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国际新闻 > 正文

奸杀5岁女儿 沙乌地阿拉伯兽父竟然仅被囚3个月

伊斯兰世界男尊女卑,某些国家处理强姦案的手法更是令人咋舌。有沙乌地阿拉伯兽父姦杀女儿,监禁数月便获准罚款出狱;阿富汗妇人遭亲戚强姦,反被被控通姦,最后更屈服下嫁强姦犯以换取自由。

沙乌地知名的伊斯兰教传道人甘迪(Fayhan al-Ghamdi),去年10月把自己的5岁女儿拉玛虐待至死。验尸官发现拉玛的身体多处骨折及烧伤,且曾被多次强姦。

甘迪去年11月被捕后,仅被监禁三个月。他其后支付了约5万美元赔偿金给拉玛的母亲,便获准出狱。

此案在沙国引发争议。民权团体认为甘迪的惩罚太轻,妇权团体称,按照沙乌地的法例,男性即使把妻子或子女杀死,也毋须被判死刑。

沙国女权组织严厉批评此案判决,近日利用社交网站大肆宣传,希望能影响重审,为拉玛讨公道。

被姦反入狱迫嫁强姦犯

此外,阿富汗女被姦逼嫁犯人在2009年因姦成孕的阿富汗女子吉纳兹(Gulnaz),被表姊夫强姦后,反被控通姦入狱,判监12年,更在狱中产下因姦成孕的女儿。为了重获自由以及女儿的将来,吉纳兹终于作出痛苦的决定,于上周下嫁表姊夫。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世界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3/0207/283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