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黄安被指有大陆籍,民进党立委陈其迈今天表示,将请台湾内政部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1条查清楚。
陈其迈指出,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一1条规定:台湾地区人民不得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违反前项规定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除经有关机关认有特殊考量必要外,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及其在台湾地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担任军职、公职及其他以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所衍生相关权利,并由户政机关注销其台地区之户籍登记;但其因台湾地区人民身分所负之责任及义务,不因而丧失或免除。
陈其迈进一步指出,本条例修正施行前,台湾地区人民已在大陆地区设籍或领用大陆地区护照者,其在本条例修正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注销大陆地区户籍或放弃领用大陆地区护照并向内政部提出相关证明者,不丧失台湾地区人民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