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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洪学敏欠500万元 穿貂皮在法院哭穷

核心提示:51岁的洪学敏上世纪八十年代因饰演电影《喜盈门》中的小姑子走红,后下海经商,现已入香港籍。今年5月,被人诉至法院,欠他人500万元,之后法院强制执行。昨天中午,法院将其带回法院协助执行。洪从银行卡中透支取款后,当着法官的面给付了4.5万元。

  


  
图为身穿貂皮大衣的洪学敏在法院哭穷


  


  
年轻时代的洪学敏(资料图)


  12月26日报道 因欠款500万元拒不履行判决,昨天中午,北京市朝阳法院将演员洪学敏带回法院协助执行。洪学敏从银行卡中透支取款后,当着法官的面给付了4.5万元。

  昨天11点40分,王先生的妻子和执行法官来到位于苹果社区洪学敏所在的公司。此时,洪学敏正在办公室喝着茶。看见王先生的妻子,洪学敏露出吃惊的表情,起身准备夺门而逃,但被对方拦住。

  在核实了洪学敏的身份后,法官告知她履行还款义务。“我没钱。”洪学敏态度强硬地说。看见有人在拍照,她连忙用手挡住脸。随后,她穿上貂皮外衣,拎着价值超万元的名牌包,上了警车。

  到了法院后,对于法官的问话,洪学敏起初一言不发。沉默一段时间后,她开始向法官哭穷。“我现在没钱,给我时间慢慢挣钱。我会想办法还的。”洪学敏说,她在北京居无定所,公司也不是她本人的,她只是给人打工。对于法官提出的各种还款办法,洪学敏均摇头。随后,洪学敏称钱包里只有200元现金。看到钱包里有银行卡,法官带着洪学敏到附近的取款机,将里面的5000元现金全部取出。由于王先生的妻子不满意洪学敏只拿出这么少,经法官做工作,洪学敏又透支取出了4 万元现金。

  对于洪学敏的“哭穷”,王先生告诉记者,洪学敏在通州有两套房子,但价值只有100多万元,而且房产处理起来也比较麻烦。“洪学敏现在还经常出入五星级饭店,身上佩戴价值不菲的翡翠首饰和名贵的手表,她怎么可能没钱呢?”

  返回法院后,法官向洪学敏发送了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她在明年1月5日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昨晚5时,洪学敏在谈话笔录上签字后离开了法院。

  据了解,法院已将洪学敏名下的两套住房及1部现代牌小轿车进行了查封,还对洪学敏实行了边控,限制她离境。

  朝阳法院/供图

  案件回放:

  51 岁的洪学敏上世纪八十年代因饰演电影《喜盈门》中的小姑子走红,后下海经商,现已入香港籍。今年5月,王先生将洪学敏诉至法院,称她曾借款500万元并承诺于2008年12月31日前归还,但一直以种种理由推托,至今尚未归还。法院在进行调解和开庭时,洪学敏均无故拒绝出庭,后判令洪学敏于判决生效后的 10日内偿还王先生500万元及相关利息。今年9月17日,王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按判决书载明的地址依法向洪学敏寄送了执行通知,但被退回。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北京晨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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