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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新农镇镇长潘洪发二奶的控诉

诧异——拥有如此特权的哈市道里新农镇镇长潘洪发
     一个偶然机会我与哈尔滨市道里区新农镇镇长潘洪发相识,  潘洪发曾多次声泪俱下的以“感情不合、尽快离婚、真心疼爱、娶我为妻”为承诺。 
    
     潘洪发的妻子得知此事后,几次三番聚众去我单位大闹,喊、叫、哭、骂不说,而且砸我电脑翻我办公桌。据当时在场人士讲述:“那场面混乱到不可控制”。后来有人以“侦探”名义给我打电话,说是接受了潘洪发的家属,一个姓杨的人委托(潘洪发的妻子叫杨春艳),对方称“杨氏委托人”支付了一万元,要求侦探满世界翻、找我,找到我就“把我给撕了”,声称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将我赶出黑龙江省。潘洪发做为整件事的始作佣者,不但不加以阻止,而且任其妄为,带给我巨大的伤害和不可消除的影响。潘洪发的老婆如此嚣张,是因为有“镇长”为她撑腰吗?她,有恃无恐,是因为她的丈夫是“镇长”吗?难道政府给出的权利是让潘洪发为其家人的胡作非为提供便利和保护的吗?组织上安排潘洪发担任“镇长”一职是给他的特权吗?怎么听着有点像黑社会呢! 
    
     事情败露之后,潘洪发和他的老婆分别找到潘洪发的上级领导和我的主管领导。 
    
     一个柔弱无助的女子,在承受着潘洪发占有的同时,还要被迫接受他的家人对我的疯狂打击,恶意报复。无奈之下,找到了书记,却得知“潘洪发根本就不承认这一切”,天呐,潘洪发还是不是人啊,占有之后不但没有丝毫念旧情怀,还否认曾经占有过。他这是侮辱,是欺凌。一个女人的青春和声誉对他来说就真的无所谓吗?做为一个政府领导,最需要讲究的就是诚信。潘洪发的行为还有什么诚信可言? 
    
     潘洪发一边躲到夫人的裙子底下,当着幕后英雄,一边派出亲娘舅用污辱的方式继续伤害着我,一边又四处向世人昭示着“他跟我只是简单的认识而已”。潘洪发是一个结过婚的成熟男人,背叛了自己的老婆;潘洪发给出的那些承诺不能够兑现;潘洪发是一个百姓支持,政府倚重的“领导”;潘洪发是一个能履行民事和刑事责任的公民;潘洪发是一个视规章制度如废纸的干部,潘洪发对一个女人的伤害视而不见,不闻不问。事发近三个月后的今天仍然衣着光鲜、派头十足的正襟危坐于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充当着“领导”。党政机关专门培养他这样的“干部”吗?这种始乱终弃,道德败坏,品质恶劣的“镇长”就是党和人民所需要的 “干部”吗? 一边扮演着领导角色,一边败坏着社会风气。 
     
     潘洪发不是一个轻狂少年,也不是一时酒后冲动,他是以长期占有为目的。他曾说过要霸占我一辈子。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潘洪发不应该在第一时间里承担起伤害我的责任吗?他不应该尽全力阻止他老婆的“疯狂”吗?事发后,潘洪发缩头缩尾,避而不见。潘洪发用“沉默”纵容着事态的恶性发展,这就是一个党员干部对待事件的态度吗?潘洪发利用工作便利的优势,欺骗感情,玩弄女性,纵容指使家人对我进行疯狂打击报复,一点一点给我增添麻烦,增添无尽压力,特别是给我精神上带来的巨大压力。潘洪发不只自私,而且连做人的良知都缺少。这样的“领导”、这样的“干部”、这样的“镇长”,难道不共产党的悲哀吗?潘洪发,不是普通百姓,他是政府工作人员,是党员,是父母官,他的行为代表的不仅仅是他自己,他的公众形象代表的是党政官员的主流。 
    
     女人不是奴隶,女人不是为那些有钱有权男人享乐宣泄的工具。女人也是人,女人是社会的主流。潘洪发在占有了妻子之外女人的身体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了,然后派出悍妻疯狂的折腾,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 
    
     潘洪发带给我身心上的巨大伤害,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因为他,我丢了工作;因为他,我变成了世人唾弃的情人;因为他,我成了遭人口诛笔伐的“第三者”;因为他,我成了家人的一个笑柄;因为他,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因为他,身边的亲朋好友看我的眼神里多了一丝鄙疑......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一手促成的,他不需要为此承担起责任来吗?他玩弄之后,一个漂亮的转身所有的事情就都烟消云散了吗? 
    
     自从潘洪发的妻子到我单位大吵大闹之后,我便被迫告别了阳光灿烂。生活,在阴霾中变得混乱不堪。我所蒙受的压力远远大于他,那种有形无形的压力,一直缠绕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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