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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驾车劫持性侵9岁幼女 事后下体流血不止

9月15日讯,去年岁末,26岁的南充男子明民(化名),驾车行至南充城郊,路遇并跟踪9岁小女孩林灵(化名),后将其劫持到上车并强暴。今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犯强奸罪,明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路遇幼女起歹念,劫持上车并施暴

明民今年26岁,在南充市内一家保险公司一上班。2013年12月5日17时许,明民驾驶自己的红色现代牌轿车,行驶到南充城郊一乡镇时,见有两名小女孩在前边乡村公路上行走,随即产生邪念,并对两女孩实施跟踪。

不久,其中一名小女孩离开公路主干道,从公路边的一条岔路离开,而年龄稍大的林灵则继续在公路上行走。明民开车超越女孩,往前行驶约1000米停下,并坐在汽车的后排右侧座位上“守株待兔”,当林灵靠进车旁时,右边的车门突然打开,车上的人一把将她拉了进去。

随即,明民将车门锁住,从后排跨越到驾驶座,将车开到僻静处,对林灵实施强暴,造成林灵受伤、流血不止。明民见势不妙,将车开到附近竹林处,丢下林灵,然后迅速逃离。

回到家中,奶奶见林灵下体流血,立即将其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医生检查后认为,林灵受到他人性侵害,并打电话报警。次日15时,犯罪嫌疑人明民被警方抓获归案。

今年7月,就明民涉嫌强奸罪一案,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2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明民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小女孩如何防性侵?

承办此案的警察提醒,家有小女孩的家长,要教育孩子牢记以下几点:

路上要结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没人的地方去;

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的饮料和食品;

任何人提出的性接触行为,都必须断然拒绝;

牢记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

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要勇敢说不;

牢记父母电话及报警电话110;只要离开父母,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和谁一起,联系方式等;

遭遇袭击的时候,尽可能大声呼救,制造动静,给对方施加心理压力;

一旦脱身,及时向警察或者路人求助。

学习几招简单而实用的应对招式,重在威慑:

遭遇危险的时候,冷静对付,利用肘,膝盖,脚跟、手等部位,趁其不备,用力攻击色狼的薄弱部位,比如裆部、面部等;

搏斗后尽可能不要清理,以方便警方采集证据;

如果遭到侮辱或强暴,不要隐瞒,一定要及时报警,避免再次受到伤害。

责任编辑: 宁成月  来源:四川新闻网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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