警方带走4日接受调查。本月8日﹐市镇领导列出8名家属名单﹐9日市公安局即派人将8人带走﹐其中3人随后被刑拘﹔13日﹐再有3名家属被警方带走﹐其中两人随后被刑拘。被拘者均系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其中一名被警方调查的家属对记者表示﹐在公安局期间﹐有警员要求他按对方口述写下《悔过书》及《保证书》﹐承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不外出、不串供并要随传随到。

家属质疑政府没有履行“免责”协议上的承诺﹐曾向有份签字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子信问责﹐得到的回覆是“我们是不愿追究你们的责任﹐但法律会追究你们的责任。”他又说﹐协议是对“非组织、参与打砸抢夺其他行为不追究” ﹐但没有说对“有组织”等行为不追究。

曾经参与过杨佳案的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周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假如打砸抢构成犯罪事实﹐而当局还和家属签署免责条款﹐即是党大于法﹐违反法律。同时﹐政府事后的行为也会对当局的公信力造成损害。

上月17日﹐湖北石首市23岁厨师涂远高从永隆大酒店堕落身亡﹐警方指死因为自杀﹐但家属发觉尸身有伤痕而堕落现场周围并无血迹﹐同时民众怀疑事发的酒店有官方和黑社会背景﹐从次日起连日和政府发生抢尸争夺战﹐聚集的民众数量一度达到7万人。最后﹐经协商家属得到8万元赔款﹐其中市政府从财政中包办其中3.5万。

而石首电视台报道﹐当局将会在本月前﹐从重、从快判决第一批参与打砸抢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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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撕毁免责协议 石首事件死者家属被拘

 

 

    

死者家属出具的一纸“免责”协议书

     上月平息的石首事件余波未了。在过去的10余天里,死者涂远高的家属分批被当地警方带走接受调查,至今已有 5人被刑拘。手持“免责”协议的家属不满“秋后算账”,昨日已授权律师声讨说法。

     死者家属向记者出示的一纸协议显示,死者遗体6月 25日火化前,当地政府曾与死者家属签署过一份协议。如今,对于其中的“免责”条款,双方有着不同的理解。

     另据记者了解和石首电视台报道,“6•17”事件后,当地公安部门已抓捕数十名涉嫌打砸抢烧人员。7月30日之前,将从重从快判决第一批参与打砸抢烧者。

    “免责”协议曝光

     这份《关于6•17事件与死者家属有关事项的协议书》,拟定日期为“2009年 6月24日”,分别由“市善后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人郭子信、张芸安”,“家属代表涂德强、涂茂海、涂远华”签字。

     协议书称:“经市6•17事件善后协调小组与死者家属代表达成协议……死者家属在‘6•17’整个事件过程中所发生的非组织、参与打砸烧的其他行为(如拉横幅、买东西的行为),市政法机关免予处理……若死者家属未参与永隆大酒店纵火,则不负担责任……死者家属在2009年6月25日5时前自行理丧火化尸体后,此协议生效。”

     家属称,6月 24日深夜及次日凌晨,仍有部分家属不同意签字火化死者尸体,当时政府谈判人员催促尽快火化,“不要把事情搞大,现在还有台阶下,搞大了,台阶都下不来”,并表示可不追究家属在事件中的刑事责任。家属终于在 25日凌晨3点多签署了这份协议,4点死者尸体火化。“没想到,现在他们不认账了。”家属说。

    5家属被刑拘

     6月27日,死者涂远高的堂侄涂志军第一个被警方带走调查,4天后回家。7月8日,市镇领导在高基庙派出所开会,列出一个8人家属名单,要求当日投案自首。

     据了解,名单中最开始包括死者伯父涂德强,后来镇领导中有人说他在事件中一直陪着领导,“是正面的”,抓他说不过去,就划掉了,改为其女涂远芳代替。名单中还有死者表哥李光绪,也因有人说他什么都没做,抓他太离谱,随后改为其弟李光富。家属认为,“这是定的指标,就是要抓8个人。”

     名单送达后,家属自认没做什么,“没有罪为什么要投案自首?”都没有去。 9日,石首市公安局一辆警车载来 6名警察,手持传唤书和手铐,分别将名单上的人带走。“手铐并没有使用。”被带走的家属说。

     被带走的 8人分别是死者哥哥涂远华,堂哥涂茂海,堂姐涂晓玉、涂远芳、曾玉梅,姑妈涂么饵,舅妈周晓春,表哥李光富。48小时后5人被放回,涂远华、涂茂海、涂晓玉3人被刑拘,羁押在石首市看守所。

     7月13日,又有死者另3名亲属,舅妈周晓春、堂侄涂行军、表兄周志伟被警方带走,后两人随后被刑事拘留。

     由石首市公安局开具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称,被拘者均“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依口述写《悔过书》

     家属还转述7月17日从石首市和高基庙镇司法所两位主要负责人处得知的消息,“6·17”事件后,除5名家属被拘外,还关了 28名涉嫌参与打砸抢烧的群众,另有约30人在逃,而被带走调查的群众达100多人。

     死者家属前后有17人被调查。其中一位家属在收到《传唤通知书》后被带到石首市公安局,48小时后回家。在公安局,她被要求交代在“6·17”事件的行为。她说,我什么都没做也没参与,只是以一个死者家属的身份出现在现场。“他们说我站在路中间就是堵路,阻塞了交通。我说过一句‘跳楼自杀怎么没有血’,就说我扰乱了群众的心,要我认罪。”

     回家之前,这位家属被要求写《悔过书》和《保证书》。她不写,公安局一位徐姓人员说,我说你来写。她就按对方口述写下《悔过书》和《保证书》,大意为:在"6·17"事件中,我违反了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保证在“6·17”案件处理中不外出,不串供,随叫随到……

    “免责”的不同理解

     石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子信,是在“免责”协议上签字的政府代表。7月8日,定下 8人家属名单后,郭曾入户动员家属投案自首。家属问,你签的字,为什么不算数了?郭说,我们是不愿追究你们的责任,但法律会追究你们的责任。他还说协议是对“非组织、参与打砸烧的其他行为”不追究,但没说对“有组织”等行为不追究。另一在协议上签字的高基庙镇党委书记张芸安,事后希望放回被抓的家属,但却表示没这个权力。

     昨日上午,赶到石首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孙广智律师,与家属签了授权书。孙律师告诉记者,“免责”协议是否具法律效力,现在还不好说。如果家属存在犯罪,法律一样会追究,而不会看是否有协议。而从协议的“免责”内容看,实际表述意思是如果没有犯罪,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这跟没说一样。只是在签协议时,家属将对方的意思理解为,是对他们事后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京都律师事务所另一律师宣东,将于今日抵石首。孙律师表示,他只是宣东律师的助理,具体案情要等宣东律师看过材料后,再作商议。

    石首事件该如何反思

     7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正式公布。该规定明确,对滥用职权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等七种情形,将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石首事件起因是一起普通的非正常死亡案。面对诸多疑问,当地政府现场处置没能及时以合适的方式解释沟通,以至引发大规模群体性冲突。据此,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均用报道、评论等方式进行过质疑。但据记者了解,石首事件平息后,至今没有当地官员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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