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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事件27位辩护律师发表联署声明:对习近平的的嘲弄

我们经过前期的工作,认为警方此前的作为是对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国口号的嘲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公然践踏。警方不管是在 “709”事件中对我们当事人的立案、抓捕、采取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通过官媒污名化等违法行为,还是辩护律师介入后对辩护律师的知情权、通信权、会见权 等等辩护权利的非法限制和剥夺,警方的做法已经完全脱离了法律的轨道,陷入了长官意志和政治迫害的“文革泥沼”。

王宇律师

2015年7月9日凌晨,以王宇和包龙军律师夫妇被警方抓捕为起点,在短短的两个月时间内,全国范围内先后有十四位律师和多位民间人士被非法抓捕、秘密羁押、被官方媒体造势污名化,近300名律师和民间人士被警方强制约谈、非法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更有上述人士无数的无辜亲朋好友被骚扰、被拖累,……,唇亡齿寒的悲情在人们心中弥漫,不可预知的未来时时考验人心,华夏大地一片肃杀,白色恐怖四处笼罩。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我们在如此险恶的环境中,为上述被抓捕的律师和民间人士奔走和呼喊,一次次劳而无功,一次次奔走无果,一次次呐喊湮灭。但我们还是满怀对“法治中国”的真诚,我们热盼民主自由的光辉普照,我们以良知起誓并发表如下声明:

一、除非我们因为作为上述律师和民间人士的辩护律师而遭受同样打压以致无法继续辩护,或者我们通过适当的方式准确获知家属或当事人本人希望解除我们辩护职责的真实意思表示,否则我们将作为上述律师和民间人士的辩护律师直至他们获得真正的自由。

二、我们经过前期的工作,认为警方此前的作为是对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依法治国口号的嘲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公然践踏。警方不管是在“709”事件中对我们当事人的立案、抓捕、采取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通过官媒污名化等违法行为,还是辩护律师介入后对辩护律师的知情权、通信权、会见权等等辩护权利的非法限制和剥夺,警方的做法已经完全脱离了法律的轨道,陷入了长官意志和政治迫害的“文革泥沼”。

三、我们希望警方立即纠正此前的违法行为,我们呼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它们的法律监督职能,督令警方重新回归法律的轨道,重新捡拾起法律的尊严,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四、我们始终遵守中国现有的法律,遵循中国法律的伦理和逻辑。如果“709”事件中被抓捕的律师和民间人士确实违反了法律,我们相信他们会心甘情愿地接受其应得的处罚,但前提是有一场公正的审判及法院努力展示出公正的力量。

五、我们希望中国社会乃至全世界华人及其它正义人士能够关注这个中国法治史上的重大事件。中国法治的进步不应过分依赖于某个伟人、某个集团、某个群体的努力,而是需要中国社会每个人切实的付出!关注不是为了过去,而是着眼未来。因为法治的根基正是我们每一个个体,而未来才是我们的希望。

声明人(“709”事件被抓捕当事人辩护律师):

1.王宇辩护律师:文东海湖南律师;李昱函北京律师

2.包龙军辩护律师:黄汉中北京律师;陈永福北京律师

3.王全璋辩护律师:李仲伟山东律师;袭祥栋山东律师

4.赵威辩护律师:任全牛河南律师

5.刘四新辩护律师:王磊河南律师;葛文秀广东律师

6.李和平辩护律师:蔡瑛湖南律师:马连顺河南律师

7.隋牧青辩护律师:冉彤四川律师;刘正清广东律师

8.谢远东辩护律师:杜青波河南律师

9.谢阳辩护律师:张重实湖南律师;刘金滨山东律师原辩护人蒋援民深圳律师

10.陈泰和辩护律师:葛永喜广东律师;陈以轩湖南律师

11.李春富辩护律师:高承才河南律师;熊冬梅山东律师

12.高月辩护律师:王飞北京律师;李国蓓北京律师

13.胡石根辩护律师:李柏光北京律师

14.林斌辩护律师:龙霖湖南律师;常伯阳河南律师

15.勾洪国辩护律师:纪中久浙江律师

2015年9月24日

责任编辑: zhongkang  来源:RF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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