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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杀法警的何胜凯 2009年的新杨佳热爱社会

—遵义杀法警的何胜凯不能说是“仇视社会”的/王元祥

《遵义在线》()2009-10-24 22:31:28《搏斗歹徒英勇献身遵义中院号召全市法官学习钟世鑫》(作者:王薇黄宝华)称:“2009年10月14日下午4时18分,一个仇视社会、蓄意通过制造惊天大案报复社会的暴徒,突然闯进遵义中院值班大厅持刀行凶,先后杀伤 4人。遵义中院法警支队长钟世鑫在与暴徒的搏斗中英勇牺牲。”
    
     2009年10月25日下午《遵义电视台》关于遵义市公安局侦破此案经过的报道也称何胜凯的杀人动机为“仇视社会,报复社会”。 ( )

    
     然而,细读 《南方人物周刊》2009年10月23日10:23《贵州遵义歹徒刺死法警案始末:60秒内连砍4人》(记者 谭翊飞。 ),笔者以为杀人者何胜凯不但不仇视社会,反而是热爱这个社会的。
    
     何胜凯走向遵义中院准备行凶时,“不紧不慢地穿过马路,走上台阶,可双手却不停抖动,到了法院门口,睡衣差点掉落,他马上用右手提起”。刺伤保安璩先武后,“何胜凯拔腿就跑,逃出法院,三步并两步飞奔下台阶,像皮球一样撞在停放在台阶下的一辆汽车上,一个正在打电话的人的手机也被撞飞。爬起来后,他跑过马路,又摔了一跤,马上爬起来,继续跑。在法院斜对面的巷子口,他顿了一下,迅速拐进去”。心惊胆战地进入现场,跌跌撞撞地逃离现场。何胜凯对法律还是有所畏惧的,未必就是要“蓄意通过制造惊天大案报复社会”。
    
     他进入法院,杀伤保安刘育红时,“大厅里当时还有办事的群众,见状吓得赶紧跑出来,刘育红事后回忆说,‘他只杀穿制服的,以为我们保安是法院的人’”。可见何胜凯报复目标明确,那就是“法院的人”。他并不滥杀无辜,更不是见人就杀,说不上是“报复社会”。
    
     而且,何胜凯的报复行为也是事出有因的,虽然这些原因并不能够成为他杀人的理由。
    
     “2004年,他们家和邻居唐坤地家发生纠纷,按何胜凯家人的说法,邻居占了他们家30平米左右的地方建房子,起初答应给钱补偿,可后来却不给。双方发生纠纷,有一次,何胜凯和对方打了起来,何胜凯拿了刀子将对方刺伤了,对方住院六七天才出院。”何胜凯因此被红花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上诉后被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诉书中,他认为当时是自卫,‘他骂我老子还怕你这龟儿子,让我饱尝老拳,我奋起抵抗自卫’。他还控诉长征派出所一警员对他刑讯逼供,‘将我吊扣4个多小时……他写材料,提着我的手乱盖’。”何胜凯“咨询过律师,他那种情况一般是判6个月,他觉得是派出所做了‘黑材料’才判那么重”。“对方是生产小组的会计,他认为这一身份才导致派出所不公平办案。‘资源的不对称、地位的不平等,我知道,我所能动用资源太悬殊,正义不仅是迟到,而是永远的缺席’。”他“写给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详达自己在派出所和法院的不公平遭遇。 ‘威严的人民法院竟然给我鸳鸯判决书,给我进行了篡改’。”总之,何胜凯认为自己被判两年零六个月是有“冤屈”的,“他心里不服气”。
    
     何胜凯也曾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服刑期间,他让他的姐姐“请律师申诉”,他自己“在监狱里不断地申诉,却被关禁闭”。“出狱后,他继续向遵义市各级法院、人大,省政法委等部门申诉,可都石沉大海”。如果遵义市各级法院、人大,省政法委等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他的申诉依法给予有理有据的回复,或许这场悲剧不会发生。甚至可以这样说,遵义市各级法院、人大,省政法委等部门对何胜凯申诉的不予理睬,是促使何胜凯走上报复杀人之路的一个因素,也是这场悲剧发生的一个原因。
    
     从他写下的一些文字中可以看出,何胜凯的报复行为,不仅是因为他个人对法院的仇恨,而且是为了使这个社会变得好一些。
    
     在离释放不到两个月时写的《放开心胸,迎新生》的文章中,何胜凯自问,“何以未成为国家栋梁,却来到这里学习反省,成为了人民的罪人呢?”“国家对我们的教育一点点效果都没有吗?”可见他还是能够反省自己的,虽然也许他并没有认清自己的罪行。
    
     而“他为之自豪的共和国始终是他思考问题的主线,他希望‘民族有望强于林,国家有望招环球’”。“另一篇文字中,他称自己是一个‘心有天下的人’,‘生不为惜,只可未为国之捐躯,荡平污垢。死未所憾,英雄虽死贼仍狂。憾。一腔热血未君识。憾!’”“从9月份至10月份,他反复在修改一封信,‘一为天下苍生,二为共和国永存’。这封信他要寄给国家主席。他觉得这个国家‘树大难免有枯树枝,要进行打扫卫生的清洗工作’。信件的结尾一句是‘不旗帜鲜明地反腐……国家和民族将受到不测的命运’。”“今年国庆的头两天,他在家看了两天的阅兵式。他在信笺上写下,‘六十年之大治,国民之深望’。”“他的申诉信中满怀对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忧虑。‘法官是社会正义和良知的最后一条底线,竟然如此腐烂、卑劣,不铲除大乱之期不远。’”“他崇拜伟大人物,崇尚英雄气概。在为国家民族命运忧虑的同时,觉得自己所能发挥的作用是:‘为天下苍生请难,引刀为一快,不负少年头。’”在2009年6月8日的《人生挽歌》中他写到: “我不想说自己比得上夕阳之歌,但杨佳之佳事,我和他认为是轩辕之慨事。一个有心天下的人,苍天不会负他吧?何以一个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人如此茫茫?为自己所有失败、羞辱说再见了,我所爱的北国、中原,母亲、亲人们,为那些惨痛呻吟者的一份希望。”
    
     从这些不太通顺的文字中,可以看到何胜凯对国家,对社会的热爱之情。他热爱“北国、中原,母亲、亲人们”;他“心有天下”,希望共和国强大,永存;他满怀对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忧虑,要打扫“枯树枝”,“旗帜鲜明地反腐”,铲除“腐烂、卑劣”的法官,“荡平污垢”;甚至愿意“为那些惨痛呻吟者的一份希望”, “为天下苍生请难,引刀为一快,不负少年头”。
    
     何胜凯的这些思想或许是幼稚的和偏激的,但即使不能说是热爱国家,热爱社会的,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仇视社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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