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党校机关刊物《学习时报》发表文章称,修改原有的《行政监察法》将势在必行,并建议将《行政监察法》更名为《国家监察法》,中央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该委员会主任由国家主席提名。
7月14日,《学习时报》发表题为《通过修法完善国家监察体制》的文章。文章称,面对现在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1997年制定、2010年修订的《行政监察法》,已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
文章表示,现行《行政监察法》存在多个方面的问题:监察机关定位不准、监察对象范围过窄、监察机关的独立性保障不够、监察手段有限、监督程序不够完善。
文章认为,《行政监察法》亟待全面修订。该文建议将《行政监察法》更名为《国家监察法》。并中央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对中央所有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进行监察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国家主席提名。
文章还建议,将检察机关的反贪局机构和审计机关并入国家监察机关;继续实行中纪委与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改革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国家监察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扩大监察对象,实现监察全覆盖。
时政评论员李林一说,如果该建议未来真的成行,这个监察部门权力会非常大,届时将作为作为政府层面监察的主力,与作为中共党内反腐机构的中纪委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