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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城市“农二代”:100元加包中华烟就能砍人



  在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温州和台州一带,黑恶势力组织这些廉价的新生代农民工为“黑色经济”服务,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出生于1980年以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农民工的主体。有媒体报道称,这一人群的人数已过亿。

  与他们的父辈,即第一代农民工相比,这些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把自己定位于城市人。他们中大多数不愿意再回到乡村,他们渴望拿到“城市身份证”,享有住房、医疗、养老等保障。

  但由于包括户籍制度在内的种种制度限制,他们由“农民”变“市民”的愿望实现起来非常难。

  “城镇定居的农村居民,在没有取得市民身份前,承受着经济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一方面不能享受市民的工资、就业条件、教育、社保、住房等福利;另一方面,他还要省吃俭用,供养在农村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并把挣的钱拿到农村盖注定会空置的房屋。农民工在城市依然缺少国民待遇。”

  近日,新任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3日之内两次亮相公众视野。其在11月12日晚的2011财新峰会上的演讲主题即为“破除城乡要素流动体制障碍”。

  而在此前的11月10日,他在国际金融论坛上表示中国经济存在五大不平衡,首先就是城乡收入消费差别大。

  在城市中忍受了诸多“不公平”与歧视之后,他们中的一些人开始以极端的方式———犯罪,来宣泄内心的不满。

  丢了理想的他们

  2010年4月2日,孙理想刑满释放。20岁出头的他,在监狱里曾多次回首自己6年来在城市里的迷失岁月。

  身为“80后”的孙理想,老家在河南省濮阳县农村,家庭条件还可以。初中毕业后,孙理想不想继续上学了,便帮着父亲在家种地。

  2004年2月,他来到北京海淀区大钟寺市场打工,给一个小肉店的老板干活,每月工资600元。他之后又辗转几个地方,工资没有什么变化。

  2006年1月,嫌在北京挣钱太少,孙理想返回老家。两个月后,他的朋友王云回家探亲。

  在一次叙旧的酒桌上,王云告诉他,自己在北京干保安,每月工资1500元,吃住免费。孙理想又想跟随王云一起打工。

  2006年3月,他们一同来到北京。一星期后,经王云引荐,孙理想如愿当上了保安。

  孙理想当上保安之后,迷上了上网吧与网友聊天。他谈起上网时异常兴奋:“有时一天两个小时,有时通宵,结交了许多女网友。”

  孙理想详细罗列了他在北京打工期间的花销账目:平常抽香烟4元一包,每月150元;到外面喝酒吃饭,每月300元左右;每月网费300元左右,最后“剩不下几个钱”。

  随着上网聊天次数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长,孙理想打算买一台电脑,这样随时可以上网聊天。

  当他把攒钱买电脑的想法告诉王云时,王云说:“咱们广场里有许多屋子,都配有电脑,顺手牵羊弄几台不就行了嘛?我朋友也想整一台,明天正好是周末,许多屋子没人,咱们去顺两台回来就行。”

  第二天,两人穿着保安服,东转转西溜溜。孙理想发现了目标:一间办公室里,办公桌上有两台笔记本电脑,正在充电,两人拔下电源将电脑拿走了。

  他们没有想到,盗窃行为已经全部被监控器拍摄下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不费吹灰之力便将两人抓获归案。

  孙理想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王云犯盗窃罪,且是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谈到释放后的出路和未来时,他说:“释放后我哪儿也不去,还要在北京找工作打拼。因为我在北京跌倒,就要在这里爬起来,我要拾起我的创业梦和城市梦。”

  以“80后”“90后”为主力的新生代农民工,孙理想的经历并非个案。

  段强(化名),安徽人,17岁,小学文化,涉嫌出售非法制造发票。

  赵枫(化名),内蒙古人,16岁,聋哑学校四年级文化,先后盗窃作案两起。

  ……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针对2008年、2009年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做了一项专门调查,2008年的犯罪人数为1591人,2009年犯罪人数为1684人。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学历低”是外地未成年当事人的一个显著特点。“有高中以上文化的人很少,最多的是初中学历,辍学的孩子特别多。”

  有意思的是,2010年11月开始,全国多个地方公布了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逐年增加的相关报告。

  先是江苏省扬州市中院发布了一份以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为主题的报告。报告数据显示,2008年度和2009年度,扬州三成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新生代农民工。

  接着,江西省萍乡市中院对辖区内289件刑事案件的调查分析显示,2008年,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案件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数的48%,2009年则上升到52%。

