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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兵侃美国枪支问题,中国P民看了别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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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政客如希拉里如此关心攻击型武器?因为希拉里是个现实的政客,她不可能去直接反对或挑战宪法第二修正案(修宪需要国会2/3投票通过,必须建立在两党共识基础之上,而在这个问题上,民主共和两党不会达成共识),所以任何挑战行为都会令她在政治上丢分。希拉里不是川普,她不会去干这种事。

控枪问题是美国一个一直以来争论不休,而且每逢重大枪击案都会被翻炒出来大肆争论一番的老大难问题。

总的来说,激进派的观点主要是要求更多的背景调查,延长购买枪支的等待时间,要求购枪者进行必要的武器培训,控制弹夹子弹数量,禁止‌‌“攻击型武器‌‌”,禁止公共场所携带武器,到全面收缴武器废除宪法第二修正案(确定了美国人民拥有持枪权)。

保守派的主要观点基本就是反对上述激进派提出的改革方案,要求保持现状,或者更夸张一点的就是要求取消特定公共场所禁止携带武器的禁令,虽然美国大概每年10000人死于枪支暴力,但是保守派的说法是:杀人的是人,不是枪。

我个人觉得两派观点都有合理与不合理的地方,下面分别说说我支持两派哪些意见以及原因。:

关于购买枪支时更多的背景调查,我是支持的。理由是恐怖主义和精神病,更严格的背景调查可以把很多潜在的上述这两种人过滤掉。众所周知,美国大型枪击案,尤其是最严重的那一类大都是这两种人干的。精神病和FBI黑名单上的‌‌“潜在恐怖分子‌‌”不应该可以如此容易的说买枪就买枪。因为在美国很多地方,比如我现在居住的堪萨斯州,任何一个没有案底的公民或者持移民签证者想要购买一把枪,到任何一个武器店,只要出示两张带照片的ID,填个表,付几百块现金就可以立即到手。然后你可以公然的在大街上佩戴这把刚买到的枪,没有法律可以约束你。而此次奥兰多恐怖袭击的主犯早在2013年就受到了FBI的注意,但是仍然合法的获得了作案所需的武器。

延长购买武器的等待时间,这个我也是支持的。很多枪支暴力无论是自杀还是他杀,都是‌‌“一时冲动‌‌”下的产物,如果有武器购买等待时间,相信美国的枪支暴力死伤者会有明显的下降,而这并不影响第二宪法修正案赋予的持枪权。

持枪者的必要武器培训,我也支持。国家出钱,增加就业,没什么不好。如果一个人真的想要使用武器,应该不介意接受必要武器培训,好比一个人真的想开车,也不会介意去考驾照吧。考驾照这个程序也并不影响美国人民开车的权利不是么?另外‌‌“杀人的是人,不是枪‌‌”,这句口号不错,但是枪会让杀人这事变得更简单,这是基本事实。

控制弹夹子弹数量,这个I really don't care.

关于禁止‌‌“攻击型武器‌‌”,这个就有意思了。因为‌‌“攻击型武器‌‌”这个名称本身很搞笑,啥是所谓的‌‌“攻击性武器‌‌”呢?就是类似于下图中这样的,全称叫做‌‌“半自动攻击型武器‌‌”。所谓半自动,就是扣一下扳机打出一发子弹。1994年克林顿签署了一项禁止该类型武器的法案,禁止美国继续生产销售该类武器。这个法案在2004年过期了,此后奥巴马政府几次尝试重新引进此法案都没有成功,而每次美国出现严重枪击案,该类型的枪支就出现销售高潮。因为克林顿那个法案如果再次通过的话,已有的武器是不受影响的,可以继续合法持有。让我怀疑是不是美国步枪协会有在背后跟着炒作禁枪问题。

至于为什么我说‌‌“攻击型武器‌‌”这个说法很搞笑呢,就是因为其法案通过时有对该类型武器定义为‌‌“大容量弹药供给装备‌‌”,也就是说一梭子可以装载几十发子弹。比如我们军用的M4标准弹夹是30发子弹,此武器的民用版本AR-15也是一样。但是这个特征并没有在该类型武器的正式命名中得到体现,绝大多数要求禁止该类型武器的所谓自由派(包括希拉里)都不知道啥叫‌‌“攻击型武器‌‌”,也不知道克林顿的法案为什么禁止‌‌“攻击型武器‌‌”,他们经常会不知所云地要求禁止‌‌“半自动武器‌‌”。

