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军政 > 正文

华尔街日报:是谁帮助了斯诺登?图

2013年3月,当爱德华•斯诺登(Edward Snowden)谋求博思艾伦公司(Booz Allen Hamilton)派驻美国国家安全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在夏威夷一处机构的外包服务人员职位时,他签署了强制性的保密协议,对于有关通信情报的法律应该也是非常了解的。

美国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第798条规定,如果一个人“明知故犯地”将任何涉及通信情报的机密信息“传达、给予、输送或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给未授权人员”,或“以任何有害合众国安全或利益的方式予以公开或使用”,那么这样的行为将构成联邦犯罪。

斯诺登在6月份告诉《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他接受前述职务是为了能够想办法将机密通信情报公开。斯诺登渗透进去的目的是从国家安全局获取机密资料。他后来说:“我在博思艾伦公司的职务使我有机会接触国安局在全世界侵入的机器名单,所以我才接受了这一职务。”

那么我就要问这样一个问题:在这番盗用通信情报的事业里面,他是不是单枪匹马?

在被派驻夏威夷之前,斯诺登接触过一些人,这些人后来参与安排了斯诺登所窃材料的公开。其中,电影导演劳拉•波伊特拉斯(Laura Poitras)和《卫报》(Guardian)博客撰稿人格伦•格林沃尔德(Glenn Greenwald)这两人是出版自由基金会(Freedom of the Press Foundation)的理事会成员,而维基解密(WikiLeaks)就是出版自由基金会的资助对象之一。

据《华盛顿邮报》(Washington Post)报道,2013年1月,斯诺登要求波伊特拉斯为Skype加密,以便他们能有一个安全的交流频道。

2月,他向格林沃尔德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并提供了一段教他一步步设置加密通讯的视频。

所以在斯诺登于2013年3月通过他在博思艾伦公司的职务开始向国家安全局渗透之前,就已经有人有意无意地帮助他安排加密通信的安全频道。后来他正是借助这个频道促成了机密通信情报的公开。

5月20日,在入职三个月之后,斯诺登向雇主谎称他需要接受癫痫症治疗。这个借口的用意是掩盖他前往香港的行程。正是在香港,盗窃美国机密的行动将如偿所愿。

Associated Press

《卫报》博客撰稿人格伦•格林沃尔德

格林沃尔德和波伊特拉斯也飞到了香港。后来,与维基解密创始人朱利安•阿桑奇(Julian Assange)密切共事的维基解密代表莎拉•哈里森(Sarah Harrison)也去了香港。据报道,斯诺登用四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U盘将他窃取的资料带去了香港。他将部分通信情报给了格林沃尔德,格林沃尔德安排将这些情报发表于《卫报》。斯诺登又让波伊特拉斯制作了一段显示他发表声明的视频,视频后来在《卫报》的网站上公布。香港律师何俊仁则被请来与香港政府打交道。

这场联合行动不是在真空里发生的。这段时间的机票钱、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得有人来付。在香港的藏身处得有人来找。律师得请,前往莫斯科的安全通道得有人来安排(前往莫斯科的路上,斯诺登有维基解密的莎拉•哈里森陪同)。

现在整个世界都知道,窃取美国通信情报一事于6月5日首见于《卫报》和其他出版物,斯诺登于6月21日离开香港飞往莫斯科机场。有一个问题依然未解:在这场盗窃美国机密的精心策划的行动背后,有没有人帮忙、唆使?如果有,那又是谁?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华尔街日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3/0704/316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