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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被拒以代理人身份出庭

重庆巿渝北区法院周三开庭审理,杨金柱起诉重庆机场纠纷案,前律师李庄被阻止以代理人身份出庭,他批评,当局违反民事诉讼法条款。另外,他掌握重庆公安局策划该事件的证据,并将起诉公安局。(海蓝报道)

 

因重庆涉黑案件被打压的前律师李庄表示,周三(15日)上午,他以公民身份,代理杨金柱控告重庆江北机场纠纷案,遭法官拒絶,当局以民事诉讼法第 58条规定,不予批准,但他批评,该条规定第二款明确表示,由律师推荐的代理人无需经过批准,当局的做法属违法。李庄又指,当时他与杨金柱没有办法,唯有让另一名律师杨学林,宣读他撰写的代理词。

他说:实际上他们不让我代理是没有道理,因为单位推荐的人不需要经过批准的。58条第二款说得很清楚,律师、近亲属、有关单位和社会团体推荐的人,这些人不需要批准,纯粹的公民才需要批准。

律师在法庭上宣读的代理词,主要分为三点,李庄表示,首先重庆机场构成侵权,旅客到达机场受到不明人士围攻十多分钟,机场默认此行为,甚至可以说重庆公安局策划这场闹剧,与机场方面曾作沟通,机场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二,这种侵权给原告杨金柱造成精神损害,它应该赔礼道歉,他们考虑到机场方面受到公安局压力,所以只要求赔象徵性一元。第三,这个案件表面看来是赔礼道歉,但主要目的宏扬张显法治社会的理念,所有社会公众明白,公民的合法权利不能践踏。

就重庆公安局策划该事件,李庄指,当时公安押著龚刚华到机场演这场戏,他们玩弄法律,龚刚华在他们的控制之下,因其哥哥重庆黑老大龚刚模已被扣押候审,龚刚华不敢不做。他已找到重庆公安局策划围攻杨金柱的罪证,包括文件笔记,将在起诉重庆公安局作公开证据。另外,李庄又指,法庭希望双方当事人庭外调解,但江北机场若不公开赔礼道歉,实难以调解。

他说:包括公安机关逼迫龚刚华去机场的亲笔笔记、手机及公安机关那个负责人,我都搞到了。到那个机场、那个候机楼、接多少号航班、那个是杨金柱,这个公安机关负责人亲手写的笔记,我搞到了,将来起诉公安局再说。

官方新华社指,经法庭徵求意见,双方当事人正在调解。法庭上,原告杨金柱称,重庆机场未尽保障义务,致使其人身权、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判令重庆机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一元人民币。同时,被告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称,机场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保安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对杨金柱进行人身保护,不应当承担责任。

杨金柱在博客详述事件经过,去年4月18日,他到重庆旁听李庄被控漏罪案,航班延误至晚上约11时抵达,他还未走出候机厅,突然被30多名 身份不明、操重庆口音人士围攻,他们手持“打倒黑心律师杨金柱”横幅,并喊“黑心律师杨金柱还我130万”等口号﹐有多人拍照及録像,他被包围十多分钟﹐才有一名保安出现,他要求保护其人身安全。后来他呼叫后,才来了几名警察,那批人才肯离开。翌日,杨金柱查明,那批人其中一人,是重庆黑老大龚刚模的亲弟龚刚华。

在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主政打黑期间,李庄曾为重庆涉黑案其中一名疑犯龚刚模担任辩护律师,但被指控教唆被告伪造证据。2009 年12月12日,李庄被重庆警方刑事拘留,其后被起诉。12月30 日,案件在重庆法院审理。2010年1月9日,重庆巿江北区人民法院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名成立,一审判刑2年6个月,李庄向法院上诉,二审改1年6 个月,去年6月11日刑满出狱。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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