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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中共警察来敲门 这样做你就不会被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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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都主张法治,律师、记者、企业家经常面临着风险,怎样在警察敲门的时候和警察构建和谐,应该成为律师、企业家和记者的基本技能。

从98年到现在我大概经历了7、8次,甚至10次之多被警察抓的事情。最长的一次被滞留的时间是12个小时,短得又2、3个小时,经历了很多我们以前在文学作品中才能看到的恐惧,才能体会到那种兴奋,所以,更加感受到我们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

说说我的最近的一个案例。大概是2009年10月6日晚上,正在办公室开会,突然我太太就给我打电话说,家里来了两个警察敲门,我听到这种情况,立刻将手机打到免提,全体律师一起讨论,警察到当事人门口,应该怎么办?全体律师集思广益,立刻让我太太跟警察要工作手续。我太太就隔着门问警察,先拿出工作证,警察一般都能拿出工作证一闪。我们律师说,光闪工作证不行,我们必须拿出进门的法律文件,如:搜查证、拘留证、逮捕证等。警察又在门外一闪拘留证,这个时候基本上看不清上面写的什么内容,因为在那种情况下,大部分人都是非常紧张的,搞不清楚拿什么东西,必须拿着照相机在门里面拍一下展示的拘留证。这时候警察就勃然大怒、踢门,说就抓个人还用这么麻烦吗?我太太说,你只要不出示证据,就不给你开门。警察说,你要是不开门,我就在走廊里大喊,让你的所有邻居都出来,知道秦兵犯了什么事。我太太说,你就尽管在走廊里喊,你要是喊不出来,我给你打电话把邻居叫出来。警察一看我太太这种态度就说,你等着,到时候把谁谁抓起来,你别到我们这边求情。同时,我们立刻给北京市**的110打电话,很快110也来了两个警察。警察相互之间就问,该不该抓、该不该进门、有没有带手续,最后110来的两个警察也跟我太太说,人家带了全部的手续,你们必须开门,该带走谁必须带走谁。我太太说,既然他带了全部的手续,隔着门给我看看,110的警察说不能看。我们公民有怀疑的权利、知情的权利,宪法保护我们的权利。然后,我们派了5个律师到我家去,律师成立一个小组,每一个人盯一个警察,把我们的律师证给他们看,要求他们出示要带走秦兵的法律文件,僵持了10几分钟,中间的恐吓威胁等。后来,几个警察到楼梯口去商量,几分钟后,听见警察下楼的声音,律师开始追,4名警察跑到车上,一溜烟就没影了,我们怎么都追不上了。

第二天,我们律师就开始查警号,最后查到警察的警号,到派出所要求他们出示到我们家抓人的文件,什么也不出示,并坚定的告诉你秦兵是一定要被抓走的,让他尽快来自首。去自首要有立案通知,最后什么也没出,自首也没自首成。过了一个月,**的政委到我们家去道歉,当时警察可能犯了A、B、C、D、E、F、G项错误,我们这次显然是有不当的地方,请多多谅解。他认为面对被警察抓人的事情,最重要的是当时的那两个小时,大部分人坚持不住,一般警察一敲门大部分都开门了,人可能就被带走了,有可能最后关了12个小时后救把你给放了,但在看守所被暴打一顿、不让吃饭和喝水,那个折磨会让人产生心理阴影,大部分人是经受不起得,到了看守所里面被迫写很多的证言,不得不签字,但是只要一签字就不用想出来了。总结了一下面对警察抓人时,处理比较好的一些操作。

一、门最好是开孔的,屋内和屋外的人可以共同交流,但是屋外的人始终都进不去,只有观察孔不行。

二、家里还有录音笔、照相机和录像机,因为在那个现场双方会有很多语言交流,录音笔可以将双发所有说的话都录下来,照相机和录像机可以将法律文件录下来。

三、家里一定要备一部分现金,而且现金要带足,如果人要是被带走,我们的律师要始终坐车跟着这几个警察。维权的核心问题就是财政问题,律师也是经济人,他不知道要有多大的风险。

四、警察敲门是先不要开门,先核实工作证、身份证和其他法律文件,上面一定要注明就是你们家的人。警察有时候执行一次职务身上带着很多证件,千万不要以为他拿出拘留证就是拘留你的,有可能是拘留别人的,只不过闪你一下而已。

五、一定要有个熟悉的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建议找个熟悉的律师事务所主任,因为不能保证律师一定会去,他能给你安排好几个律师过去。

六、打110,让110的警察核实一下在门外警察的身份,律师只要到了一定要在屋里把授权委托书写好。手续完全合法,否则律师被认为妨碍公务。程序的合法性非常重要。

七、假使被拘留,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要求见律师,如果有被殴打的经历,写笔录的时候一定要在前面先写,刚才第XX好踹了我一脚,如果不让你写,就不写后面的,只有这样人警察察才会越来越和谐。警察抓人和审人的共同原则是骗,先说点别的事,一点警惕性都没有。我们一定要高度尊重自己的权利,特别是要积极行使我们拒绝和不合作的权利,这样我们才能共建一个公民社会。只要你坚持,他们就会知道,在北京还有这么一批人不害怕警察的,这样我们大家的权利就都能得到尊重。


