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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联会2011年5月10日声明:释放艾未未及其他维权、宗教和异见人士

—(支联会2011年5月10日声明)

释放艾未未及其他维权、宗教和异见人士

自今年2月中起,因中共政府对网上推动「茉莉花行动」反应过敏,内地不断有维权人士、异见人士甚至宗教人士被无理拘查、被邀喝茶、被迫失踪,甚至刑事拘留的事件,估计近期遭到政治迫害的人士超过二百。支联会对中共政府「借花镇压」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怒。

维权艺术家艾未未於4月3日预备离京赴港,在边防检查时突然被官方人员带走;艾未末被当局拘留进行刑事调查至今,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明确告知其家属艾未未到底涉嫌违反《刑法》那一条款罪名,也没有将被拘留人的所在地通知家属,这已经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64条。而《刑事诉讼法》第69(1)条更规定:「公安机关对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否则便须在限期内「放人」。虽然该法第69(2)条进一步规定:「对於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但一来当局至今未公开艾未末具体所涉罪行已经是对他的「莫须有」指控,二来艾未末绝不是甚么「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因此拘留艾未末超过7日而未有正式逮捕令已属违法,而就算计及拘留时间7日再加30日,到了今日(5月10日)亦已到期,但至今艾未末仍未被释放,也没有证据显示当局已批准正式逮捕甚至检控艾未未,支联会认为中国当局的做法是连自己制订的法律也公然违反,绝对是「无法无天」,令人愤慨及齿冷。

另外,备受打压的北京守望教会,5月8日在中关村中钢大厦前广场平台进行第四次户外活动,有廿多名教徒在平台上集体唱讚歌,不久即被警方驱赶,全被送上大巴带走,至今下落不明;对此,支联会表示深切关注。

支联会强烈要求中共政府立即释放艾未未及其他被捕的维权、宗教、异见人士,落实《宪法》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公民言论及表达自己的保障。支联会将会联同其他团体於5月15日(本周日)下午3至5时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专用区举行「国保出没注意──关注中国人权状况艺墟」,呼籲港人及访港内地同胞一同关注内地「违法捉人」的侵权情况。

责任编辑: 王和  来源:支联会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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