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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要求被强奸的幼女家庭和疑犯和解

山东一名未成年女孩,疑遭数名青年强奸,受害人父亲向公安局报案,公安调查案件后,要求和解并释放疑犯。最后检察院自行起诉疑犯,案件搁置数个月未宣判,受害人父亲网上呼吁公平审判及赔偿。(海蓝报道)


山东一名十三岁女孩,疑去年在父亲工作的黑龙江291农场,遭四名当地青年强奸,其后女儿失踪,她的父亲报案寻回女儿后揭发此事。

女孩父亲任亚波表示,去年二月春节期间,女儿被农场内数名男女约至一地方饮酒,被他们灌醉后强奸,涉嫌强奸的有四名青年为农场的杂工,犯案者可能多于四人。

事发后,女儿离家出走,逃至浙江。他们到公安局报案后,五月底才找到女儿,由她的同学处得知失踪原因,黑龙江省291公安分局,曾向女儿録取口供,并调查事件,但最后以证据不足,释放所有疑犯。

他说:女儿在醉酒状态下,犯罪疑犯诱她在屋里干的,孩子提供出来,我们找到她(女儿)之后,说出被害的过程,并回来做笔録。公安机关在办案期间,找我们和解,巳经知道,他们互相沟通,找我们和解。有些人进看守所,有些取保候审,有些还未抓便放跑了。

任亚波又指,其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互相推搪案件时,他曾把事件在网上公布,为免事情闹大,公安机关把证据材料送至检察院,检察院批阅后对案件进行起诉﹐但案件一直拖至今年6月12日才在黑龙江农垦法院一审,法院起诉五名疑犯,包括一名协助事件的女被告,最后全部取保候审,现时案件有待宣判,他对判决不乐观,因为审讯过程,疑犯指其女儿自愿发生性行为,也否认灌她喝酒,证供相当不利。

他说:现在公安的卷宗这样说的,有的年纪大的否认灌醉我女儿,还有几个和年纪大一起灌醉我女儿的,公安没有追究,因为这事女儿说过,如果事件曝光,她不想活下去。

对于近日他再到网上发出公开信,任亚波表示,法院拖延案件四个月,仍未宣判,他希望得到公平判决,并赔偿女儿的精神损失,但法院还要求他们自费做伤害鉴定,为了几百块的鉴定费,他要到处借钱。任亚波重申,他要求公安局周局长给一个公平说法,公安不要把网上帖子不断删除,不让他讨回公道。

哈尔滨律师盖先生表示,任亚波曾向他谘询法律意见,所以他了解案情,有两个因素令疑犯洗脱罪名。他说:根据疑犯的辩解,这女孩长得比较高,身高一米七左右,以为她成年,十八、九岁左右,所以他们持两个观点,一是她是自愿,二是不知道她未成年,可能公安机关,最后作取保候审。

盖先生又指,按照中国法律,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不管是否自愿也构成犯罪,司法机关要作刑事追究。但这名女孩报案时,刚好过了十四岁,虽然案件发生时只有十三岁,也起不了作用。但盖先生表示,现时女孩父亲要求将疑犯绳之于法,追讨精神赔偿,也是合理的事情,因为司法机关一直没有公平对待受害人。

就案件,,记者曾致电黑龙江公安局,及检察院,电话没人接听。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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