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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亲”藏腐败保护伞 民间习俗变味成权钱交易

从古到今,中国民间一直有着认干爹干妈等没有血缘关系的“干亲”的习俗。然而,近年来,一些人却以干亲为纽带,进行感情投资,与受贿人“合伙经商”、“共分利益”,成了腐败的保护伞。

中国“浙江日报”日前的报道说,很多人走上贪腐之路,背后往往有着“干儿子”、“干亲家”、“干女儿”的身影。出于对官员在亲属影响下犯罪的担心,很多地方纷纷出台了利益回避机制。以浙江省温州市为例,2009年温州市就出台了《温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履行职务时要回避亲属。

在美国的中国事务网站主编伍凡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采访时表示,以“认干亲”来互惠互利的现象在中国屡见不鲜,所谓的“回避暂行办法”,恐怕更会鼓励大家认“干亲”,因为“干亲”不是法律上的亲属关系,有利益冲突也不用回避。

“干亲干娘没有血缘关系,比朋友关系还深一点,但是你不能说这是我的亲属。用这个关系拉拢,规范里面不包括。要么你以后补充一点,干爹干娘也不可以。在不可以当中他又开始找漏洞,你还没有管到的地方,我先下手为强。这就是为了躲避查到他们相互之间互相保护、互相有利的关系,而这是现在共产党在规则上或者文件上还没有规定到要回避的关系,就是充分利用这样的关系进行权钱交易、互相保护、互相依赖、互相包庇。”

深圳独立作家朱建国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向有权势的人“认干亲”在中国的封建时代就有,这是一种攀龙附凤、寻找权势进行政治联盟,以便达到集体腐败目的的一种方式。朱建国说,“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国又出现了另外一种“干亲”现象,就是中国的领导人收养烈士遗孤。朱建国说,

“比如说周恩来李鹏的关系就是养父子的关系。李鹏是烈士的儿子,当然烈士的孩子周恩来把他认了之后,李鹏最后当到总理,能够进入中央高层,他实际上是靠着养父养母周恩来邓颖超这层关系才能够上来的。最后李鹏当总理,大家一直都认为他根本就没有当总理的能力。”

报道说,嘉兴市南湖新区管委会原主任王金明,因受贿近500万元人民币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以及嵊州市城关镇党委原书记吴肖根案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近400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案例,都在当地轰动一时,这两起案件贪污受贿案的行贿者,都是受贿者的“干亲”。朱建国对此表示,认干亲,能使丑陋肮脏的权钱交易成为亲戚间的礼尚往来,行贿和受贿者恐怕都会觉得可以混淆视听,掩人耳目。

“最后在法庭上他可以拿这个关系来减罪,而不能说是行贿受贿,如果说他(她)是我的干儿子、干女儿,那么就有点亲戚的往来了。它就是一种保护伞,是为了预防东窗事发以后的减罪的保护伞。认干爹是为了两种目的:一种是政治上飞黄腾达和拉帮结派的需要;还有更多的一种就是为了经济方面的腐败、生活腐败寻找保护。”

今年3月中国举行“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女模特周蕊发微博上称其“干爹”两会期间抽空为她举办生日宴,引发热议。有网友将周蕊称为“周美美”, 一时间“干爹”一词,红遍网络。朱建国说,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所谓的“干亲”关系中,“干女儿”远比“干儿子”要多。

“很多高官为了掩盖自己的生活腐败,就把自己的小情妇顺便称作是干女儿,掩人耳目。现在官场上已经心照不宣,大家心里都清楚干女儿是什么货色,包括前不久红十字会的事件,很多事件出现了干女儿,大家都心照不宣,都清楚。认干亲的这种现象的恶心的扩展和蔓延是中共整体腐败的一个新的特点。”

有关“干亲”藏腐败保护伞的报道引起中国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说“真爹真妈那就更腐败了” ,还有网友说,“这样的官员到处都是,是绝对的权力导致腐败的滋生。”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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