  同样是2008年和2009年两年内,山东省济南市中院审结的各类刑事案件665件,刑事犯998人,其中,超五成刑事案件是新生代农民工所为,超六成刑事被告人是新生代农民工。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一些大城市中,新生代农民工的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其中,新生代农民工被告人有74.7%在犯罪前无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

  “抱团取暖”式的犯罪

  相比孙理想,14岁的小江(化名)参与的犯罪让办案人员很震惊。

  小江来自贵州省某贫困县,他是浙江台州警方破获的一起团伙贩毒案中年龄最小的一个。

  曾任浙江温岭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看守所和禁毒工作,现任浙江台州城警支队支队长的张礼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把新生代农民工发展为零散携带毒品者和贩卖者。

  初中一年级那年过完过年,早已厌学的小江跟着老乡到台州城里“玩”。

  吃住在网吧的小江很快就把钱花光了,不得已到处找老乡借钱。

  一个老乡把他带到酒吧,告诉他给这里送一次“货”能赚一两百元。小江同意了,不管怎样,生活费不用愁了。

  小江甚至没有想过这是否犯法,就跟着几个老乡开始了贩毒生活。

  小江见不到真正的“老大”,毒贩会把毒品放在指定的地方,然后电话通知小江去取。

  终于有一次,小江在一家KTV外的绿化带里取毒品的时候,被等候在那里的警察抓获。

  张礼琦告诉记者,警方将这种每次贩卖毒品数量很小的方式称为“零包”。一个人身上携带不到一克的毒品,一般在0.6到0.7克之间。打击此类犯罪简称为“打零包”。

  在“打零包”过程中,警方发现一个怪圈:打击力度越重,毒品越紧俏,单位毒品的价格就越高,黑恶势力给贩毒者的提成就越高;提成越高,其他新生代农民工更加踊跃加入,有的还会叫上自己的亲戚、老乡。

  张礼琦告诉记者,在东南沿海一些地方,新生代农民工团伙犯罪现象突出,这非常值得关注。为了更多地牟取暴利,新生代农民工结成团伙犯罪,甚至依附于地方黑恶势力或自发组织起黑恶势力。

  “某些黑恶势力驱使新生代农民工,把犯罪黑手伸向贩毒犯罪、赌博犯罪、非法集资犯罪、建设工程犯罪等领域。通过实施这些犯罪,牟取暴利,形成庞大的地下黑色经济,为他们的进一步发展打下雄厚的基础。”

  “时下热议的温州等地的非法集资、高利贷活动,背后能发现不少新生代农民工冲杀在讨债第一线,引发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犯罪。”张礼琦说。

  黑恶势力可以轻易聚集上百人械斗,新生代农民工充当着打手的角色。

  参与械斗的新生代农民工“出场费”低廉。

  “几年前是50元加一包20元的香烟和一顿饭。这几年‘价格’提高了,变为100元加一包硬中华香烟和一顿饭。也就是说,不到200元,可以让一个年轻人拎着刀去砍人。”张礼琦说。

  “新生代农民工自觉不自觉地向地方黑恶势力靠近,在东南沿海一带表现明显。他们靠‘黑色经济’养活,慢慢形成了‘江湖规矩’:即使被抓到,也不会轻易供出‘老大’,老大一般也会继续给他们‘发工资’。”张礼琦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张礼琦认为,这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的重要特征———“扎堆取暖”,甚至是一种趋势。

  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副院长马皑向《法治周末》记者分析说,这种聚在一起“抱团取暖”的方式,使他们通过互动甚至共同违法获得相互间的承认和情感支持,结伙本身有如心理上的“强化物”,可以寻求快乐和自我体现。

  “从心理学上说,12岁到18岁的少年,同辈之间的相互承认、情感交流大于经济上的给予。另外,结成群体强势也是他们消减个体弱势的一个方法。”马皑认为。

  因此,团伙化犯罪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中常见的类型。

  萍乡市中院的调查报告指出:新生代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城里,人生地不熟,非常容易在自己的圈子里寻找以地缘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网。

  无学校 便监狱

  “出去后,先找个工作,挣点钱,不够的话就向爸妈借点,想自己开个小饭馆。”张雷雷(化名)在铁窗里这样叙述着他并不复杂的过去和充满变数的未来。

  2010年12月初,张雷雷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已交付执行。

  他是前述扬州市中院公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犯罪调查结果的一个样本。

  张雷雷,1988年出生,初中文化,来自安徽蒙城农村,在扬州市务工,因涉嫌盗窃罪于2010年11月2日被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批捕。

