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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新删除:北京居民不在家 门窗被拆走

—北京丰台区居民不在家 门窗被拆走


    丰台区居民不在家 门窗被拆走

     丰台区骆驼湾234号院1号楼的居民王红(化名)说,3月2日上午8点左右,她听到隔壁传来“咚咚”的巨大敲击声,她在自家阳台上看到,从隔壁单元的4楼扔下几组暖气片。王红说,现场工人称,拆迁公司已与4楼李女士签了拆迁协议,让他们来拆门窗。王红知道李女士一家还没有签协议,便赶紧电话通知李女士。
    
     业主李女士称,她赶到家后,发现防盗门和封闭式阳台的铝合金玻璃窗已被拆走,屋内的四组暖气片和浴霸等物品也不见踪影,直接经济损失约7000元。李女士说,她怀疑是拆迁公司派人干的,因为双方在拆迁条件上一直未达成协议,对方想借此让她尽快签订拆迁协议。当天,李女士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昨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屋内遍地是碎玻璃和水泥碎块。为了防止屋内失窃,业主雇人重新安装了大门,并用木板堵住了阳台。
    
     该楼所属拆迁项目的开发商是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其工作人员称不清楚李女士家遭强拆的事,也不知道是谁干的,并表示已委托拆迁公司处理相关事宜。
    
     受开发商委托的是北京建喜联征地拆迁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否认派人对李女士家的门窗进行强拆,并表示有可能是小偷干的。对此,李女士不予认可:“怎么会有笨贼,不偷屋内空调而砸阳台和门呢?”
    
     北京市盛延律师事务所马丽芬律师表示,我国拆迁条例明确规定,拆迁人严禁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及上门骚扰、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如拆迁人或拆迁公司有以上行为,不仅应承担刑事责任,还要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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