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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眼:根据国际法,毛泽东至少是“反人类罪行”的疑犯

—低调掩不了罪行─文革半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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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针对人性尊严极其严重的侵犯与凌辱的众多行为构成的事实。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发的事件,或是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实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许的暴行。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种族灭绝,酷刑,强奸,政治性的、种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为。”若根据国际刑事法庭对相关罪行的定义,那么毛泽东至少是“反人类罪行”的疑犯。

文革对中华文化的破坏,对人性的践踏和人命的草菅是史无前例的(网络图片)

“可惜爱不是忍着眼泪留着情书,伤口清醒要比昏迷痛楚,紧闭着双眼又拖着错误,真爱来临时你要怎么留得住?”以香港歌星张学友《情书》的歌词,套用在目前北京当局处理当年令全国上下水深火热、国家陷入崩溃边缘的文化大革命问题的手法上,竟有点异曲同工之妙。

可不是吗?打从由毛泽东在一九六六年发动的《五一六》通知,打响文革第一炮开始,直至今年五月十六日,恰好已经半个世纪。以中共官方“逢五”或“逢十”对歴史重大事件、革命先烈的去世周年或诞辰作隆重纪念的传统,十年文革浩劫,本该大肆纪念,以明确立场,记取教训的。

结果,大陆由中央到地方数以千百计的印刷和电子媒体,五月十六日当天几乎只字不提文革。回顾历史,平情而论,一九九六年及二零零六年文革爆发三十和四十周年时,大陆官方亦没有任何正式的纪念活动,媒体更是全面禁声。从这个角度看,今年五十周年虽然意义重大,但依例不作纪念或报道本来无可厚非。问题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但凡推动民族主义的什么纪念日,往往劳师动众,不惜工本地大规模宣传纪念,其中又以去年九月三日抗日战争胜利七十周年纪念为极致。

及至今年五月十六日当天晚上,大陆主要新闻网站的负责人收到“等通知”的指示,到当晚大约午夜时份,官媒才发表一篇署名“任平(音译:《人民日报》评论员)”、题为“以史为鉴是为了更好前进”的约千余字的评论文章。

文章指出:“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作出正确结论,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造成的危害是全面而严重的。历史已充分证明,文化大革命在理论和实践上是完全错误的,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

不过,该文同时强调:“《歴史决议》把“文化大革命”时期同作为政治运动的“文化大革命”区分开来,把“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与实践同这十年的整个歴史区分开来,有力回击了藉否定“文化大革命”来否定党的歴史、否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错误观点。”

尽管无人能够明白或领会当局区分文革时期与作为政治运动的文革时期的逻辑,但毛泽东发动的文革,从六六年至七六年十年间造成全国逾百万,甚至逾千万人死亡,数千万人被逼害、批斗,“人吃人”、“父子亲友”竞相举报的人性扭曲,恣意破坏传统文化、伦理和文物的文革,令整个中华民族蒙难之余又令国人变得蒙昧,与其说是“历史错误”,毋宁说是犯下了“反人类罪行”(Crimes Against Humanity)。

“那些针对人性尊严极其严重的侵犯与凌辱的众多行为构成的事实。这些一般不是孤立或偶发的事件,或是出于政府的政策,或是实施了一系列被政府允许的暴行。如针对民众实施的谋杀,种族灭绝,酷刑,强奸,政治性的、种族性的或宗教性的迫害,以及其他非人道的行为。”若根据国际刑事法庭对相关罪行的定义,那么毛泽东至少是“反人类罪行”的疑犯。当然,人死如灯灭,同时中国亦非“罗马规约”(Rome Statute)的签署国,因此,即使毛泽东尚在人间,可信他亦不会被绳之于法,但这并不意味其罪行就得以洗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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