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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周永康毁掉法制 习近平要亡羊补牢

周永康案公布当天,中共也公布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于十月召开,全会将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并非巧合,而是有意安排。中共近年来一直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就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中共经历了文革时期的「无法无天」,自邓小平起,历届领导人深知法律对国家秩序的重要,对法制强调有加,实际能否做到当然是另一回事。习近平多次谈到,重大改革必须依法进行,于法有据。用三中全会的语言说,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表现,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一体两面,它包含执政党的依法执政、政府的依法行政、公民的依法行事。既然将法治强调到如此高度,周永康严重破坏法制,被查处也就在情理之中。

对周案,许多人过于从权力和派系斗争角度解读,总以为现任领导人要压制哪一派。当然,如此重大的腐败案,没有一定的权斗考虑讲不过去,但习不打别的老虎,偏把矛头对准周,主要因为周作为过去十年中共政法力量的最高首脑,他必须为任内法治倒退担责。大量的案例揭示,周利用自己掌控的政法专政力量,以社会治理的名义,极度扩大「警察势力」,把它变成自己的独立王国,随意监控和逮捕维权公民,压制民间社会,制造了海量冤案,政法队伍实际是「无法无天」。周虽是为中共保江山,但践踏法制的后果也使其他领导人受到威胁,这样下去最终会把中国变成警察国家,周落网是罪有应得。

接受周案之教训,无论反腐还是治理社会或者推进改革,都需依法而行。尽管「依法治国」已不是新口号,但四中全会专门研究这一问题,在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的全会中为第一次,周案无疑在其中起了一定的「催化」作用。

虽然每任中共领导都要念一念「依法治国」的经,但对何谓法治却有着错误理解。法治的要点在于,法律之上没有党派和政权,法律是以公民而非权力意志为准绳,不通过审判不能随意给公民定罪。不如此理解和践行法治,就不是真的法治。

实行这样一个法治,虽然有一个过程,但必须向这个方向迈进,中共现在是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将反自由反民主的做法说成是法治,此乃非常危险的倾向,它和周永康的滥用法律,于性质上是一样的。所以,要实行法治,有必要从对法治理解的纠错开始,但愿四中全会在这方面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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