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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北大淫棍多”学者邹恒甫被判道歉不服将上诉

北京海淀法院审判长宣读原告北京大学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判决书(20/08/2014)

法院称,邹恒甫曾是北大教授,具有内部人的特殊身份,应承担高于普通网络用户的注意义务。

北京海淀法院星期三(8月20日)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说,北京大学诉北大前教授邹恒甫名誉侵权案在该院一审宣判,法院判决邹恒甫停止侵权,并删除相关微博内容。

法院裁决称,邹恒甫应当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言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裁决还要求邹恒甫于10天内在其实名认证新浪微博首页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向原告北大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为连续7天。

不过,在法院宣判后,邹恒甫并未在其微博发表道歉声明,但发文说明了他对上午海淀法院判决的三点看法。

邹恒甫在微博中说:“我邹恒甫对海淀法院今天上午对北大VS邹恒甫的判决有三点看法。(1)我对判决结果非常失望和遗憾。(2)对于教育界所存在的问题大家有目共睹,是非曲直自在大家心中。(3)我会坚持自己的上诉权利。谨此。”

法院在周三宣判时指出,“邹恒甫在未有相应依据的情况下,在个人微博上向不特定的第三人传播北京大学院长、系主任和教授与北京梦桃源餐饮公司女服务员存在不正当关系的陈述并作出‘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多’的评论,违反了‘事实陈述’时应保证所述事实基本或大致属实及‘意见表达’时应做到评论内容大致客观公正的一般注意义务”,“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邹恒甫微博(20/08/2014)

在法院宣判后,邹恒甫并未在其微博发表道歉声明,但发文说明了他对上午海淀法院判决的三点看法。

法院称,邹恒甫曾经是北大的教授,具有内部人的特殊身份,面对多达十几万之众的粉丝,其微博言论自然拥有更大的社会影响力,理应承担高于普通网络用户的注意义务。

经济学家邹恒甫是湖南岳阳人。1998年至2007年在北京大学任教,目前是世界银行研究部终身高级经济学家。

2012年8月21日,邹恒甫在微博上发文说:“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淫贱。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有关微博言论引起网民的极大关注。

北京大学在当月底发表声明,指责邹恒甫在微博上发表的言论“歪曲事实”、“严重损害了北京大学的声誉和教师队伍的形象”,并向法院起诉邹恒甫。

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厅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

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厅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

星期三上午,北京大学、北京梦桃源餐厅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侵权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

海淀法院认为,“邹恒甫的涉诉微博上的言论显然未尽到更高的谨慎和注意义务,故法院认定邹恒甫发表涉诉微博言论存在主观过错,进而对邹恒甫辩称其并无主观过错的意见不予采纳”。

法院认定,邹恒甫未尽到对微博言论负有的注意义务,利用新浪微博平台发表针对北大及北大院长、系主任和教授群的诽谤、侮辱言论,使公众对北大产生一定误解,造成北大就此事的社会评价明显降低。邹恒甫的微博言论不构成公民合法行使批评监督权利的免责事由,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名誉权。

法院说,至法院辩论终结时,邹恒甫在其实名微博上发表的涉诉微博仍留在其个人微博内。邹恒甫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据。

(撰稿/责编:萧尔)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BBC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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