斯伟江:“十条须知”——当网民遇见警察
 

刑事司法制度对我们都十分重要。我们中的某些人和我们的家庭成员可能有过成为刑事被害人或被告人的不幸经历。多数人可能足够幸运,没有亲历该制度。但是对于一个拥有剥夺自由和生命的权力的制度,保证该制度的公平公正运行,人人都利益攸关。任何信奉民主政治的人,都享有保证没有任何一个人或者机构享有权力而不用对人民负责的既得权益。——戴维斯《专横的正义》

@小斯在清远:《当网民遇到警察:十条须知》有感于@变态辣椒兄被拘传。你如被警察拘传甚至拘留,你应当知道自己的法定权利,时间节点,休息权,沉默权,投诉权,请律师权,不上电视权等。请诸位同行指正。

一,注意时间节点

1,传唤时间一般为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才可以延长12小时(但公安一般会滥用后面特别重大,复杂,都会用足24小时,但你可以提出抗议)不能连续传唤,变相羁押。因此,24小时到了,要么放你,要么拘留你。

2,如对你出具刑事拘留证,这应该是马上进看守所,最迟不超过24小时。法律规定是应当立即进看守所,你可以要求马上去看守所,因为在看守所你有睡觉的时间,而在公安局,可能夜把你铐在审讯椅上(俗称:老虎凳。但公安往往是用足24小时,下面会谈到你的应付方法)。

3,到了看守所,你会发现比在公安的审讯室日子好过很多,但仍会有晚上讯问,我们下面会讲到,你可以拒绝。

二,你有权保持沉默

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按照北大陈瑞华教授的观点,其实这就是沉默权的基础。你有权保持沉默,因为你不是律师,你不知道哪些是会被公安用来指控你犯罪的,因此,吃不准的,你一定要咨询律师之后再说。公安往往说,法律还规定,你有如实供述的义务。你可以说,法律规定如果自相矛盾,那么各取所需,你执行对自己有利的规定,不自证其罪,因为你不知道哪些是对自己不利的。如果法律规定不矛盾,那么意思就是,除了对自己不利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可以说。因此,等咨询完律师再说。

三,你有休息睡觉的权利

5,法律规定了犯罪嫌疑人有必要的休息时间和饮食,必要的休息时间,公安的理解是让你在审讯椅上睡一会儿就是,怛你可以坚持要求平躺,另外,要求晚上睡觉。晚上拒绝审讯,因为公安往往是几班人车轮战的,因此,这个靠你自己坚持。如果他们用大灯照你,请你记住时间,地点,人物姓名,你可以要求看警察证,这是法律规定的。以后可以在法庭上申请排除这些证言(虽然法庭未必会支持)。

四,你有请律师的权利

6,法律规定,第一次讯日之日就可以请律师,而且,如果你直接说出律师的名字,公安是应该转告律师。如果说不出律师名宇,则是转告家属。(这一点公安很少会做到,你可以用‌‌“律师不咨询过,我不能说‌‌”来要求先见律师。)

7,很多重要的事实,你最好是等律师会见之后再说,会见律师时,要注意,虽然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律师会见不得录音,事实上,很多地方是录音的(因为看守所也是公安管理的),对律师说时,非常重的的东西可以笔谈。

五,你有修改笔录的权利

8,我国审判中笔录非常重要,而且,十有八九,公安会让你说话,毕竟是专业运动员和业余之间的比害(这里西方的律师在场权就能看出专业对专业了),这时,你必须要看,公安是否如实记录了你的话,有曲解的地方特别重要,必须改正,否则有权不签字。文字杀人,必须较真。

六,你有投诉的权利

9,看守所有驻所检察官,如果公安违法,那么在公安对你违法审讯后,你可以向驻所检察官投诉,让他记录,以备后查。

七,当心被骗,你没有上电视的义务

10,因为是无罪推定,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推定你是无罪的,你没有上电视悔改的义务,公安往往会对你说,这对你有利,配合了就放你。对于这种软的,欺骗性的,实际上和刑讯逼供一样是违法的,也是常见的,有杀伤力的。对于这点,你想想薛蛮子就知道了,上了电视,行政拘留变刑事拘留了。他完全符合了自证其罪。配合,结果如何,你都看到了。公安对你的口头承诺大多是没用的,因为,你没有证据,同时,哪怕书面培你承诺(这不可能),看守所也可以把你收掉。在里面,真正能靠得上的,只有你,还有律师。在很多地方,看守所里劝你认罪什么的,很多可能是公安的线人,必须小心。在浙江,这样的人尤其多。

这十条未必能保证你不被刑讯或者变相刑讯,或者被骗,但知道法律规定,总比不知道要好很多。核心还是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要见律师后再说。我进去也未必能做到,如同一个警察被刑讯后说,我虽然知道纪委、检察也就那么几招,(不让睡觉),但就是熬不过去。但也有文明的警察,你可以和他讨论沉默权,要求足够的休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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