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言论 > 正文

习近平的“中国梦”第一次有了“宪政梦”的影子

中南海

中南海

DR

作者香港特约记者张文中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本周继续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今天的观察中国要向大家继续介绍有关中共四中全会的分析评论。

香港《明报》的社论称:“四中全会受到注目的原因,是因为中共在打贪运动后的一次全会,一般认为会就中共中央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案有所提及,但上周四发表的会议新闻公报没有提到周永康,这可能是周案仍在调查当中。然而即便如此,周案到底涉及的罪行以及未来的司法程序,仍是大陆政治的大事,中共切不可以为可以轻易走过场,否则的话,民心不服,对未来推动法治的努力事倍功半。”

台湾《联合报》的社论称:“这次四中全会最值得庆贺与注目的,无疑就是‘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写进了‘公报’与‘决定’,这是一次重大历史事件。从毛泽东‘我就是要破除宪法迷信’,走到习近平‘依宪治国’,看似一小步,实是一大步。这是在共产党的信仰里,第一次注入了‘宪政’理念;在共产党马恩列史毛邓的词典中,第一次挤上了‘宪法’这个词汇;而习近平的‘中国梦’,也第一次有了‘宪政梦’的影子。然而,这个政治集团毕竟仍在挣扎纠结。‘依宪治国’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一组二逆悖反的矛盾律。”“四中全会后的习题也必然是:‘党’在‘宪’上,还是‘宪’在‘党’上?亦即,究竟是‘中央政治局’高于一切,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说了算?”

香港《信报》的社论称:“从四中全会公布及相关文件可以看到,中共领导层目前的构思,主要是削弱地方党政高层对检察、司法机关的控制,改变地方领导党政法一手抓的局面,从而令地方检察院、法院成为真正监督党政领导的力量,可以较独立有效解决地方官民纷争,保护百姓权利。”“以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来看,四中全会搞的法制建设及依法治国只属‘皮毛’改革,没有解决问题的核心,根本未能令法院、司法人员成为社会上的独立监察力量,制衡政府的权力。但从中国的政治现实来看,从党必须领导一切权力机关来看,若能成功减少以至消除地方党政官员对法院的干预,削弱他们滥权谋私的机会,总算是向前迈进了一步,总算加强了对民众权益的保障。”

香港《东方日报》“神州观察”的评论称:“虽然公报也做了‘依宪治国’的表述,在具体的制度建设层面,也有若干亮点,但是公报缺失了两个关键内容,就是执政党和政府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以及建立违宪审查机制。对依法治国来说,重要和核心的内容是依法治权和依法限权,以及依法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尤其是前者,无论在民主社会还是非民主社会,官员实际拥有的权力总要高过一般民众。就中国国情而言,由于是在民主缺乏的基础上推进依法治国,故依法治权和限权首要就是针对党权,使党对权力的行使严格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制约,假如做不到这点,依法治国便成为一句空话。”

美国中文《世界日报》的社论称:“美国中国问题专家易明(E. Economy)在最新《外交季刊》以‘帝制总统’(Imeprial President)形容习近平主政风格和领导型态。国内外都感觉习近平在震慑全国党政军和赢取民心,树立毛邓后第三位党魁的权威;他上台第二年,重新抬出‘依法治国’旧口号,推陈出新‘法治中国’施政纲领,但终究无法解决党还是大于法的难题。”“依法治国,本来该是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但习近平的法治思想,显然没有厘清,更没有解决‘党大’‘法大’的矛盾。他提出法治建设,想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以法治防止官员滥用权力,也算是中国国情下朝向正常法治的一种进步。只是中共治理国家的权力来源,还是来自革命和继承,并非政权民授;即使中低层官员的权力能关进笼子里,但‘帝制总统’和中共中央的权力,还是在笼子之外、之上,党仍然大于法。”

责任编辑: 刘诗雨  来源:法广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14/1101/465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