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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法轮功案开庭 律师当庭指出江违法犯罪 政法委人员震撼

常伯阳辩护律师表示,公诉人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周向阳、李珊珊,破坏了中国具体哪条法律的实施。律师当庭表示,如果审判人员蓄意错用刑法300条,给当事人定罪,就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等罪行。余文生律师:余文生律师:〝我们指出17年来,对法轮功的打压是完全错误的,是政治迫害。我们在法庭上也指出了,公检法现在的行为是犯罪,也指出了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犯的罪。法官和合议庭的成员,而且旁听席上还有很多天津市政法委(人员),他们应该听到了这些。所以我想对他们是有震撼的。〞

天津法轮功学员周向阳、李珊珊夫妇,去年3月被天津警方绑架。检方指他们传播法轮功真相,一度威胁至少判刑五年以上。9月13日,案件重新开庭。两人的代理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并表示这是为捍卫法律正义与真善忍的普世价值而辩。

周向阳,是中国首批造价工程师。他坚持信仰真善忍,2003年被判刑9年。妻子李珊珊为周向阳申诉,2次被劳教共40个月。天津周边曾有7600多位民众,联名请愿营救夫妻二人。

2015年3月2日,周向阳李珊珊夫妇再次被天津警方绑架。警方抄走了十多部手机,宣称找到2万通法轮功真相电话的纪录。检方扬言,凭这至少要判5年。

9月13号,天津东丽法院重新开庭。四位代理律师出庭,为周向阳李珊珊作无罪辩护。他们表示,中共试图用〝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给当事人定罪判刑。但事实上,〝刑法300条〞本身,就违反了宪政原则,也违背中国《宪法》确立的〝公民信仰自由〞权利。

常伯阳律师:〝‘政教分离’这样一个原则,是现在政府治理的准则,世俗的政权不能干预信仰,所以,现实的政权和立法机构,没权定某一个信仰是邪教或者正教。所以刑法300条的规定,本身是侵害了信仰自由的原则。〞

辩护律师表示,公诉人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周向阳、李珊珊,破坏了中国具体哪条法律的实施。律师当庭表示,如果审判人员蓄意错用刑法300条,给当事人定罪,就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等罪行。

余文生律师:〝我们把他所有证据都给否定了。如果判决出现了周向阳、李珊珊有罪,实际上他们(公检法)就涉嫌犯罪。〞

律师还表示,中国至今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他们列举了中共打压法轮功,所有的所谓法律依据,并逐一用中国现行法律予以反驳,论证迫害法轮功完全是江泽民个人意志,发起的政治迫害。

余文生律师:〝我们指出17年来,对法轮功的打压是完全错误的,是政治迫害。我们在法庭上也指出了,公检法现在的行为是犯罪,也指出了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犯的罪。法官和合议庭的成员,而且旁听席上还有很多天津市政法委(人员),他们应该听到了这些。所以我想对他们是有震撼的。〞

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多年来,上百位律师曾为法轮功学员做出上千场无罪辩护。四位代理律师表示,法轮功的〝真善忍〞是公认的普世价值,他们不仅仅是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也是为法律的正义,为真善忍普世价值而辩。

责任编辑: 夏雨荷  来源:新唐人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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