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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林:如此美国,不让你爱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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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上,在CDTV5的晚间新闻中,荧幕下方显示了一条资讯,一架美国飞机因为一个中美混血儿童的监护权,在起飞后返航。飞机降落后,孩子和父亲团聚,而母亲遭逮捕。

早上起来,便到网上搜索,综合各种资讯,事情的原委如下:

住在维吉尼亚州的华裔妇女刘文静(Wenjing Liu,音译),违反监护令,9月4日带着四岁儿子搭美联航UA897航班回中国,联邦调查局(FBI)接获报案后,将这班飞往北京的班机召回,这架联合航空班机当时已飞到加拿大领空,随即又折返华府杜勒斯机场。刘文静当场被捕,被控父母国际绑架。

刘女士接受执法人员盘问时,承认未获孩子父亲同意就把孩子带出美国,违反监护令。她被控以非法方式蓄意把儿子带出美国未遂,意图妨碍合法行使父母权。她5日下午在没有律师陪同下于联邦法院出庭,8日将出席保释听证。

华府特区法庭档显示,刘文静于2007年和路佛洛克(William J. Ruifrok III)结婚,去年分居,并开始办理离婚手续,他们享有儿子的共同监护权。这个男孩2010年在中国出生,拥有中美双重国籍,但是监护令明确规定,若没有其中一名家长事前提供经过公证的同意书,另一方不能把孩子带出美国。

当局指出,刘女士4日写电邮给路佛洛克,宣称她3日得知祖母病危,和儿子必须马上返回中国。路佛洛克写电邮回称,儿子不能离开。但是刘女告诉路佛洛克,她已买了机票,母子马上就要上机,又说他们回来时,会让路佛洛克知道。刘女士偕儿子和母亲于中午搭乘直飞北京的客机,20分钟后起飞。

路佛洛克赶往杜勒斯机场,先联络地方执法官员,后来又向FBI报案称刘女士违反监护令。查阅旅客名单后证实,刘女士、孩子和其母亲,搭乘该班机前往中国。FBI探员调阅孩子的监护权协议后,与航空公司联络,要求班机折返。

航空公司接到通知时,客机已进入加拿大领空,立即掉头,于傍晚5时左右返回杜勒斯机场,于晚间7时47分再度起飞。

路佛洛克何许人也?我们不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但是从该事件的前因后果来看,也不过小民一个。区区路佛洛克,就可以把地方执法官员,甚至FBI指挥得团团转,这是什么节奏?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牌坊,仿佛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及。说得实在一点,这叫法治。监护令规定,没有其中一名家长事前提供经过公证的同意书,另一方不能把孩子带出美国。那么,当任何一方违反监护令时,执法机构就必须尽全力阻止其违法行为。

有选票的社会,法律一定是为捍卫每个人的权利而制定的。而法律的严格执行,本质上就是为每个人服务。至于是否全心全意,反而一点都不重要。哪怕你是三心二意、半心半意、甚至压根儿就不愿意,但是只要你按规矩办事,不打折扣,不短斤少两,不偷工减料,就足够了。习惯成自然,时间久了,说不定就条件反射般全心全意了,也未可知。

查UA897航班资讯,该航班正常起飞时间为中午12:20。刘女士告诉路佛洛克自己即将登机时,航班20分钟后起飞。那么此时是中午12点,路佛洛克还未动身前往机场,而航班返回时间为下午05:34。假定航班出发和返回时间相等,接到返回指令时间为起飞后2小时37分。

路佛洛克是赶到机场后才联络地方执法官员,后来又向FBI报案的。即使加上他赶往机场的时间,也不过2小时57分。这么短的时间,诸位不妨想想,在我们伟大的祖国,哪怕是到街道办事处办事,能办成什么事呢?

美国佬说过要全心全意吗?没有。他们的所作所为,够不够得上全心全意呢?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常言说得好,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如果我是路佛洛克,有关方面来教育我:你应该爱国!我一定会毫不客气地说,需要你来告诉我吗?如果有关方面告诉我,这个国家不需要你爱了,我一定会强烈抗议:不!我一定要爱这样的国家!

李肇星之流,当然明白如此简单的道理。不然,他们怎么会把自己的革命事业接班人,送到人权状况比我们这儿差5倍的美国那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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