  张雷雷有着农村孩子的朴实、坦诚,略带拘谨。他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认罪。

  张雷雷成长在改革开放的年代,自觉不自觉地接受着各种现代信息,经历着与父辈不同的成长和生活经历,有着不同于父辈的诉求和精神世界。

  张雷雷于2010年夏天到扬州一家制鞋厂务工,一个月工资1500元,不管吃住。

  “我也不是怕累,可我干的活有毒,戴着普通的口罩手套根本不管用,每天熏得人头疼,工厂也不给额外加钱。不到两个月我就不干了。”张雷雷说。

  “我本想换个地方打工,可钱没挣到,路费、找工作期间的吃饭住宿,钱肯定不够,也不想管家里要。当时我心里非常纠结,让人抓住怎么办?可是最后也不知怎么着还是偷了。”张雷雷回忆道。

  涉嫌盗窃的张雷雷很快被抓住并被刑事拘留。

  张雷雷的哥哥已经结婚,分家单过,他的妹妹十几岁就辍学外出打工。

  父亲也在外打工,但他与父亲交流不多,甚至不知道父亲在何地打工。张雷雷初中辍学后也出来打工,那时他才16岁。

  据扬州市中院统计,新生代农民工高发型犯罪案件主要包括盗窃、抢劫、聚众斗殴、强奸等,其中侵财型案件所占比例最大。

  马皑认为,父母陪伴的缺失,会让孩子心理的不安全感增多。安全感的缺失导致他们容易自卑、没有自信。在与人比较的过程中更敏感,更有自我保护的倾向。

  这种倾向的结果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或者缺陷,导致新生代农民工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张礼琦则呼吁落实好新生代农民工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由于普遍教育程度不高,没有一技之能,让他们在城市中的生存变得艰难。

  每次听到有打工子弟学校被取缔、被拆除的消息,尚秀云都很心痛。“有总比没有好。没学上了,不就是逼着他们流浪社会吗?”

  通过自身能力无法过上城市人一样的生活,其中一部分人开始寻求非法的方式解决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尚秀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在我们统计的100名外来未成年犯中,犯盗窃罪的占38%、抢劫罪占35%,侵财类犯罪一直是他们的主要犯罪类型。”

  “现在如果少建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或者不接纳他们,未来则有可能得多建数所监狱。”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如是说。

  “愿意进入职业高中学习的,免学费。这一点,台州已坚持了数年。通过加强职业教育,提高劳动力素质,进而使他们在择业方面有更多的选择和更高的报酬。”张礼琦建议。

  心理失衡致犯罪

  一个20岁的外来打工者一夜之间砸碎了北京小月河附近的所有壁灯。警察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回答:“我恨,恨你们城市人活得太自在了。”

  这是马皑给记者讲的一个案例。新生代农民工较上一代农民工更容易在心理上产生相对剥夺感。

  马皑认为:“第一代农民工从农村到城市,与仍在农村环境中生活的其他人相比属于上行流动。当他们在城市中有所获回到农村时会体会到优越与尊重,所以他们在城市中更容易接受‘差距’。相对剥夺感小。”

  新生代农民工很多自小跟父母来到城市,在城市生活长大,尽管被边缘化,但是在身份上,他们不像父母那样明确地把自己定位在家乡,而是更倾向于把自己看成城里人。

  但当他们把自己和城市人作比较,很容易发现差距:为什么他们有的我没有?我也付出了,我也有能力得到,但偏偏得不到。“相对剥夺感”的产生造成心理失衡。

  “心理失衡的他们要排解内心的不满、寻求心理平衡,势必会选择某种方式如情绪或行为表达他们的内心情感。人的任何表达方式都是对环境的应对,其目的在于获得心理、生理上的平衡。”马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行为的表达大多是犯罪。

  迷恋网络,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又一大特点。团伙作案的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就是通过在网吧中上网而结识。这些人平时呆在网吧里,有“活动时”一呼百应,迅速集结。

  “这个群体迷恋上网,也是内在缺乏自信,外在希望获得别人承认的矛盾的过程。”马皑认为。

  在网络上与人交往的时候,得到别人的承认越多,甚至被他们所认为的能够代表力量的这些黑恶势力的“邀请”,为他们去打拼,在农二代的心理上会觉得是很荣耀的事情。“打群架亦是弱者向强者表达的一种态度,在打群架的过程中,个体新生代农民工能够得财、得朋友,得到大家的承认。”马皑向记者分析说。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法治周末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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