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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原:“命案必破”后面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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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无论从中央到地方,还是掌管的行业、领域、企业都善于喊“口号”,或者说是提出了什么新的“说法”。从“超英赶美”到“实现四个现代化”,再到“三个代表”,还有什么“和谐社会”、“中国梦”等等等等。要么骗人骗己,要么空中楼阁,要么空洞无物,集“假、大、空”于大成。

有些东西的背后藏着张牙舞爪的魔鬼,例如“命案必破”。“命案必破”是周永康掌控政法系统时期由其提出的口号,最近由于秦玉海的落马,人们又想起了它。秦玉海掌管河南公安系统长达九年,是“命案必破”的忠实执行者、“热心”的倡导者,尽显对顶头上司溜须拍马之能事,又看出其对“命案必破”的玄妙了然于心,说明秦玉海、周永康还有后面的魔鬼是一路货色,同样的冷血、贪权、狂妄、邪恶,有着共同的命运轨迹,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个魔鬼,我们虽然看不见它的物质形状,但它的“精神形状”却毫无掩盖,一目了然。

1,表面上尊重生命,实际上视人命为草芥。“命案必破”表面上是说有关人命的案件一定要找出凶手,给死者、死者家属已慰藉,可多少人就是被“命案必破”四个字所杀害,白白丢掉了性命。中国人在长期的被中共恐吓、高压、迫害下,本来就人权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清,再加上“办案”人员的严刑拷打,威逼欺骗,成为“命案必破”的牺牲品。念斌是这些牺牲品中有幸活下来的人,并获得清白、重获自由,我想,这一“平反”的案例一定是无数冤案中的冰山一角,冰山下是多少哭嚎的冤魂?

2,表面上维护法律,实质上视法律为无物。“命案必破”表面上是为了维护所谓“刑法”的尊严,让触犯“刑法”得到法律的制裁。可“命案必破”的执行者本身就是犯法者,甚至是杀人犯,利用体制的杀人犯。中国基层警务人员多数被体制、被社会风气、被自身权力娇纵的飞扬跋扈、目空一切,很多本身就与“黄、赌、毒”狼狈为奸、沆瀣一气,论真本事时又手足无措、智慧全无。在“必破”的压力下与“立功”的诱惑下,栽赃、陷害、逼供、伪造证据、编造证据、销毁证据对法律大肆践踏。检察院、法院在“政法系统都被党的领导”的观念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共同犯罪。

3,表面上以民为大,真实体现了以其独大,目空一切。周永康时期的政法系统为何妄自尊大,视生命、视法律为无物?99年江鬼因一己妒嫉之心对善良、平和的法轮功修炼团体发起了有史以来最血腥、最残酷的迫害,结果是越迫害信仰者越坚定,越迫害信仰的人数越多,越迫害得到的支持越多,越迫害人们越觉醒,越迫害法轮功的国际正面影响力越大,国际地位越高,迫害者在失去理性下只得不断加码,骑虎难下。到了周永康时期,为了迫害这一善良的修炼团体,政法系统掌握了极大的财政资源,行政资源,自诩为党国的“中流砥柱”,自然就视一切为无物了。

这个魔鬼,就是残留在有些人脑中的,中共长期灌输的“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邪党文化,邪党思维,从来不认为百姓的生命是生命,从来认为法律是制定给百姓的,不是制定给自己的。看现今的中国,这个魔鬼依然存在于很多人的头脑中,不时的在人们面前表演一番。对信仰团体的迫害依然在暗中进行,从来没有放松;“砖家”说,交税的人太少了,应该有更多的人交税;结婚,你得先献血,中考,父母得献血;此地纪委发“红头文件”,批菜里没肉,那地警察要求“失足女”义务服务……

天理循环,做恶者自担。听说中纪委重新启动了周永康前妻蹊跷死亡的命案调查,“命案必破”也原封未动的交还给了始作俑者。还有那么多迫害致死,被活体摘除器官的法轮功信仰者,三尺头上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到了阎王殿可没有破不了的命案,只有偿还罪恶的方案。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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