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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左派大佬吴康民:薄熙来“翻供” 为做一场“好戏 ”

薄熙来案,根本就是一个政治案件。薄是个野心家,挟覑太子党的人脉优势,并在大连、辽宁、商务部取得中央和地方工作经历,进身中共中央政治局,派为重庆直辖市的封疆大吏。他得到某些左派同声同气的政治力量的支持,并在重庆进行“唱红打黑”的独立特行,博得了若干彩声。于是野心更大,曾经企图串联军方某些势力,又勾结中央某些高层,浸浸然似有篡位夺权的野心。

但此人锋芒太露,目空一切,拉拢了某些权贵,又得罪了不少高层,终于因王立军案发,被拉下马来。

薄熙来是改革开放以后第3个被“双规”以至告上法庭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但与陈希同陈良宇又有不同,其牵涉更广,只好排除控及他的政治野心部分,作为贪腐案件处理。

开审之前必有协议

开头宣布他的罪状,都只涉及贪腐和私德,后来正式起诉,连所谓和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一项也消除掉,只用受贿和钱权交易控告他。

这样,便与某些高官的贪腐案一样,不外是贪污受贿几千万元,并给某些商人在经营上的种种方便。这个案件便降级成“陈良宇式”的普通案件了。

人们相信,开审之前,当局与薄熙来一定有个协议。就是说薄承认受贿若干,给行贿人某些好处,这样普通的受贿案,自然可能只是判处10年至15年左右的徒刑。且,高官的徒刑,连“死缓”都可以在服刑三两年后“保外就医”。连罪大恶极的“四人帮”都可如此,薄熙来当然不会例外。

但薄熙来是个好胜的人,或者是他佯作同意这个“协议”,然后在庭审中演出一场“翻供”的好戏,成为全国以至国际上的大新闻。即使加刑也在所不惜,总之不至判死。在庭审中仍可积累“政治本钱”,也许有东山再出的一天。

高官作供盛空前

庭上拉出多位要员的证供。在薄熙来任重庆市委书记时的第二把手、王立军叛逃至成都美国领事馆时率队去追捕的市长、至今仍屹立不倒的黄奇帆;还有时任重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刘某、组织部长陈某、市委秘书长翁某等高官。以至薄的妻子、在押的谷开来、前副市长王立军等都出场或以视频作证言,可谓噫嘻盛哉。

王立军原是薄熙来的第一号亲信,薄却在法庭上指证他“品质极其恶劣”,“说这种人作为重要证人进行举证,有失法律公信力”。甚至指出因为王立军爱恋他的妻子谷开来,所以才陷他于不义。这种指证,未免令人失笑。王立军是薄的亲信,权倾一时,他要什么女人,哪有不顺手的?怎么会惹上顶头上司的妻子,引来杀身之祸?

说谷开来与英国人海伍德有点感情瓜葛,还有点可信。洋人素来浪漫,谷开来后来狠心杀掉他,原因当然相当复杂,但有说她要求海伍德离婚以表对他忠心,倒有几分可信。

薄案结果不会重判

薄案引出许多枝节,揭出若干内幕,但都仅限于钱银瓜葛,官商勾结的范围,绝不涉及政治野心以及薄在重庆施政的种种。总之,大家都小心翼翼,不涉政治和上层权斗。因为双方都知道,牵涉到这个层面,薄就真正是罪加一等,而中央也十分尴尬,这便是双方都不突破这一点的原因。

薄案即将判处,虽然公诉人发表意见,认为薄罪行极其严重,且拒不认罪,不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提请法庭依法从严惩处。但在中国,“法律不外人情”,薄熙来的“世叔世伯”仍在。他与陈希同、陈良宇不同,薄父薄一波是当年“八老治国”之一,他又在毛泽东时期受过委屈,中国人的“不看僧面看佛面”,早就渗入官场,薄熙来如果认罪轻判,徒期可在10年以内,即使今天他不认罪又翻供,徒刑也不出20年左右,月内自见分晓。

香港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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