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25日在广西南宁开庭,他在最后陈述时痛哭。(取材自微博)
前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今早在广西南宁市的法院开庭。起诉书指控,万庆良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财物共逾1.1亿元人民币。
根据广东多家报章的微博报导,万庆良受贿案由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彪担任审判长,今早8时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起诉书指控,2000年至2014年,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15个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万庆良直接或透过特定关系人林某索取、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的财物共计价值折合逾1.1亿元。
中午12时,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被告人万庆良向法庭作最后陈述。万庆良痛哭流涕,认罪悔罪,称对不起党、人民和家人。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4年6月27日,中央纪检监察网发布,万庆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同年10月9日,万庆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0月17日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