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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最新政策:中资高干子女 可成港永久居民

—变相「殖民」香港 为日后选举种票

香港形形色色、大大小小、明的暗的中资企业逾4,000家,该等公司的中高管理层几乎清一色是外派。有中资管理层向本报表示,新政策令他们不需要再为孩子的前途担忧,也可以一家团聚。昔日很多家庭分隔三地,北京、香港和美国,最后孩子留美六年后,还是选择在香港工作。由于中资驻港人员众多,保守估计子女数目或数以万计。

香港回归近16年,中共用尽方法也未能令港人民心回归,为求加快「赤化」香港速度,北京近日加开大陆人移居香港「后门」,容许在港中资及驻港机构外派人员延长留港时间,准许他们子女来港读书,变相令数以万计大陆干部及其家属日后可循此途径,合法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立法会议员直指中共做法是想改变港人成份,变相「殖民」香港。

据消息人士透露,中联办上周五(19日)曾召集在港的中资机构管理层到西环开会,传达中央最新政策。因应香港的新形势,当局要求各中资机构管理层各自点算外派人员数目,中央允许和鼓励他们的孩子来港读书,并获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据悉,数十家在港的主要大型中资机构管理层,包括中银(香港)、招商局集团和华润集团等都有派高层人员出席。许多人对中央的新政策都很受落。

为日后选举种票

消息续称,中央对驻港机关外派人员在港工作一直有严格要求,以示落实一国两制,但今年初却提出「坚持轮换,保留骨干,根据需要,可长可短」十六字真言,意味外派人员可长期留港。根据北京在过渡期及回归初政策,驻港人员留港时间不能超过7年,以免他们申请成为永久居民。

香港形形色色、大大小小、明的暗的中资企业逾4,000家,该等公司的中高管理层几乎清一色是外派。有中资管理层向本报表示,新政策令他们不需要再为孩子的前途担忧,也可以一家团聚。昔日很多家庭分隔三地,北京、香港和美国,最后孩子留美六年后,还是选择在香港工作。由于中资驻港人员众多,保守估计子女数目或数以万计。

立法会议员对北京新做法感哗然及愤怒。新同盟范国威直斥北京「好赤裸裸地介入香港内部事务」,利用「殖民」政策「沟淡」真正本地港人,以求「赤化」香港。

「中联办咁样鼓励中资机构钻空子,用居留时间令香港人口政策开咗个大窿,大量国内人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产生一个客观效果改变香港人口组成,甚至变相殖民,令港人有好大忧虑」。他更担心北京目的是为日后选举种票,为香港人口「大换血」,因在反国民教育以至拒捐款四川事件,北京感到香港不受控。

港府没办法审批

民主党涂谨申指出,中央为易于控制派到香港中资机构的人员,在回归前设下限制,不准驻港人员留港逾7年成为港人,一旦取消有关限制,变相为大陆人移民来港开「后门」,后果不堪设想。「150个(单程证)系大家清楚,甚至150个呢个数目系唔系应该减少、由香港审批都争拗紧,但系变咗加多个途径,香港特区政府完全冇办法有任何审批」。他亦质疑若此例一开,中资机构的职位变得有价值,大陆人争相透过这途径成为港人,或引发另一种贪腐问题。

香港部份著名中资机构

四大老牌中资:

港中旅集团、华润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光大集团

各地驻港窗口公司:

粤海控股(广东)、上海实业(上海)、北京控股(北京)、

越秀集团(广州)

央企驻港窗口公司:

中远(香港)、中信集团(香港)、中国移动(香港)、中国联通(香港)

金融保险公司:

中银(香港)、中国建银(亚洲)、中国工银(亚洲)

资料来源:《苹果》资料室

港中资机构逾4,000家

【本报讯】在港中资机构(包括企业)数目众多,且日见影响力。中联办官方网站的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底,活跃于香港经济各领域的中资企业及下属实体公司总数已达2,500多家。倘若加入近年的数字,以及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香港中华文化城等带有政府职能的部门在内,保守估计超过4,000家。

港中旅集团、华润集团、招商局集团和中国光大集团被喻为香港四大老牌中资机构,在港发展超过半个世纪。

其中华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共建政前,共产党希望能够在港设立一家企业,以充实党的经济来源,于1938年在香港成立「联和行」,总部位于中环毕打街。

华润之名取自毛泽东

1948年,联和行更名为华润公司。华润之名,取自毛泽东的字「润之」,寓意「中华润之」。同时,还有「中华大地,雨露滋润」之意。中共建政后,华润成为国家对外贸易的重要窗口公司。

随大陆改革开放和九七回归,广东、上海和北京等地,以及中央各部委和金融保险机构都先后进驻香港。

至于近年被指频频干预香港事务的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无论是香港回归之前,​​或现在,它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的最高代表机构。

大陆来港定居途径多

【本报讯】大陆人可透过不同形式来港,包括因工来港、输入大陆人才计划和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等。外派驻港企业或机构工作人员,一般持因公签注来港,有关人员需要向港澳办或省市外事办公室申领,其签注大多注明不可以申请香港居留权。

《入境条例》第2条内订明不得被视为通常居于香港的人士中,第ix类为「以订明的中央人民政府旅行证件持有人身份留在香港」,就是指持这类因公签注来港工作人士,即不论其居港年期,均不会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若没有注明不可申请居留权,则可能不属「订明」身份,或可申请居留权。

毕业后即可留港工作

大陆在港企业或机构的管理层不少透过「输入大陆人才计划」来港,去年入境处共发出逾1万个许可,2011年发出9,260个。本港专上院校近年开办很多自费课程,吸纳大量富有、高学历的大陆人报读,毕业后递交在港就业申请便可留港工作。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凡年满11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获准在港逗留超过180天的人士,均须登记领取身份证。

除《入境条例》订明人士,包括外佣、领事馆人员、驻军和订明证件持有人等,任何人通常居港满7年即可申请永久居留身份,驻港干部的子女亦可循此途径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苹果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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