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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清心:解读周永康庭审上的一句怪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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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视频截图)

有报导说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后,他当庭表示,看到“中国司法的进步”。周永康号称中国“政法王”、“维稳沙皇”,他主政中共政法委的十年,是中国法制最黑暗时期。在被审判的法庭上,这话从他嘴里说出,的确是莫大的讽刺,网民说“让人觉得怪怪的”。

这句怪话,是周永康在听到自己被判无期徒刑后说的。周永康深知自己罪孽深重,从被公诉的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密三项罪名以及情节都“特别严重”看,刑期应该比薄熙来重,被枪毙都不为过。判决结果让他捡了条命。此时此地他说“中国司法的进步”,可以理解为,如果本案发生在周永康当政时,周永康的脑袋早就搬家了。周是否感激涕零不得而知,但是他当庭表示不上诉并称“认罪悔罪”。

像周永康这样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和在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在中共刑法中有规定,刑事犯罪法定减轻、从轻情节,要有重大立功表现: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舆论普遍认为,周永康获轻判,是因为他供出了曾庆红江泽民,为打更大老虎有“重大立功表现”。

周永康案从其去年12月被移交司法审查,至今年4月3日在天津被提起公诉,到6月11日天津一中院审结,诉讼程序在按部就班推进。两位辩护律师也行使了自己的会见权、阅卷权、辩护权等。周永康自己表示:“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等。言外之意,办案机关没对他刑讯逼供,没像他主政时,靠刑罚手段获取口供。

周永康罪行涉及的时间、地域、部门跨度大,牵扯到石油帮、政法帮、四川帮、秘书帮、家族裙带盘根错节。两年来,大大小小的周永康系列案件一直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庞大的周永康专案组空前。当局对周永康的罪行,投入的巨大精力,应该是“坐实”了周的包括政变、活摘所有罪行。能让周永康从开始的对抗、绝食、自杀,到最后服软乞求保命,递交22份交代材料看,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最高检察院对周永康案犯罪事实的侦查,证据确实、充分,让周永康不得不低头认罪。

另外,被安排出庭作证的“活证人”,对周永康认罪也起到一定作用。如周的“石油帮”亲信、原中共国资委主任蒋洁敏被传唤到庭作证。有报导,蒋洁敏被查处后,就像全部拧开的水龙头一样,把知道的事和人全供出来了,其中就包括周永康和曾庆红等。可以试想,后面审判江泽民时,如果有周永康这样的“活证人”当庭作证,其证据力和震慑力也会很大。

对周永康案的开庭审判,从时间、地点、到人事诸多方面,当政者是经过周密安排的,很有讲究,遗憾的是没做公开审理。如果公审并做实况直播,对邪恶的震慑力会更大。那个满头白发,脱了相的周永康站在被告席上忏悔的照片一出现,便以网络速度疯传世界。这张无声胜有声的图片新闻在告诉世界:迫害法轮功的江派如丧家之犬,正被押上历史的审判台。

当政者对周案未作公开审判,就像对周永康的检控中没提及两大核心罪一样,都与其担心由此引发过度政治冲击有关,他们深知中共政权实在脆弱得不堪一击。中国要依法治国,对首恶江泽民及其元凶必须公审,以声张社会正义;对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活摘器

责任编辑: 赵亮轩  来源:中文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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