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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通奸女副书记 被曝7个月前被带走调查

26日,曾经在山西省纪委工作了13年的张秀萍第一次登上了中央纪委的网站,标题是《山西省晋中市委原副书记张秀萍被“双开”》:

经查,张秀萍在担任山西省纪委副秘书长、监察综合室主任、常委,晋中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收受礼金;与他人通奸。其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秀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在2014年已经过去的近11个月里,中纪委一共公布了627起案件,跟大把的副国级、正部级干部们相比,张秀萍在其中本来毫不起眼。只是因为在这则消息中提到了“与他人通奸”,让她受到了格外的关注和议论。她和高平市原市长杨晓波同一天被宣布双开,同样被提到“与他人通奸”,这是该提法第一次用于女性官员案件通报中。

该提法引发了争议,有评论者认为“通奸”不是法律用语,是道德而非法律约束的范畴,向社会公开其“通奸”不妥。且反腐应聚焦其违法犯罪问题,而不应让“通奸”喧宾夺主。

也有评论者认为此前公布男性官员“通奸”似乎并没有很多质疑,而如果说贪官保养情妇则更是被习以为常,不应在遇到女官员时忽然发善心。且纪委公布的本就是违纪问题,“通奸”确实违纪,公开宣布无可置疑。

今年6月,中纪委网站曾置顶一篇文章回应了“通奸”提法问题,该文章称“党纪严于国法”,我国法律对通奸并无规定,“但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个月前,张秀萍被中纪委带走调查。是的,张秀萍其实已经被带走7个月了,她原本的晋中市委副书记的职位也早已有人代替,只不过在官员纷纷落马的山西,没多少人关注。如果不是“通奸”一说,她就只不过是众多被查山西官员中的一个。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张秀萍被查与金道铭案有关。报道称,张秀萍4月16日在太原某机关被带走,原计划她当天要回晋中参加下午召开的一次会议。随后,其办公室和住所被搜查。张秀萍在山西省纪检委工作时曾参与处理过“山西煤焦领域反腐败”中的一起案件,涉及一笔千万元量级的“案件摆平款”。

据深℃了解,该案件即山西焦煤集团原董事长白培中家中被盗案。这一盗窃案已经成为山西官场的传奇噩梦,两名小偷入室盗走数千万,案子不到一天就悄然破了,后被曝光后舆论哗然。白培中请托了金道铭来摆平此案。后来山西反腐的线头之一就是这起盗窃案。2006年,张秀萍41岁。这一年8月,她的工作单位——山西省纪委换了新领导,新领导叫金道铭,看起来很威严,工作作风也很强势,是从中纪委下来。当时的张秀萍是省纪委监察综合室的主任,处级干部。两个月后,张秀萍升任山西省纪委常委,继续兼任监察综合室主任。在当时一些活动的照片里,可以看到张秀萍陪同金道铭出席活动。

2000年,张秀萍35岁,突然被从朔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的位置上调去了省纪委,任山西省纪委女书记金银焕的秘书。这是官场惯例,女领导一般只会用女秘书。这给了张秀萍机会,让她从此离开了朔州老家,来到省城太原。

责任编辑: 王笃若  来源:南方都市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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