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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福剑这事:恶毒攻击领袖罪重现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其第二条规定,攻击、污蔑毛泽东和林彪都是必须严惩的现行反革命行为,即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罪,简称恶攻罪。作家铁流曾引述当局资料称,文革中死于恶攻罪的不少于100万人,包括遇罗克、张志新等,因被告发恶攻罪而受刑的还有著名作家聂绀弩等。

央视名嘴毕福剑(图)调侃毛泽东被告发后,毛粉与反毛者的对掐并不令人意外。毛粉大有非置毕福剑于死地不可之势,反毛的则痛斥告密者及文革告密文化的重现。其实,古今中外不乏告密者,区别只在于正当的举报刑事犯罪与没有触犯刑法的言论因被告发而带来惩罚,一如旅美作家林达所言:「关键不在于告发,而是无罪惩罚。」

196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公安六条》,其第二条规定,攻击、污蔑毛泽东和林彪都是必须严惩的现行反革命行为,即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罪,简称恶攻罪。作家铁流曾引述当局资料称,文革中死于恶攻罪的不少于100万人,包括遇罗克张志新等,因被告发恶攻罪而受刑的还有著名作家聂绀弩等。

毕福剑在酒桌上藉唱评样板戏调侃毛泽东,在文革时是足以判死刑的恶攻罪,但在恶攻罪甚至反革命罪取消多年后,他还要因无罪的言论而被告发、被惩罚,不只令人担忧告密问题,也令人担忧恶攻罪的阴魂不散,一如中共高层不再以反革命集团罪惩罚权斗失败者,而改以其他刑事罪名。

毕福剑事件令酒桌慎言成为官员、名人的第一戒律,甚至有禁带手机入场的戏言。这种人人自危的趋势,虽不致于走到部份民众担心的恢复《公安六条》和恶攻罪的那一步,但非罪言论得不到保护,对中共宣称的依法治国仍是极大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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