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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哪些事儿没有被起诉 “学习大国”急删其微信全文

关于周永康案的重磅消息,想必大家都知道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周永康涉嫌三个罪名: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周永康案查办时间表

2013年12月1日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央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周永康违纪线索情况的汇报,决定开展相应核查工作。
2014年7月29日
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央纪委开展核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周永康立案审查。
2014年12月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4年12月6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
哪些违纪问题没有列入检方指控?
对比中纪委《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


经查,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周永康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永康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共四川省委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国务委员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比可以看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等方面的行为,没有列入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
为何会这样?
告诉伙伴们:违纪、违法和犯罪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违纪主要是指违反组织内部纪律的行为,对于党员干部而言,一般指的是违反党的纪律;违法指的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犯罪则是专指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位纪委工作人员解释,党员干部涉嫌违法、犯罪,就必定涉嫌违反党的纪律,但违纪并不一定违法、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案件通报表述中,有的说“涉嫌违纪”,有的则说“涉嫌违纪违法”,但并不是说“涉嫌违纪”的党员干部就不违法,之所以当时表述为“违纪”,是因为对其是否有违法事实还有待进一步核查,最终定性应该以最后的处理或审判结果为准。
对于违纪的行为,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等方面的行为,已作出党纪处分。2014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而“开除党籍”,是党纪处分5种类别中最重的。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有: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三个罪名,刑法怎么规定?
【受贿罪】
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刑法条文: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滥用职权罪】
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情节特别严重,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特别提醒伙伴们: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不是判决书,最终的结果还要等法院按照程序审理判决。之前的多个“老虎”受审案例证明,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会得到依法保护,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其还可以上诉。(原作者:赵再兴转自学习大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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