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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暴政的两种抉择 是做杨佳还是做唐福珍?

善良的人们面对暴政是别无选择——要么沉默,要么死亡。

但是沉默不是最后结局,不在沉默中暴发,也要在沉默中死亡。

既然结局只有一死,那么国人有选择死法的权利。

在暴政面前有两种死法。

北京杨佳,面对上海警察的暴政,在多次讨公道无果的情况下,冲冠一怒,单刀赴会,直捣上海警局,取得六死四伤的战果,不但保本,还大大地赚了几倍于本钱的利息!拚命而死,男儿本色!他的死,惊天动地!

四川唐福珍,面对强拆的暴政,汽油浇身,引火自焚!柔弱女子,面对几十名现代化装备的强拆战斗队员,没有拚命的本钱,只有自残!她的死,悲壮惨烈!

杨佳死后,当局没有株连他的家人,让他的父母安度晚年。毕竟今天的中国不是皇帝时代,一人犯案,九族当诛。

唐福珍自焚,治疗期间,所有亲人都不能见面,弥留之际亲人儿女要见最后一面得“上级批准”,这是何等的灭绝人性!唐福珍死后,她的尸体被人控制,她的亲人遭到株连被捕,她和她亲人们背负的罪名都是“暴力抗法”。似乎不这样做就不能消政府官员们对治下“刁民”们的“深仇大恨”!

古代皇帝面对臣子的“尸谏”尚引咎自责,罪恶如毛泽东面对高岗的“以死明志”尚不株连高岗的老婆儿子。成都金牛区在逼死一个善良的弱女子后,不但要鞭尸,还要把他的亲人们都斩尽杀绝!成都的金牛区“进步”到了一个人类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都没有的、远比中世纪还黑暗的、最残暴的、“和谐”时代!

决定去死是艰难的,千古艰难唯一死。杨佳、唐福珍慷慨赴死,需要超人的勇气!

选择死法就容易得多了。如果你希望死后被鞭尸,死后亲人们都进大狱,那么就做下一个唐福珍吧!

十二月六日晨愤怒中敲字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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