比如在一次和我们那位精通中文的白左朋友的辩论中,他说到美国应该禁止‌‌“半自动武器‌‌”,于是我告诉他美国的绝大多数武器都是半自动武器,包括几乎所有的手枪,都是半自动的。如果禁止‌‌“半自动武器‌‌”,美国就剩不下几把枪了(能剩下一些手动填充的猎枪啥的)。我说你一定是根本没用过枪,对武器没有起码了解。白左朋友也坦然承认确实自己不了解枪支。而这种连到底是什么也没有搞清楚,就要求‌‌“禁‌‌”,是不负责任的。这种情况在美国的禁枪支持者中也非常非常的普遍,绝大多数要求禁枪的人们一生中都从来没有使用、拥有过枪支。

另外这个‌‌“攻击型武器‌‌”的禁令被很多人质疑违反宪法第二修正案。我们看看宪法第二修正案的原文:

【紀律優良的民兵部隊對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因此,人民持有並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受侵害。】

你想象一下,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一只‌‌“纪律优良的民兵部队‌‌”,由于‌‌“攻击型武器‌‌”被禁,只能骑着马拿着手枪与英军苦苦搏斗的场面……是不是有点搞?

至于禁止公共场所携带武器这个主张在大城市比如纽约、芝加哥都是严格执行的,我在纽约几年从来没在大街上见过有平民持有武器,其实绝大部分纽约家庭也是没有枪支的。美国全国控枪最严格的地区芝加哥市,是枪支暴力最严重的地区。其仅仅2014-2015这两年内死于枪支暴力的人数(1000人左右)就超过美国全境半个世纪以来所有死于‌‌“大型枪击案‌‌”的人数总和(869人)。

目前的现实是媒体只关心‌‌“大型枪击案‌‌”,不关心芝加哥的枪支暴力,前者大部分受害人都死于手枪,后者几乎所有受害者死于手枪,而不是所谓‌‌“攻击型武器‌‌”。但是为什么政客如希拉里如此关心攻击型武器?因为希拉里是个现实的政客,她不可能去直接反对或挑战宪法第二修正案(修宪需要国会2/3投票通过,必须建立在两党共识基础之上,而在这个问题上,民主共和两党不会达成共识),所以任何挑战行为都会令她在政治上丢分。希拉里不是川普,她不会去干这种事。手枪呢?更不可能禁,也不现实。她所可能做到的就是继续比尔克林顿当年的禁止攻击性武器的法案,这样她的支持者会觉得她实际上是为人民做了点什么。

我对攻击型武器问题的看法是:美国的枪支问题,无论是‌‌“攻击型武器‌‌”,还是‌‌“大型枪击案‌‌”都不是问题的焦点。这问题更多是流氓地痞文化造成的,社会混混和帮派仇杀是枪支暴力的主要原因,恐怕你把推动帮派痞子文化,整天喊着‌‌“弄死警察‌‌”的嘻哈帮派音乐禁了,会比把枪禁了更管用(当然这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是要求禁枪的民主党不可能会去指出这个政治不正确的问题,而只能转而对次要问题纠缠不休,而愿意指出这个问题的共和党则不可能会去推动限枪政策。死结。

当然即使‌‌“攻击型武器‌‌”不是焦点,但这不等于说在技术上限制‌‌“攻击型武器‌‌”不会或多或少,起到减少枪支暴力的作用。而‌‌“攻击型武器‌‌”在美国南方很多地区却是其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体如何还需大家去做政治妥协,这也是美国作为一个联邦国家,各州制定自己相应法律的必要性基础。

还有一次我们那位白左朋友跟我说德国2015年死于枪支暴力的人数是70人,VS美国大约10000,你怎么看?我说你要是算算德国这100年来死于枪支的人数,拿来和美国比比可能会有不同感受——如果德国也有美国一样的枪支文化,恐怕压根不会出现纳粹

美国的枪支暴力问题总的来说是逐年好转的,当然如果你天天看《华盛顿邮报》,则会有相反的感觉。最终美国要更好的处理这个问题,还是需要进行更多的教育以及各州、各地区依照自己的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法律。

这个问题上解决的比较好的是布隆伯格市长对纽约市的治理。短时间内,纽约的各项暴力犯罪率都大幅下降。纽约警察是比较出名的,在全国来看都算得上比较横。‌‌“把手举起来‌‌”可能还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成为人们对美国警察的主要印象——毕竟,美国人民有枪。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作者微博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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