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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刚发明“限制体位”死 福建检察院公然称不构成犯罪

陆媒报道,福建漳州男子被看守所羁押4天后死亡。检察院报告称,王是因为自身病患,加之长时间使用械具限制体位,造成死亡。副所长、医生等6人尚不构成犯罪,故不立案。中共又发明新名词“限制体位”死,忽悠咱老百姓,是官官相互吧。古语:“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江泽民执政时期,为绕过其他常委强迫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成立非法机构610、赋予公安和政法委系统超级权力,自上而下系统破坏法律体系。政法系利益集团不受约束的暴力,必然导致使每一个中国人都可以成为受害者。

陆媒海峡导报报道,2015年7月1日,因涉嫌醉驾,42岁的漳州男子王毅能被羁押在漳州看守所,4天后死亡。6月20日,王的母亲向记者透露了漳州市检察院提供的报告,报告认为王是因为自身内在病患基础上,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致死亡。对此,王本身负一定的过错责任,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长、医生等6人分别负有相应的责任,不过严重程度尚不构成犯罪,建议不立案侦查。

谈起儿子,林金枝仍然悲痛不已

▲林金枝的日历,记着儿子死亡的天数

因涉嫌醉驾,42岁的漳州男子王毅能被羁押在漳州看守所,没想到不到4天蹊跷死亡。(导报2015年7月7日、8日、13日、21日曾连续报道)

再过几天,就是王毅能一周年阴历祭日。昨日下午,王毅能的母亲林金枝向导报记者透露了漳州市检察院的《关于漳州市看守所在押人员王毅能死亡事件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认为,王毅能是因为自身内在病患基础上,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体位,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导致死亡。对此,王毅能本身负一定的过错责任,而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长欧某、医生郑某等6人分别负有相应的责任。

死因披露:内在病患,长时间被限制体位加速死亡

《报告》对王毅能的死因认定为:死亡原因符合在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局灶性肺炎的基础上,因长时间限制性体位加重心、肺负荷,共同作用引起呼吸、循环功能障碍。

也就是说,王毅能自身内在病患是死亡的原因之一,在押期间使用械具长时间限制其体位是加速其死亡的原因之一,两者共同作用引起其呼吸、循环功能障碍的死亡结果发生。

漳州市看守所医生履职不到位,以及看守所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非制式械具,导致死者王毅能长时间体位受限,加之巡查防范工作不到位,是发生本事件的又一原因。

据调查,看守所给王毅能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共18小时38分钟,加戴手铐脚镣共20小时22分钟,酿成严重后果。

责任认定:看守所6人负有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报告指出,漳州市看守所副所长、看守所101监室主管警察欧某,将死者王毅能的异常举动判定为情节较为严重的闹监行为,导致采取的相应处置措施不当。同时,欧某违反公安部相关规定,对在押人员王毅能使用的械具属于不符合标准的非制式械具,应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

看守所医生郑某,当班期间未按照要求每隔8小时进入监室对死者王毅能进行身体检查,负有失职责任。

此外,看守所医生吴某,当班期间,未按照要求进入监室对死者王毅能进行身体检查,负有一定过失责任;看守所101室协管警察郑某水,值班期间没有进入监室进行检查,负有一定的过失责任。

而看守所副所长方某,在批准对在押人员王毅能采取临时固定措施后,未立即书面报告驻所检察室,同时作为带班领导,对医生、管教警察的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负有相应的领导责任;

看守所所长杨某,作为所长,贯彻落实上级规定不到位,对看守所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问题失察,对医生、管教警察的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对警察上岗值班未认真履职的问题失察,负有主要的领导责任。

不过,检察院认为上述人员过错严重程度都尚不构成犯罪,建议不立案侦查,移送其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警察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并做好王毅能死亡事件的善后工作。

对话

死者母亲:“还是无法接受儿子没了”

“再过4天(农历五月二十),就是我儿子一周年祭日了。”昨日下午,林金枝忍不住心中的悲痛,泪如雨下,放声痛哭。她独自一人在家,一边抽泣,一边为死去的儿子折“金元宝”。

“361、362……”墙壁的挂历上,密密麻麻地写着数字,自从儿子出事后,她每天都在挂历上记下天数。“到现在,我们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没了呢?”林金枝说,她儿子当时是因为喝酒后骑摩托车被警察拦下,“只是醉驾,又不是杀人放火十恶不赦的罪,怎么就没了呢”?

林金枝拿出的这份报告时间是今年3月7日。林金枝说,4月份,三位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将报告送到她家中。这份调查报告,林金枝流着泪看了一遍又一遍,她认为报告中没有全部透露整个案件的细节,对漳州市看守所的相关人员处理过轻。

江泽民一手打造警察国家

警察得以滥权的基础——维稳体制,则是在江泽民时期坐大,在周永康任政法委书记期间达到极致,政法委一度成为“第二权力中央”。目前政法系统仍然在其“无法无天”的惯性下运作,甚至政法官员还在借手中权力给习近平提出的“依法治国”搅局,对抗习对他们的清算。

美国媒体人、阿波罗网特约评论员“在水一方”曾表示,在1989年六四之前,胡耀邦平反大量冤假错案,邓小平授命彭真健全法制,取消了反革命罪,那时是中共司法最好的时期。但是到邓小平1997年死后,江泽民大权在握,腐败治国再无顾忌,焖声发大财上行下效,压榨民众疯狂敛财,造成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特别是2年后到1999年,江泽民下令3个月消灭法轮功失败后,推行的镇压政策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灭绝”、“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给几千上万的奖金,还可以升官发财。同时给从中央到地方610系统播发巨额经费,将政法系成功的系统的转变成了利益集团。

“在水一方”分析,虽然习近平当局要求“依法治国”,发布“终身追责”新规,而雷洋案和许多类似命案都无法翻案。如今的政法系统,虽然周永康被抓,但仍然是江泽民时期留下的班底,大小官员大部分还是那个时期提拔上来的,无法无天、欺压民众、草菅人命,不会对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当回事。

习近平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政法系统的无法无天和胡作非为已经激起极大民愤,威胁到了中共政权的合法性。习近平要维护政权,就必须要挽回整顿司法,希望让民众从新建立对中共的信任。

习近平也把江泽民拉进常委的政法委书记一职拿掉了,所以孟建柱只是政治局委员。

阿波罗网林亿报道

责任编辑: 林亿  来源:阿波罗网林亿报道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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