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日报》社长戴玉庆受审,其妻子则实名举报广州市纪委书记,涉嫌伙同亲戚通过内幕交易获利7000余万元。广州纪委书记涉是否涉内幕交易,是实情,还是污蔑,要讲证据,更要讲法律。希望证监会和纪检机关介入调查,查清真相,以定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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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在21日下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广州日报原社长戴玉庆被控受贿案做出两次回应,称相信司法机关会依法作出裁决。而据媒体22日报道,戴玉庆妻子杨兰凌已于2013年年底对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进行实名举报。
2007年11月,广州日报借壳上市,后更名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4.32%资金研报]”。2010年8月,粤传媒公布消息,收购实际控制人广州日报社42亿元经营资产,实现广州日报社经营资产整体上市。
媒体引述举报称,在收购重组发生之前,证监会发现股票账户异动。戴玉庆同时收到通知:王晓玲的亲戚徐鹏在2010年上半年提前建仓,他动用1.2亿元人民币,在二级市场收购粤传媒1400万余股。徐的妻子钱珏则动用资金人民币2400余万元,购入270余万股。
粤传媒复牌后,连续10日涨停。上述两人将股票悉数卖出,获利7000余万元。
广州日报原社长“案中案”
戴玉庆,男,1955年4月2日出生,籍贯江苏省苏州,曾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日报社社长,广东省记者协会副主席,曾长期任职《人民日报》,早年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新闻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系,获法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